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与南疆边境一带,有一小城,名定安。 定安地处两大国中间,四周都是小族群和无管制地区。 这边没有官府,没有一手能遮天的家族,这里更像是完全的灰色地带,各家都各家的规矩。 唯一一条大家所默认的规矩就是,不白天杀人。 毕竟,出入这边的,许多都是奔着钱来的。 要是白天都乱做一团的打杀抢夺,没谁真能讨到好处。 定安城之所以为城,自然有一直生活在这里的人。 他们喜欢这样的规则。 而自宥泽他们出现,就被人盯上了。 入驻客栈后,视线更明显来了。 “主子,跟着我们的人不少。”侍卫做了个杀的姿势。 宥泽摘下身上的披风,拍了拍一身风尘,摇了摇头,自顾自倒了杯水。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他们此番前来,是为了探明真相。 还有,宥泽想试试这定安的水到底多深。 他想要在朝野立足,除了势力,还要有退路。 温容给他太多了,他更不能成为老师的包袱。 温容说不喜欢南疆,但他无所谓。 只要是利器,他都敢用。 “休整两日,调查清楚这里的几个主要势力。” “是。” 夜深人静,数个黑衣人飞跃在城中的屋顶上。 宥泽听见声响,慢慢放下手中的书册,拿起了身侧的剑。 侍卫对视两眼,面色严峻。 很快,他们就冲了过来,速度奇快,下手狠绝,目的完全就是抢夺他们的随行包裹! 一番颤抖后,他们发现没有可乘之机,立刻就撤退了,完全没有任何迟疑。 “主子,他们来意分明,但身手不一般。” 侍卫甚至有点无语,掉在地上的一个铜板,他们都趁机捡起来了。 宥泽自然注意到了其中一人的行为,“带头那人的年纪与我相仿,你们多多留意一下,日后或许有用。” 此时不远处,几个人蹲在屋顶,其中一个抓着鸡窝一样的脑袋,那叫一个难受,“就差一点,我就能把他的发簪抢走了!那可是上等的金丝楠木啊!少说得一千两银子。”biqubao.com 听这声音,分明就是一个女子,她身旁还有四五个少年,一个个无所谓的样子,显然是习惯了失手。 “就那么一根破簪子,卖不卖得出去还难说呢。” “就是说,再贵也就是跟木头。” “你们懂什么!这叫低调!” 这仨人争论起来。 倒是年纪比较大的一个少年,犹豫着说:“呦呦,那个小公子穿着朴素,但气质和咱们完全不一样,咱们还是别招惹了。” 不说这木簪到底是不是金丝楠木,只那一双从容镇静的眼就让他有些自卑。 那位小公子不是一般人能养出来的。 “不行!”呦呦直接拒绝了,“金丝楠木少见,咱们抢到手了,就算卖两百两银子,咱们也有钱给狗蛋买人参了,他能撑到去帝都,咱们就不用给王成这狗东西百打工了。到时候,咱们只要找到顾公,他一定会好的!” 他们几个生在这里长在这里,都不是什么好出身,呦呦幸运,幼年救了一个落魄男人,一起生活了两年,学了一身功夫,他们天赋不好,但有呦呦切克闹,他们也好过不少。 只是他们的伙伴狗蛋突然生了大病,天天要钱治病。 王成就是这里唯一的药材商,为了能给狗蛋治病。 这几年,他们只能帮他当打手。 攒钱这种事,他们只能偷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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