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人就是当初袄儿都司大战之后,朱由检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寻找不得; 多尔衮日盼夜盼,盼不回来后抢走了他所有婆娘的——阿济格。 而另一人,则是从北向南,在必死瘟疫中侥幸逃过一劫,却又因为身处建州,不得不做了旗人打扮的无名士卒——巩永固的家丁巩富贵。 一场严重的感染,让他浑身遍布疤痕,甚至就连一只眼睛,也因为病毒感染,变成了斜视。 一北一南。 两个不同阵营的生死仇敌,相遇到了一起,又因为遭遇狼群,结伴而行。 却彼此心照不宣的心怀鬼胎! …… 阿济格最初是为了躲避明军的搜寻,这才绕道草原的。 谁知道,到了后来,大明义从横行草原,四处征讨臣服女真的蒙古部落。 大明义从的速度很快,很快就推进到了阿济格前方。 在一次次躲避中,他迷失了方向。 阿济格也不敢找人问路。 …… 大明义从攻破了一个个部落之后,却再也不见清兵的帮助,谁还愿意坚持? 纵然跟女真联姻的科尔沁部,见到这一幕,也寒了心。 这个大清皇后来源部落,也做好了投降大明的准备! 虽然科尔沁,没有等到因为要支援京师收复战,而来不及赶至的大明义从…… 但是,当草原上最后一个男人林丹汗死后,已经只剩下墙头草的蒙古头人—— ——自从袄儿都司一战的消息传开后,草原人都知道女真的尾巴,已经长不了了。 纷纷拿下了女真派往自己部落的官吏,扭送大明。 纵然有一二不敢得罪清廷的,也是悄悄毒杀、掩埋…… 纵然大清的姻亲科尔沁,也悄悄毒死了清廷派来的官吏,甚至,还将清朝和亲的格格们,软禁起来…… 阿济格曾经悄悄接近了几个放牧的牧民。 然而,当他旁敲侧击的表明自己“尊贵”的身份后,等来的不是食物和尊敬,而是砍向他脖子的弯刀! 数次险死还生的经历,一次次拿下牧人后的严刑逼供,让阿济格明白了这一切。 在这样的情况下,阿济格更加不敢暴露自己。 他知道,这时候大清亲王的身份,不但不能让他获得蒙古人的帮助,甚至还会成为他必死的催命符。 因为清廷将蒙古贵族们一股脑带到沈阳,明廷扶持起来的头人们,正是需要向大明爸爸表忠心的时候。 阿济格若敢表明身份,等待他的绝对是被新晋头人活捉起来,送往汉都! 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阿济格一路辗转,在大明义从往来不断的草原上,也不敢夺了马匹。 他只能扮做游荡的牧人。 就这样,迷失了方向的阿济格,只能依靠太阳,朝北走。 他要去科尔沁。 那时的阿济格还不知道——就连他老丈人家科尔沁部落,也做好了投降大明的准备。 而巩富贵,则说来话长了。 当初在沈阳,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巩富贵,深知自己若想将驸马爷和刘侯爷收复奴儿干都司的消息传回去,就必须活着! 那时候,正是袄儿都司大战之时,大明莫说是派遣勇卫营北上辽东,收复失地了,就连大明义从,也还没派往草原呢! 巩富贵心一狠,摸索着给自己剃了女真人的发型,又从遍地尸骸的沈阳城中,在尸体上拔下一套旗袍,穿在了自己身上。 然后,他就绕道蒙古,准备回到国内。 孤身一人,万里归途,谈何容易! 更何况一场大病,身体虚弱的巩富贵。 就这样,他一路蹒跚到达了草原。 谁知道,女真人的打扮,使得牧人见了他就开始追击。 巩富贵不知道是冥冥之中苍天照应,还是自己真的是一个富贵命,竟然在一次次必死的杀机中,反杀对方,逃离现场。 不知何时,巩富贵也成功的迷了路。 两人参照着太阳,一个向北,一个向南,终于,半个月前,两人遇到了一起。 巩富贵见阿济格汉人打扮,还以为见到了自己人,但是,自己是旗人打扮,正要上前分说清楚。 而阿济格一路被追杀,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旗人打扮,也以为是自己人,但是,自己却是汉人打扮,也正要上前分说…… 谁知道,却听到了头狼的咆哮。 两人扭头一看,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两人已经被十几只灰狼包围了。 一番厮杀,遍体鳞伤的两人,背靠着背,终于撑过了必死危机。 就这样,伤势累累的两人,躲在一座无名乱石山上,养好了伤势。 而恰恰就是这次养伤,两人都从生活习惯上,判断出对方不是自己人! 就这样同床异梦的两人,各自心怀鬼胎,却又纷纷藏住了自己的身份。 谁也不敢说离开,谁也不敢先行动手。 阿济格怕自己死了,明军那恐怖的武器,无法被大清知晓。 而巩富贵,也怕自己死了,驸马爷他们夺回奴儿干,和沈阳爆发瘟疫,战术已经达到预期的消息,没人传给皇帝。 两人彼此心照不宣,纷纷想将对方弄死,却又不得不走到了一起。 眼前是一条小溪。 “安达。” “安达。” 两人不约而同的异口同声。 巩富贵咧嘴一笑: “你先说。” 阿济格眼神闪了闪: “安达,咱们浑身血污,瘙痒难耐。 眼见这冬天就要来了,今儿正好天气好,不算太冷,咱们要是不清洗干净身体,怕是要长了一身的虱子。” 巩富贵低头瞥了一眼平静的就像是镜子的小溪。 他明白,这是自己准备借着忽悠对方洗澡,好弄死对方的打算,又与对方撞上了! 这半拉子耳朵,也特么跟老子打的是一个主意啊! 而阿济格,见到这麻子脸一脸的皮笑肉不笑,也瞬间醒悟——这丑八怪死麻子,也是这么打算的啊!biqubao.com 两个心怀鬼胎的男人,再一次异口同声道: “安达,你先洗,我放哨!” “安达,你先洗,我放哨!” 两人之间的距离,又悄悄拉开了半丈。 “那一起?” “咱们一起洗吧!” 两个人再次同声开口,说出的话也差不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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