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应龙眼眶一酸,眼泪止不住的开始滑落。 他虽然是农民起义军投诚,却也曾是一方头领。 昔日,跟他同起同坐的农民军兄弟们,不是封了勋爵,跟着李自成西进,为大明开疆拓土。 就是塔天宝、刘芳亮、刘体纯这样,早已成为一方要职的实权大将。 只有他,还依旧是千户的职位。 莫说最低的男爵了,连个将军都没混上。 虽然做的是御林军的位置,待遇自然极好。 然而,说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好男儿生于世,谁不想叱咤边疆,指点江山呢? 然而,一句“朕都看在眼里”,却让谢应龙破了防。 “陛下,都是微臣的份内事……”biqubao.com 谢应龙鼻音深重,噙着眼泪,说出了这句话。 “哈哈哈!” 朱由检大笑起来。 他伸手拍了拍谢应龙的肩膀: “谢卿,我大明皇帝容易被宵小暗算,想来也瞒不过有心人。 卿家虽然只是千户,在朕心中,早已给你留下了子爵的位置。” 谢应龙眼眶一酸,眼泪止不住的开始滑落。 他虽然是农民起义军投诚,却也曾是一方头领。 昔日,跟他同起同坐的农民军兄弟们,不是封了勋爵,跟着李自成西进,为大明开疆拓土。 就是跟着张献忠,驻扎江西,为了皇帝困死江南。 虽然不能说都成了一方诸侯,却也都是手握重权之人! 就连塔天宝、刘芳亮、刘体纯这样,留在大明皇帝身边的老兄弟,也早已成为一方要职的实权大将。 只有他,还依旧是千户的职位。 莫说最低的男爵了,连个将军都没混上。 虽然做的是御林军的位置,待遇自然极好的。 皇帝赐给他的四进宅子,不但处在内城,与皇宫也只隔了一条街。 这样的位置,这么大的院子,可是羡慕死了封疆大吏们。 但是,说不羡慕那些老兄弟们,那是不可能的! 好男儿生于世,谁不想叱咤边疆,指点江山呢? 谢应龙也想手握铁鞭,跃马扬威啊! 他的内心,是有遗憾的…… 然而,一句“朕都看在眼里”,却让谢应龙破了防。 “陛下,都是微臣的份内事…… 微臣不过一介降将。 昔日为非作歹之事,不曾少做。 微臣自感前半身亏欠国家甚多! 陛下不嫌弃微臣粗鲁,让微臣看守皇宫,微臣感恩戴德,此生莫敢言及报答陛下隆恩……” 谢应龙鼻音深重,噙着眼泪,说出了这番话。 “你我君臣,本就相依相附!” 朱由检大笑起来。 他伸手拍了拍谢应龙的肩膀: “谢卿。 我大明皇帝容易被宵小暗算,想来也瞒不过有心人。 这一点,卿家也知道。 守卫皇宫的差事,谢卿你做得很好。 卿家虽然只是千户,在朕心中,却早已给你留下了子爵的位置。” 朱由检让谢应龙抬起头来,正色道: “朕给卿家两条选择。 其一,你可以即刻退了御林军千户的位置,以子爵的身份,跟着巩伯爵,替朕看着捕鱼儿海。 那捕鱼儿海的北方,有一个姊妹湖,名唤阔连海子。(呼伦湖) 但是,卿家只有守卫之功,子爵的位置,却是不能全封了阔连海子的。 你会和另外三个子爵一并,替朕看住了这个草原上的水源地。” 皇帝果然记得自己呢! 谢应龙大喜,却急忙道: “臣选第二条路。” 朱由检呵呵一笑: “想清楚了? 朕可是连第二条选择是什么,都还没告诉你呢?” “想清楚了!” 谢应龙再次行了礼,憨憨的笑了: “陛下不会亏待小臣的。” “哈哈哈!” 朱由检大笑起来。 他使劲拍了拍谢应龙: “你的这份信任,是朕最开心的事情。” 朱由检正色道: “安心做你的宫门守将,十年后,朕给你伯爵的高位!” 朱由检指了指巩富贵: “还是跟他做邻居,阔连海子,朕给你留着!” 谢应龙惊呆了! 伯爵…… 竟然是伯爵! 不动一刀一枪,就能荣登伯爵高位! 封地还是广袤近百里的大湖! 就算再给皇帝看三十年大门,也值得了啊! 老天爷! 这是天上掉下了大烧饼呐! 还是纯金的! 谢应龙只觉得都快要喘息不过来了…… 巩富贵赶忙恭喜谢应龙,就连皇帝身边的两大内侍,也是抱拳祝贺。 待谢应龙谢了恩,朱由检拉住了两人的胳膊: “两位卿家,捕鱼儿海和阔连海子,地处北海(贝加尔湖)以东。 此地是我汉家北方,最大的水源地之一。 也是北海的屏障。 守住了这里,我华夏,再也没有北虏的威胁。 这是重任! 朕能相信的人不多,万望两位卿家,不要辜负了朕的期待。” “陛下厚爱,微臣肝脑涂地,生生世世,死守边疆。 微臣回去,这就立下祖训,哪怕全族战死,也要给陛下守住了北疆!” 谢应龙激动地都不知道怎么感谢皇帝了。 连婆娘都没有的他,当即连“祖宗规矩”,都拿了出来。 “陛下放心,微臣世代,都是陛下的锦衣卫。 北疆大湖,除非微臣绝了后,若不然,定给陛下看牢了!” 巩富贵也急忙连连表态。 身为锦衣卫暗桩的他,倒是没谢应龙这般的失态。 锦衣卫是皇帝亲军。 一朝入了锦衣卫—— 生是皇帝的人,死是皇帝的鬼! 锦衣卫世代传承,虽然如骆养性这样的高官,的确背弃了朱家。 但是,更多的锦衣卫,却是死在了甲申之变中。 世代与国同休、富贵抱戚。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那可是两百多年的富贵啊! 战死沙场,就是锦衣儿郎报答国家的决心。 皇帝就算不赏赐他,他也万里归途,不但拒绝了阿济格的重赏,更是直接砍掉了阿济格的脑袋。 所为的,不就是报答这一份世代富贵的大恩么! 今日,皇帝给了他伯爵的高位。 巩富贵更加不会背叛大明了。 “好!好!好!” 朱由检连声叫好。 他许诺道: “我大明自有祖训,只要不是谋反大罪,勋贵世代与国同休。 这天下,朕与尔等,共富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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