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李成观从楼上走下来,神情凝重,应该是听到了客厅里的对话。 “姑父。” 沈凝真连忙站起身打了个招呼。 “嗯!” 李成观点了点头,旋即看向妻子道:“阿澜,真真说得对,我陪你去燕京给老爷子拜个年吧。 不管老爷子看不看得上我,现在咱们儿子都快奔三了,也有出息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 况且这么些年,没能在老爷子面前尽过一天孝,我这女婿是不称职的。” 其实结婚多年后,李成观才知道沈澜的真正背景。 “好,也确实该放下了。” 沈澜不是优柔寡断的人,听丈夫如此说,当即便答应下来。 她性格与父亲非常像,其实早就后悔,当初不该那么任性,却又不肯主动承认错误,倔得像头驴。 这也就导致父女两人将近三十年,连一通电话都没有打过。 沈老甚至勒令家里人,不许和沈澜接触,就当没生过这女儿。 “太好了姑姑,爷爷见到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沈凝真大喜过望,没想到此行如此顺利,搂着凝澜胳膊撒起娇来。 当了解到凝澜的事迹过后,沈凝真便将她视作了偶像,感觉她无比的亲切。 她也很反感家族联姻,却没有沈澜的勇气。 “在这边玩两天吧,到时候一起回燕京!” 沈澜笑着摸了摸沈凝真的脑袋。 刚开始的时候,她对沈凝真并没有太多好感,觉得这女孩公主病严重。得知是自家侄女后,爱屋及乌,看法便有所改变。 咱老沈家的小公主,任性一点怎么了?至少心地是善良的。 “好的,一切听姑姑安排。” 沈凝真开心坏了,觉得自己办成了一件大事。 家里没有保姆,中午做饭的时候,老妈又把李进叫去帮忙了。 客厅里面只剩下徐彩和沈凝真两人。 “你配不上我哥!” 沈凝真直截了当的来了这么一句。 两女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沈凝真现在还是虞彩珠宝的形象代言人。 “是吗?那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李进?” 徐彩闻言并没有生气,反而是笑着询问。 “至少得有世家以上的背景才行。” 沈凝真是很反感家族联姻的,此时却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这个简单,给我点时间,我能为李进打造一个商业帝国!” 徐彩非常自信。 “不可否认,你的确很有商业天赋,虞彩珠宝也做得很不错。 但是没有积累到足够多的实力,如此野蛮扩张带来的后果,就是被那些强大的资本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你能走到今天,全靠我哥在背后撑着,这点你不能否认吧?” 沈凝真将目光投向徐彩。 “当然,要是没有李进做为后盾,我不可能放开手脚去布局,甚至有可能已经被神秘资本强行收购了。 以前的我还是太天真,以为商场是资本游戏。 现在已经看清楚了,这是权力游戏!” 徐彩十分坦然的点了点头,认可沈凝真的说法,紧接着话锋一转道:“不过你的话有一点错了,李进是我男人,给我遮风挡雨,让我放手去干不是应该的吗? 你说我配不上他,我倒是觉得我们是天生的良配。” “看来你是认准我哥了,那我就不当这个坏人。” 沈凝真神情略显复杂,最终认可了徐彩这位表嫂。 晚上,沈凝真没有选择跟李进去出云山庄,而是留在了麓湖别墅。 李进把徐彩送回兰庭壹号,徐柏涛夫妇盛情挽留道:“小进,这么晚就别走了,在家里休息一晚上吧。” “这,不太好吧?” 李进挠了挠头。 “你跟我家小彩都睡一块了,还有什么不好的?” 徐母直接捅破了这层窗户纸。 “妈,你,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徐彩没想到老妈如此直接,小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你这丫头,多大人了还害羞,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徐母没好气瞪了女儿一眼,旋即拉着李进在沙发上坐下,笑道:“小进啊,我家家教是很传统的,既然你俩在一起了,赶紧选个日子把婚结了,生个孩子。” 听到这话,李进顿时头皮一紧,看了看徐彩,发现她神情很不自在,于是打着哈哈道:“我都可以,这要看阿彩的意思。” “妈,我现在事业正在上升期,你说这些干什么?能不能别捣乱?” 徐彩不满的埋怨出声。 她与李进有约法三章,其一便是不结婚。 “事业事业,你一个女人家家的成天忙什么事业?再说了,结个婚能耽误什么事? 这事儿你听妈的,先选个日子把婚结了,再去安心搞你的事业。” 徐母沉着脸,对女儿的反应很不满。 “大过年的,我不想跟你吵架。别总想着安排我的人生,我的事情你少管!” 徐彩顶撞了母亲一句,头也不回朝楼上跑去。 “反了反了,现在我说什么你都要唱反调是吧?我是你妈,怎么就不能管你了?” 徐母气得不行,心说自己着急把这门婚事落实是为了谁? “阿姨消消气,抽空我说说阿彩,太不像话了。” 李进不仅把锅甩给徐彩,还充当起了好人。 于是乎,徐母拉着李进大吐苦水,巴拉巴拉讲了一大堆。 李进像是一只应声虫,不断附和,找到机会立马说道:“阿姨,你说得对,我这就去劝劝阿彩。” “小彩要是有你一半听话,我也不至于操这闲心。快去吧,好好劝劝她,女人还是要把重心放到家庭上。” 徐母被他哄得露出了姨母笑,对这个女婿更是满意得不得了。 摆脱徐母的唠叨后,李进连忙起身向楼上跑去。 这一晚,李进留宿在了兰庭壹号。 次日回到出云山庄,李进发现好些人都在咳嗽,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咳,咳……少爷你回来了!” 鱼有容跑上前,问道:“少爷吃过早餐了吗?我让厨房准备好了食物,没吃的话,这就去让人把早餐端上来。” “吃过了。” 李进观她气色不太好,问道:“你怎么也在咳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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