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检快步走下龙椅,伸手将巩富贵拉起: “好臣子! 高斗枢已经给朕说了你的事。 你做的一切,朕都知道了。 巩富贵,你是朕的好臣子,是我大明的好大臣!” “陛下……” 巩富贵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道: “都是,都是,臣子……臣子份内事……” 朱由检仔细打量着他。 这人最醒目的,就是一双各司其职,互不统属的眼睛。 就好像是斗鸡眼一般,巩富贵的两只眼睛,呈现很明显的斜视状。 两只八字状分开的眼珠子…… 乍一看,甚至有些好笑。 仔细思量,却是让人痛惜。 之前的他,可不是这个样的啊! 朱由检虽然不知道巩富贵之前长什么样,但是,绝对不会是斜视眼。 不说锦衣卫都是天子亲军,莫说歪瓜裂枣了,长得稍微矮点,都选不上! 单单就说作为暗桩的他——岂能有了这么显眼的标志? 能做暗桩的,都必须是丢在人群里,再也分不出来的大众长相啊! 而最让人感到痛心的,却是巩富贵的脸庞。 只见巩富贵脸上,大片大片皮肤,正在蜕皮。 未曾脱落的旧皮肤,可见清晰的褐色斑点,就像天花一般。 而新生的皮肤上,斑点已经逐渐淡去,若不仔细去看,几乎已经无法分辨。 很显然,这是独自从沈阳一路走来,风吹日晒,暴雨风霜,严寒酷暑,脸上已经结了老斑死皮。 到了龙州之后,纵然高斗枢无法查明他的身份,却也会好酒好肉招待了。 前后迥异的环境,巩富贵的脸上,就开始蜕皮…… 而仔细去看,却能看到脸上冻裂的伤口,虽然结了痂,却依旧清晰可辨。 什么样的冻裂伤口,能够休养了十几天,还依旧不消除呢? 这一切,都在说明——巩富贵是拿命来完成任务的啊! 朱由检看着那新生的红色皮肤,还未褪下的黑壳脸皮,以及可能永远留下伤疤的冻伤,不由长叹一声: “卿虽小吏,却甘冒必死之险,为我大明出生入死。 奴儿干至沈阳,沿途深山老林数千里。 豺狼虎豹,横行密林,稍有不慎,便是葬身兽腹。 孤军深入狼穴,随行尽皆罹难。 卿侥幸命大,逃过一劫。 却又蹒跚回京,只为告诉朕已经得手的消息…… 此行……沿途何止万里! 卿家的忠义,朕记在了心底。” “陛下何须如此,都是臣子应该做的。 对了,陛下,臣带回了一人的首级。” 朱由检话还没说完,就被巩富贵打断。 “谢将军,将木匣给我。” 只见他双手从谢应龙手上,接过了木箱子。 巩富贵单膝跪地,双手打开了木箱。 他骄傲的挺起了胸膛,就连声音,也提高了三分。 “起奏陛下,微臣巩富贵,归国途中,发现东虏伪英王阿济格……” 木箱内,阿济格那标志性的半边耳,是那么显眼。 朱由检瞪大了眼睛。 我勒个草! 这小子是开了挂了? 朱由检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道: “系统? 灯草和尚? 血恋鸡蛋?” 巩富贵一脸茫然: “陛下,什么系桶?什么和尚?血连鸡蛋是什么? 是毛蛋吗?” “呼!” 朱由检松了一口气,尴尬的道: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起一些事。” 这厮不知道系统,连灯草和尚、血恋鸡蛋,这种经典都不知道,自然不是穿越众了。 朱由检不由哀叹。 这厮…… 运气真特娘的好! 他和李自成数十万大军,都没找到阿济格的下落。 没想到…… 看着木箱子里,那风干了的半边耳。 朱由检只能称赞一声这厮的运气! 谢应龙也羡慕的不行。 看看,看看! 比起人家的运气,他恨不得剁迪奥! 人家一队人投毒,全部感染,这小子也快死了,却顽强的活了下来。 孤身踏上万里归途,不但没有丧生狼群之口…… 路上捡了一个安达,竟然是数十万大军也没找到的阿济格! 这样的运气…… 堪称苍天眷顾啊! 朱由检挥手,让曹化淳接过了阿济格的脑袋。biqubao.com 对巩富贵道: “卿家孤身万里,安然返回,更是给朕带回了阿济格的脑袋。 这运气,这眼力,这手段,都堪称逆天. 卿家万里归义,朕不能不赏! 必须重赐,方能安了卿家之心,方能应了卿家之功! 朕今日赐你万里归义伯。 至于封地……” 朱由检摩挲着下巴上的短须,思索一阵道: “你的发家,是在北方,朕封你捕鱼儿海之地。 以捕鱼儿海东南西北中心点为基准,各延伸五十里,都是你的封地。 今后这百里水泽,就是你的食邑。 农林牧产,朝廷照旧征收三十税一之税。 这三十分之一的税收,按照勋贵的规矩,四成划归你万里归义伯府。” 巩富贵瞪大了眼睛。 啥? 直接封伯? 他一个小小的锦衣卫暗桩,转入巩驸马府邸前,不过是缇骑出身…… 皇帝陛下,竟然直接给他封了伯爵? 老天! 谢应龙心中酸楚,羡慕嫉妒恨,一时百味齐上心头。 “王大伴。” 朱由检看向了王承恩: “去准备封赏吧。 除了在京师赐予一座六进的宅子之外,还要封赏卿家三代家眷。 记住了,该有的,都不能少!” 王承恩笑着对巩富贵拱手道: “咱家在这里恭喜巩伯爷了。” 巩富贵只觉得脑袋晕晕的。 他浑然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飞到了哪里去。 机械的同王承恩道了谢,这才想起还未谢恩。 巩富贵急忙单膝跪地: “臣巩富贵,拜谢陛下厚赐!” 谢应龙在心底苦笑一声,也拱手祝贺。 巩富贵急忙还了礼,又与曹化淳互相客气一番。 封伯的赏赐,不是一时半会就能下来的。 就在巩富贵开口告辞,准备离去,谢应龙也准备告辞的时候,却又被皇帝唤住: “谢卿!” 谢应龙急忙转身,弯腰道: “微臣在。” 朱由检道: “去岁至今,卿家任劳任怨,劳心劳力,守卫朕的安全,守卫着皇宫。 卿家的付出,朕都看在眼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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