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的眼睛一亮:“好,你说!” 沈禾面色一正:“我这里不养闲人是第一,但是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忠心。你也看出来了,我刚到京城,就能在这么好的地段购买宅院,这不是有钱就能搞定的事情。我背后的确有人,而且是你林祥一辈子都不敢招惹的人。” 林祥的脸色再次苍白了几分。 “我背后的人,还不止一个,个个都是实力强劲。想要无声无息的弄死一个人,再简单不过了。”沈禾继续说道:“所以,你如果要跟着我,必须签死契,并且经受一段时间的训练。你要明白,上了我的船,想下船,就没那么容易了。” 林祥声音都有点颤抖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别管我做什么,你既然非要跟着我,那就要做好最坏的准备。”沈禾冷淡的说道:“既然怕死,那就趁早离开。我就当你今天没来过。” 林祥想了很久,终于咬牙点头答应说道:“我答应你就是了!” “那你说说看,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跟着我?”沈禾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因为跟着你能吃饱饭!”林祥小声回答说道:“太孙殿下给的银子是不少,可是我们那么多孩子,根本花不了多久的。” “倒是聪明。”沈禾笑了笑,她不会轻易相信了林祥,考验会在未来一次接一次。 如果他能经受住考验,倒也不错。 如果对方抱着其他的目的,沈洲不会让他见到明天的太阳。 “既然想明白了,那就准备一下签了卖身契吧。”沈禾淡淡的说道:“会有人接手你的。” 林祥最终还是在卖身契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对他来说,吃饱肚子,比什么都重要。 闻涧清听说沈禾要回去,他自然是知道沈禾回去要做什么,因此也没挽留,只是多派了几个人护送。 沈禾离开的时候,跟果夫人打了个招呼。 果夫人听说沈禾要离开一段时间,真的遗憾了很久。 这么舒服的八卦对象,真的是太难找了。 不过,果夫人还是热情非凡的塞了点礼物给沈禾,让她早点回来。 回去的路,比来的路要顺畅很多。 沈禾只用了两天时间,就赶到了沈家村。 一进村子,全村的人们都出来了:“哟,沈禾你怎么回来了?你亲戚没给你点好东西?” 沈禾笑眯眯的回答:“给了给了,给了不少呢!” 村里喜欢包打听的大婶就问沈禾:“沈禾这次回来,还出去不?” 沈禾也回答:“出去。只要办完了二叔的婚事,我就出去赚钱了” 村子里的人都是一脸的羡慕。 看看人家。 才多大,就能赚下那么大的家业,还敢出去赚钱! 这可是爷们都未必敢做的事情啊! 沈禾回到了家,看到大丫正在指挥二丫三丫收拾房间。 大丫看到沈禾回来,顿时高兴坏了:“大姐你可算是回来了!” 沈禾笑着摸摸大丫的头顶:“我不在家的这些天,家里怎么样啊?” “挺好的。”大丫回答说道:“二叔每天都会回来,家里安全着呢!我昨天刚刚跟二叔把菜地翻了,过些天就能种一些菠菜了。” “好孩子。”沈禾夸奖了几句,吩咐翠竹和红花将东西从马车上抱了下来,重新布置房间去了。 到了晚上,王二叔从外面回来,一脸的喜气洋洋。 显然是见未婚妻了。 沈禾递给王二叔礼物之后,忍不住打趣了两句:“看来二叔是迫不及待的想让薛姐姐变成王二婶婶了啊!”m.biqubao.com 王二叔难得的红了脸:“你看你,说的啥。对了,京城那边顺利吧?” 沈禾这才正色说道:“二叔,我也刚好要个你说这个事情。我在京城已经置办了宅院,等你结婚之后,就要回到京城。以后回来的机会就少了,这个家,就真的要拜托你照顾了。” 王二叔脸上闪过一丝怅惘:“真的要走了啊。” 沈禾郑重的点了点头。 这里不是她的故乡,她肯定给要走的。 “也好,京城是大地方,比我们这里好太多。”王二叔闷闷的说道:“如果在京城混不下去了,就回家。家里有房子有地,总归是饿不死的。” “好。”沈禾微笑着回答:“有二叔在,家就在的。” 闻知舟听说沈禾回来了,也过来看了沈禾,沈禾把积攒的连环画都给了闻知舟,把闻知舟给乐坏了。 闻知舟临走的时候,把分红的银子给了沈禾。 沈禾非常淡定的笑纳了。 有了这笔钱,在京城生活起来也就更从容了。 村长和里正也过来找过沈禾,询问沈禾有什么打算。 沈禾也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他们。 村长捏着胡须点点头说道:“不管去什么地方,你总归是沈家村的人。你能在京城站稳脚跟,自然是好的。” 里正也说道:“是啊,不管什么时候,沈家村都是你的家。” 送走了村长和里正,沈禾就开始准备找人划地基,摔泥胚,准备盖房子了。 王二叔现在住的还是沈禾的房子,身为一个男人,是要脸的。 这房子住不住两说,盖是一定要盖的。 沈禾存了心要让王二叔接受自己的好意,所以没跟王二叔商量,就已经定好了木匠和工匠。 就等一化冻,就准备开始动工了。 薛氏那边听说了动静,自然是喜得不得了。 人家说盖房子就盖房子,说准备聘礼就准备聘礼。 这态度太好了。 谁能不满意这门亲事? 这些日子村子里不知道多少人羡慕薛氏的好命呢! 就算是给人做续弦都是值得了。 时间一晃就过了二月二,日子一天比一天暖和了起来。 大地解冻,春暖花开。 沈禾挑了个好日子,终于让工匠们上门挖地基了。 房子是给王二叔自己盖的,所以王二叔比谁都卖力,天天盯在了地里,跟工人们一起干活。 红花忍不住笑着对沈禾说道:“哎呀要娶媳妇的男人,就是浑身是劲儿啊!” 不等沈禾回答,翠竹先说话了:“等回到京城,让小姐也给你找个人家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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