我叫裴焕! 我有个三个弟弟,他们……都比我高,比我英俊,还比我蠢! 可他们都很……特立独行。 真的! 我要时刻保持神秘感,用尽脑细胞,发挥我这辈子所有的聪明才智,再装装高冷才能在他们面前保持一个做大哥的威严。 我绝对不会承认,我的医术不如裴湛,武功不如赵云辞,画画不如裴恒…… 呃…… 这么说,我好像就一无是处了。 然而并不是! 事实上,我真的天赋异禀,运筹帷幄,总能带领这些家伙们化险为夷!这个家没我就是不行,他们都承认这一点,而且我知道许多许多他们不知道的秘密! 对,秘密! 呵…… 他们都崇拜我! …… 裴焕十五岁的时候,意气风发,在好友都有了通房丫环的时候,他还个童子鸡,好友炫耀个中滋味的时候,裴焕偶尔也会很羡慕,可他不能表现出羡慕! 他要时刻保持住一个贵公子的高冷人设,即使他也很好色,可他必须高冷,也只能高冷。 今日父亲进宫了,他是太医,总会因为大大小小各种奇葩事被召进宫,有时候是嫔妃生孩子了,有时候只是某个嫔妃心口痛了,当然这种心口痛太医是治不好的,必须皇上过去揉一揉才能好,诸如此类,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就跟有病一样,裴焕觉得这些人最该治的其实是脑子。biqubao.com 因此,他对皇宫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厌恶,可他不能表现出来,因为父亲对他寄予厚望,他愚蠢的二弟甚至因为他能进宫当太医满脸的羡慕。 裴焕好想告诉他,这福气给你要不要,要不要? 他二弟弟果然是个蠢蛋!从他那双毫无波澜的眼睛里就能看得出来。 然而裴焕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一点不想做太医,他只想做个随心所欲的纨绔! 哎…… 和他有同样想法的还有一个人,此人身份比裴焕尊贵,比裴焕还身不由己,每次看到他装模作样,裴焕就觉得心里平衡多了。 此人叫燕镜宵,他是当朝太子,正经的皇子龙孙,可谓是大顺最有前途的职业,这么说吧,只要他不作死,这个天下都是他的。 太子约赏花,裴焕欣然前往,太子不住东宫,他在郊外有一个庄子,非常大,非常豪华,人人都以为太子淡泊名利,清雅端方,裴焕就想吐一口痰给这些人,你们哪里看到他淡泊名利了?他可是太子,什么名利都有了,他淡薄个屁。 还有什么清雅端方…… 我呸! 这个衣衫半褪,光脚喝酒的人是谁? 裴焕觉得燕镜宵还挺分裂的,和他一样,在外人面前,燕镜宵非常完美,很高冷,可是如今…… “阿焕,过来陪我喝一杯,当太子真的是太无聊了!”燕镜宵拿着酒杯喝了一口被辣的满头大汗,又赶紧喝了一杯茶漱漱口:“真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喝酒,太难喝了,可不喝又显得我没有男子汉气概!” 裴焕好笑:“你已经够有男子汉气概了……” 没人比你会装了! 若不是怕被人发现了,燕镜宵一定还要叫十几个姑娘过来,一个弹琴,一个唱曲,一个捏肩,一个捶腿,剩下的可以跳脱衣舞给他看。 裴焕觉得燕镜宵的本质其实就是个很肤浅很庸俗的人。 燕镜宵反驳:“阿焕,谁不庸俗了,再说俗怎么了?高雅的人晚上关了灯也得上炕耕地生孩子……” 眼看他就要往要被和谐的地方说,裴焕及时打断了他:“听说皇后娘娘正在选太子妃!” 燕镜宵一张死人脸,瞬间没了表情,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 裴焕看他这样,总感觉他像个有故事的人,可是他仔细回想了一下,虽然燕镜宵身份尊贵,可他一出生就顺风顺水的,他的生活且枯燥且乏味,为了防止他玩物丧志,连身边的婢女皇后都选的丑的,他哪里会有什么故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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