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洛点头道:“此事,我已有办法。” “那些豪绅盐商乘势而来,最为依仗的还是李大正这只老虎横在他们身前,为他们提供保护。” “只要我们先对付李大正,将青帮在淮州的势力驱赶出去,必然会起到‘敲山震虎’的效果。” 此言一出,几个人都沉默了片刻。 郑鼎山道: “秦老板所说都很有道理,但是如今李大正不可一世,而且手底下的泼皮无赖很多,我们怕是不好对付。” 秦洛微微一笑。 藏锋的效率是非常高的。 昨天,藏锋已经把整个淮州的格局都查清楚了。 对秦洛来说,这件事并不难。 “这重点,我们就挑丽香楼。” “丽香楼是李大正进入淮州后开的第一家乐坊,此时也刚开业不久,他肯定投入了他不少心血。我们此时弄一批客人去‘丽香楼’给他捧场,连续几天后,‘丽香楼’的生意必然会垮掉!” 秦洛说道。 郑鼎山等人越听越觉得秦老板所说是一个绝妙的计策。 如果按照秦老板的计策,所谓的‘客人’会是淮州本地帮会的打手。 丽香楼开门做生意,“来者是客”总得接待客人吧。 如果让淮州本地的帮会去“闹场”,必然会影响丽香楼正常的生意,让他再也坐不下去。 问题是如此一来,必然会引起和青帮的冲突,关键是本地帮会敢不敢这样做。 李大正的“黑手”已经让他们敢怒不敢言。 此时如果有一个敢牵头的,必然会引起本地帮会的群起响应。 “秦老板,那我们该怎么做?” 郑鼎山问道。 秦洛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些地痞无赖,肯定都是见钱眼开之辈,大把的银子掏出去,让他们冲锋陷阵应该没问题。” 接着,秦洛将这个非常“朴实”的想法告诉了郑鼎山等人。 郑鼎山和其余两个家主也是把心一横,决定就这么干了。 当晚,郑鼎山和潘家家主、陈家家主分别带着现银去拜访了淮州城中的两大帮会。 飞虎帮、聚义帮。 然后,每个帮会给俩千两银子,并且再次邀请两个帮会的“老大”到夜总会。 当然,只有郑鼎山他们去做这件事,效果肯定不一定好。 而有藏锋加入,那肯定就更加顺利。 经过一番花言巧,飞虎帮和聚义帮的两个老大全部被说动了。 其过程秦洛也可以猜想得到,自然是没有人可以在金钱面前不动心。 第二天一早,两个老大就赶到夜总会求见秦洛。 本来,两个帮会也是挺着急的,因为这时候那青帮的刀已经架到他们的脖子上了。 眼看自己的势力就要被青帮吞并,任谁能心甘情愿。 况且李大正开出的价码太低,根本就没把他们当回事。 尤其是两个帮会的上层,已经恨死了李大正。 只是苦于自己实力不济,这次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这些人心想,就是拼命也值了。 秦洛开出的价码很高,只要两个帮会派人去“捣乱”,事后再给每家三千两银子。 另外如果有任何人员损伤,全部由夜总会掏钱。 在如此优厚的条件下,两个帮会的人纷纷拍着胸脯表示一定会同心协力,派出自己最好的打手来对付青帮。 更为关键的是,秦洛在和他们谈事情的时候,还特意将王师爷约来这个地方。 算好时间,两个帮会大佬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了王师爷的马车。 这下,两个帮会一合计,那可真不得了。biqubao.com 原来这个秦老板还认识王师爷? 在淮州城,谁都知道王师爷是知州大人的人。 但那些豪绅盐商以及青帮都是和知州大人是一路的才对啊!这怎么…… 但转念一想,他们又明白了。 恐怕这件事,就是知州大人在后面打算清理出青帮? 这下,两个帮会的人更是憋着一股劲,准备大干一场。 事不迟疑,两个帮会决定当天晚上就开始发动,省得走漏风声。 他们决定每个帮派派出一百打手,先是一百人进入丽香楼胡吃海喝一顿,然后不给钱就走,乘机闹事。 在挑动青帮出动后,将对方引到一处小巷,其余的一百人埋伏在那里。 等青帮的人进入小巷后一起发动。 当然还是要尽量不出人命,打残的话,赔几个钱就可以了,以前帮会之间发生冲突,基本上都是如此。 顺带,秦洛还让藏锋加入其中。 以他的身手,打那些小混混实在是太简单了。 傍晚时候,两个帮会的人已经潜伏到烟花柳巷的一条小巷之中。 华灯初上,淮州大街上,依然是灯红酒绿,路边站满了莺莺燕燕,对着过往的男人又是抛媚眼,又是调笑,好不热闹,根本没人知道一场火并即将发生。 藏锋带着一百个混混,分成好几批向丽香楼走去。 事先据情报得知,李大正前两天带人去了宋州,今天晚上会回到淮州。 他们的计划就是在他回来之前,将丽香楼闹得天翻地覆,激怒对方,再乘机下手。 藏锋等人进了丽香楼,立刻被几个姑娘缠住,藏锋也乐呵呵地揩油,左一个右一个的将姑娘抱在怀里。 他带人要了一个包间,还有最好的酒菜,先大吃大喝一顿再说。 丽香楼在建成之初,接待的主要是淮州城内的商贾名流,依仗的是低廉的价钱和众多的美女。 虽然价钱不高,但也不是下三流能玩得起的,有些巨富大贾给姑娘们打赏的时候,就是几十两银子。 普通的寻花客哪有这个实力,去了也会遭人白眼,所以丽香楼依然是有钱人玩乐的地方。 藏锋等一大群依照各异的人走进丽香楼。 藏锋还好,穿了一身绸缎,看上去是一个有钱的主。 可是其他人就不同了,大部分是市井混混的打扮,进了丽香楼,也不用伙计招呼,直接搂过姑娘,就开始调戏。 丽香楼开业三个多月,还没见过有这么多的混混敢来捣乱。 青帮的威名在淮州城早就传开了。 那些本地帮会早就将李大正畏惧如虎,根本就没有本地混混来这里捣乱。 所以丽香楼管事的老鸨和龟公,见到这么多混混,都怀疑今天淮州城的混混们吃错药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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