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马上就转身跟翠竹闹成了一块:“要说嫁人也是你先嫁人,谁叫你岁数大呢!” 沈禾看着她们两个闹成了一块,跟着笑了笑。 还是这么生龙活虎的好啊。 有钱的情况下,什么事儿都是好办的。 不过是半个月时间,王二叔的新房子就打好了地基。 沈禾趁着这段时间,开始帮忙准备王二叔的聘礼。 到了日子,就雇了人吹吹打打将十二抬彩礼送过去了。 送彩礼的那天,全村人都出来看。 那一箱箱的锦缎,棉布,还有各种头面首饰,以及房产地契,差点让两个村子的人都红了眼睛! 要是早知道帮了沈禾有这么多的好处,他们还用轮得到王二叔? 后悔啊! 各种后悔啊! 真是悔不当初啊! 后悔的肠子都绿了啊! 可惜啊,后悔也晚了。 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抬抬值钱的好东西,送去了薛氏的家里。 另一边薛氏的家里简直笑的都要合不拢嘴了。 这么多的彩礼,可是十里八乡的头一份。 就算是隔壁的小地主家,都没这么风光过。 那一抬抬的彩礼可都是实打实的好东西,有人换算了一下,这些彩礼价值好几百两银子呢! 想想看,一个普通的人家,二两银子就能够一年的花销嚼用,而且还能过的很好很舒服。 好几百两呢,足够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所以谁不羡慕谁不嫉妒? 薛氏看到王二叔的诚意这么好,心底满意的不得了,对未来的生活也是充满了希望和憧憬。 送彩礼的媒人也是一脸的骄傲,与有荣焉啊! 送完了彩礼,没过多久,就是女方陪送嫁妆的日子了。 大概是以为王二叔大大的满足了薛氏家里的要求和虚荣,因此薛氏家里并没有扣留送来的彩礼,反而附加了不少的嫁妆。 这些嫁妆就是整整六箱子细粮和一些橱子柜子日用品。 日用品不值钱,但是细粮值钱啊! 算了算,也得有几十两银子的。 两家都是这么大手笔,因此两家都是非常的满意。 到了迎亲这一天,王二叔一身帅气喜庆的黑红色礼服,骑着马就去迎亲。 一路上,不知道多少小媳妇和大姑娘羡慕的红了眼睛,转头再看看自己的丈夫,就觉得心生哀怨。 她们觉得自己也不比薛氏差,怎么就没薛氏这个命呢? 吹吹打打把薛氏娶回了薛家村,沈禾大手一挥,在自己的院子里办了流水席。 比起盖房子时候自己动手做饭,这一次,沈禾请了厨师和帮厨,一桌桌的流水席,分量十足,肉菜十足。 村子里的人都来吃酒席,每个人都吃的肚子圆圆,心满意足,油光锃亮的。 吃完了酒席,沈禾非常大方的将剩下的饭菜都给村子里的人们分了分。 沈禾的名声在村子里越发的好了起来。 沈禾催着王二叔尽快洞房,自己指挥其他人,将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才回房间休息去了。 红花端了水给沈禾洗手,忍不住感慨说道:“小姐对王二叔真好啊!又是盖房子又是帮忙娶媳妇的!” 沈禾却说道:“在我最难的时候,只有王二叔对我伸出了援助之手,这份恩义值得我涌泉相报。我这个人就是这么简单,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 当然,谁对我不好,我就对谁更不好。 翠竹端着香膏进来,挑了点给沈禾揉在了手背上,低声说道:“小姐善心,自然是有好报的。” 红花端着水盆出去了,翠竹开口说道:“小姐,我们这次离开,是不是就不回来了?” 沈禾点点头:“如果没有意外情况的话,基本上不回来了。那些地契和房产,是我送给二叔的临别礼物。他受得起。” 翠竹说道:“小姐做的决定,做奴婢的自然不敢多嘴。只是小姐还是多给自己留下点后路比较好。” “我自然是知道的。”沈禾微笑了起来:“京城的宅子一卖,足够我去任何地方置办房产的。这里的这点东西,还不必那么在意。再说了,虽然我送了二叔房产和地契,可这个院子还是我的,这房子也是我的。我想要回来随时都能要回来的。更何况,二叔不是那种人。他如果是那种人,也不会在那个时候帮我了。” 翠竹这才松口气。 另一边,薛氏在王二叔的怀里,一脸娇羞的问道:“沈禾真的把这里都给你了?” “是暂时交给我管理。”王二叔更正说道:“沈禾信得过我,我自然不能辜负了她的信任。她什么时候回来,这些东西都要还回去的。” 薛氏点点头,倒也没那么贪婪。 她如今已经很满足了。 嫁了想嫁的人,有了房子有了地有个疼人的老公,还有个时时刻刻都会帮他们一把的沈禾。 薛氏觉得人生已经很圆满了。 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多的地,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我以后会跟你好好过日子的。”薛氏主动的抱住了王二叔的脖子说道:“我也会把沈禾当成自己的家人的。” 王二叔这才笑了起来:“自然是该这样的。” 两天后回门,沈禾准备了上好的回门礼,把薛氏感动的眼泪差点都要掉下来了,连连拉着沈禾的手说使不得。 沈禾却说道:“这有什么使不得的?你替我照顾二叔,我感激你还来不及。以后我离开之后,这里就拜托你们照顾了,这都是应该的。都是一家人,何必这么生分?” 王二叔红光满面的说道:“既然沈禾都准备好了,我们就快点动身吧!回来的时候多给沈禾带点好东西就是了。” 沈禾说道:“正是正是。我还眼馋着二婶娘家做的那个小干鱼呢!” 薛氏这才红着脸说道:“那好,我这就让娘给你做一锅的小干鱼,让你吃腻了为止!” 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送走了王二叔和薛氏,沈禾就开始吩咐翠竹和红花收拾行礼了。 这次不必上次,这次走了就可能不回来了。 沈禾问了大丫她们,大丫都表示愿意在乡下生活。 所以,沈禾住的这个房子都留给了大丫她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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