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珍珠真好看。”扶子春拿起一天通体光润的珍珠项链时,不由如此唏嘘感慨,但话刚说完,就被秋水拽了拽衣袖,秋水神色认真,“不对,我的珠子才好看。” 扶子春忍俊不禁,“我当然知道你给我的好呀,可是那毕竟是东珠,那东西太过珍贵,咱们不能戴在脖颈如此招摇过市的,毕竟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秋水疑惑地眨眨眼睛。 像是不解这个俗话。 玉树恰时解释道:“也就是你送的礼物太过珍贵了,姐姐不舍得将其带出来。” “哦。”秋水听懂了,秋水说:“不珍贵的,我还有很多,都给你。” 扶子春哭笑不得。 “谢谢你,不过不用啦,我就一个脖子——我的手上已经有我姨姨给的黑玉玉镯了,戴不了,耳朵呢又颇为敏感,戴金银时间长了都会有些发痒,所以一般也很少佩戴耳饰,所以东珠能做的也只有发饰和项链了,但确实也用不太着,毕竟真的很贵重。” 是真的很贵重。 一颗东珠,价值连城啊。 “正是因为东珠贵重,所以我才要多送你一些。” 扶子春叹气解释说:“我不是因为东珠贵重,所以才不敢收,而是因为我觉得比起东珠来讲,你的心思更为贵重。” “……” 秋水好像明白了。 “走吧,咱们继续看一看其他的,买点特色小吃带上。” …… 等到扶子春和秦衍去逛街了,秋水和雨水回到客栈里休息的时候,秋水还在疑惑费解。 她不明白。 “我的心怎么能比得上我的东珠呢?毕竟泉先的血肉都是上等佳品,能卖好价钱,可是泉先的心却是腥臭有毒,是绝对不能拿去卖钱的。” “姐姐不是这个意思,姐姐的意思是你的心意很贵重。” “心意?” 玉树想了想:“也就是大概统指你对姐姐的喜欢和忠诚吧。” 喜欢和忠诚? “我喜欢她。” “对啊。”玉树漫不经心地解释说,“因为你喜欢姐姐,所以姐姐觉得能拥有你的喜欢而很是高兴。” “……” 哦。 这个贵重并不是指她的心脏,而是指她对姐姐的一种情绪。 原来是这样啊。 秋水又好奇地问玉树,“那你呢?你喜欢姐姐吗?” “当然喜欢,我很敬重她。” 又一个吗? 秋水费解:“敬重和贵重有什么区别吗?” “……”玉树摸了摸自己有些乏累的眼睛,轻叹着解释,“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但其实好像也并非不能一概而论。” “啊?” “你以后就会明白了,但是我现在很累,需要睡觉。” 秋水愣了愣,想起来了。 他背着她走了很远。 累了。 “那你好好休息,我回我自己房间里去了。” “不用。”玉树也怕秋水着呆头呆脑的样子会被其他人给欺骗了,就仰首指了指旁边的床榻,“我只睡一会儿就好,你先去那边躺着,等等我吧,除非我姐姐他们回来了,否则你绝对不能独自出门哦。” “哦哦,好的。” …… 秋水睡不着。 她跑到水盆前将自己的手埋进去,又将头发抓住把脸盖进去小心地吐泡泡。 过了会她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然后抬眼就看到原本还在睡觉的玉树竟然不知道怎么回事爬了起来,走路姿势也很奇怪地朝着门口方向走去。 咿? 他要干嘛去? 秋水想跟着他一起出去,抬脚走到门口又想起来玉树的叮嘱,所以犹豫了下,还是蹲坐在旁边了。 她很听话。 她不出去了。 她得在这里等姐姐他们一行人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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