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洛当然明白这个郑鼎山心中所想,无非是担心自己家大业大,卷入到这场南北商人的争斗中,难免不会受到牵连,甚至有可能被抄家灭门。 他当即说道:“郑兄,‘打江山易,守江山难’,想当年你的祖父和父亲靠着打铁起家,跑遍了长淮州北才找到的大矿山,难道就这样拱手让人了?” “这……” 郑鼎山心中气闷,低头自己喝了一杯。 他之后抬头,对秦洛这边说道:“秦老板,既然你想在淮州立足,不如帮我们出出主意?” “若是我们能得到秦老板的帮助保住自己的基业,在下等定然都唯秦老板马首是瞻。” 秦洛缓缓道:“其实这也不难,我们也不必打出商会的名号,只要暗中联合在一起,同心协力,与那些豪绅商人斗上一斗,以我们的地利人和,难道还惧怕豪绅盐商不成?” “即使他们有青帮撑腰,淮州本地帮会愿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地盘被抢走吗?”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郑鼎山马上抢道:“只要从中挑拨,本地的帮会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郑鼎山说完,陈家家主等人全都点头,如梦初醒一般。 接下来,秦洛和藏锋又将“淮州商会”的细节和众人说了一下,得到了这些商人们的一致同意。 “商会”不过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加入和退出随意,又有诸多好处,这些人早就心动了。 说了这么多,秦洛的目的自然也不言而喻。 郑鼎山都以为秦洛是为了要融入到他们淮州本地的商人之中,毕竟这个年代想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经商,都是要“拜山头”的。 那些豪绅商人都是联合在一起,他们自居身份地位都比郑鼎山他们强,所以不屑于和他们联合。 郑鼎山等人现在就是认为,秦洛要来淮州发展,所以想找他们联合。 对他们来说,秦洛确实是一个助力。 而且江南的秦家在江南也是小有资产的家族。 事情到了这里,自然很顺利地就结束了。 然后,秦洛就让他们等等,自己会有具体的办法。 回到客栈之后,秦洛就安心等待这后天的夜总会开业。 到了两日后,夜总会正式开业。 当然,郑鼎山和潘家、陈家也在秦洛的邀请范围之中。 “秦老板,恭喜恭喜。” 郑鼎山和潘家、陈家等人也过来和秦洛道喜。 而同样前来恭贺的还有王师爷,以及一些想来凑热闹的人们。 “秦老板,恭喜,今日终于能见到这夜总会的真面目了。” 此时的秦洛已经完全进入自己扮演的商人角色,自然也是一副市侩的模样,对他们一一道谢。 “今日夜总会开业,你们好好玩,今天所有的消费只要是我的朋友们,全都免单。” 秦洛此时的形象完全是一个有些不可一世的商人子弟,身上的市侩味道极重。 所以,这些人全都相信秦洛一定是个标准的经商二代纨绔。 夜总会的新奇,也让整个淮州城很多经常出入风月场所的男人们都齐聚于此。 因为之前秦洛让人造势的时候还是非常有效率的,然而王师爷也没有想到,秦洛的这个夜总会会有如此风靡的效果。 本来,王师爷因为秦洛医好了他的不举,心中非常高兴。 这所谓的一个青楼生意,批了也就批了。 他也没想着这个夜总会将来会成为一个巨大威胁。 因为他也没想到,这个地方竟然会将其他所有地方的青楼都比下去。 这个想法,在今天王师爷消费过之后才意识到。 因为夜总会的玩乐的确是空前的。 首先,秦洛让受到了了培训的歌舞伎在台上表演舞蹈,有传统的,也有狂野的,比如钢管舞。 那些跳舞的女郎穿得非常清凉,让下面的男人个个都是面色涨红。 好家伙,玩的这么花? 这种冲击对这个时代的男人们是非常强烈的。 那些舞女再上面一边跳的时候,还能做出各种表情,这也是秦洛花时间培训过之后的结果。 这样的场景直接让那些男人们都是流连忘返。 当然,除去这些,还有更加新奇的什么吧台,以及舞池等等。 这些东西让人的天性更加解放,让那些平日里想不到的玩法都一一实现。 很快,这个夜总会的名声就开始在淮州不胫而走。 若是没有来这里消费过,都不能称之为雅人! 秦洛一边让那些人玩着的时候,还一边观察王师爷的表情。 王师爷玩得不亦乐乎乐乎的时候,心头也火热起来。 这个夜总会的前途恐怕不可限量啊! 于是,王师爷的心思也活络起来,他很快找到秦洛,私下道:“秦老板,这个夜总会看来的确是非常不错,我想要入几成干股,不知秦老板意下如何?” 秦洛装作为难的样子,道:“这个……有很多人都想入股,但是我们秦家目前是不缺钱的……” 说到这里,秦洛还可以停顿了一下。 然后,他才道:“不过,在下初来乍到,也是希望结交想王师爷这样有头有脸,在知州大人面前都能说得上话的人物。” “既然是如此,那在下就卖给王师爷三成干股如何?” 秦洛说的这个场面话,完全是说到了这个王师爷的心坎里。 人嘛,谁都希望自己是个别人能卖自己面子的人。 而且,他王师爷在这淮州城的一亩三分地上面,也的确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所以秦洛的这话说得他极为受用。 王师爷哈哈大笑道:“秦老板这话说的,我爱听。以后在淮州,若是秦老板有什么为难的事情,只管来找我。” 王师爷拍着胸脯道。 秦洛道:“既然如此,在下以后可就全仰仗王师爷了。” 王师爷得到秦洛的回复,很是高兴。 秦洛以一万两银子,卖给了王师爷三成的干股。 这个价格王师爷也是比较满意的。 因为这样的夜总会,那肯定是会天天爆满的。 送走王师爷之后,秦洛又到了郑鼎山等人面前。 “秦老板,可有良策了?” 郑鼎山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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