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媛溪不可思议的上下打量了李薇薇一番,不敢相信的又问:“她真是总裁秘书?” 周可寻端起茶水抿了一口:“那不然嘞?” “不是,我哥什么时候衣品这么差了,就她这样他也能让她当总裁秘书?” 南媛溪看着她一身白T牛仔裙,不仅开始怀疑起段樾辰的眼光。 段樾辰什么时候喜欢这么素的秘书了? “你可别看她这样素净,她的业务能力比我俩都强多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在你哥跟前晃来晃去。” “她可看不起你哥那样色的。”说完,周可寻一口把杯中的茶给喝完,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南媛溪恍然大悟,“对哦,你说的很正确,找总裁秘书就要找她这种的,素净单纯,没有坏心思,不然找个祸害在身边,到时候你又有得忙得了。” 周可寻嗤笑:“那可不。” 吃过饭后,四人都是挺着肚子出的南唐。 临走前,南媛溪问:“可寻,我哥明天回来,后天是他的生日,他问我你能不能也来参加。” “在哪办?”周可寻问。 南媛溪顿了顿,“在我家。” 周可寻想了想,点了点头:“好,我到时候一定去。” 南媛溪笑着点头:“嗯,好,到时候我去接你。” “好,那我先走了。” “拜拜。” 周可寻要带着谭次陵去趟医院,李薇薇就自己先回公司了。 路上,周可寻买了些水果,准备一会去看望商兰颖的时候给她吃些。 到了医院,正赶上医生们上班,为了更好的了解到谭次陵的脚伤,周可寻还是把他带到了苏景尧的办公室。 苏景尧看见周可寻带了一个帅小伙,没多问,给他检查了一番,让他去做个脚部CT,给他开了单子,他一个人就去缴费去了。 周可寻没有跟着去,她等会看结果就行了。 坐在苏景尧的办公室里,周可寻安静的坐在一旁看他给别的病人看病。 苏景尧忙了好一会才歇息,看着一旁的周可寻,他给自己接了杯水,浅笑着问:“你带男人来检查,你家男人知道吗?” 周可寻挑眉勾唇,故意道,“我干嘛要让他知道?” 苏景尧笑了笑,喝了口水:“你就不怕他知道了杀过来兴师问罪?” “我有什么好怕的,他又不是不认识他。” 苏景尧蹙眉,饶有兴致的哦了一声,“这个男人他也认识?” 周可寻用手卷着自己的长发,眸中带笑的看着苏景尧:“不仅他认识,你老婆也认识。” 苏景尧听完,一声哼笑,“呵呵,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 周可寻嗤笑:“那可不。” “哎,你也别多想,他只不过是我从你老婆手里挖过来的一个男模,现在他是我公司的培养对象。” 苏景尧笑了笑:“我没想到,你们俩关系这么好,还会挖对方的人。” “人才嘛,谁都想要,就看人才他愿意跟谁。”周可寻说完,噘嘴看着天花板。 “对了,师哥,你觉得他的脚还有救吗?我还想靠他给我公司赚钱呢。”周可寻看着苏景尧问。 苏景尧手拿着杯子,喝了一口水在嘴里涮了涮,“其实也没什么大问题,我让他去拍CT只是想确认一下。” “拍出来没事的话,是不是就没多大问题了?” 苏景尧点头:“只要没伤着骨头,就什么都好说。” “那就万事大吉了。这孩子很努力的,我不想就这么放弃他。” “遇上你这么好的老板,他真是运气好啊。” 周可寻笑了笑:“我不也是运气好嘛?遇上了段樾辰。” 苏景尧放下水杯,叹了口气:“那是你应得的,段樾辰遇上你可是花完了所有的运气。” 周可寻没有再说话,只是浅浅的笑着。 谭次陵的检查报告很快就出来了,骨头没事,只是韧带拉伤了一直没处理留下的后遗症,开点药休息半个月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得到这个结果,大家都很满意。 临走前,周可寻笑着对他说:“老天爷不会辜负努力的人的,回家好好休息,十五天后,我要在公司里以前那个阳光自信的你。” 谭次陵感激的点着头:“好,一定会的。” 送别谭次陵,周可寻来到了商兰颖的病房。 病房内, 商兰颖正在看杂志,护工在一旁收拾着。 看到周可寻来了,商兰颖笑脸相迎。 “你怎么来了?” 周可寻把果篮放在桌面上,看到旁边还放着一些新鲜水果和鲜花,想必是有人来看过她了。 坐到商兰颖身边,“反正没事,就过来看看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昨晚……” 商兰颖笑了笑:“昨晚,我舅舅和舅妈来过。” 周可寻浅笑:“我说了吧,你的家人还是挺关心你的。” “关心我的也就只有舅舅一家了,至于他们来不来我也无所谓。” “他们不打算回国看看你吗?毕竟你是他们亲生的。”周可寻小声问。 商兰颖苦笑着摇头:“他不会因为我回国的。” 叹了口气,她继续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妈其实在我很早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陪在他身边的是我的后妈。” “她一直都不待见我,生怕我抢完属于她儿子的一切,她不知道,我爸重男轻女,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是他的耻辱。” “你不能这么说你自己。”周可寻不知道她有着这么不幸的家庭。 “无所谓了,要不是我妈也姓商,我才不会跟他一个姓,这个字对我来说,是耻辱也是骄傲。”说着说着,商兰颖的眼眶就红了。 周可寻给她递了一张纸,安抚着:“不看就不看,以后他老了你也不回去看他,看谁比谁更悲哀。” 商兰颖哭着笑着点头:“对,这正是我想说的,以后他也别想我回去看他一眼。” “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有你舅舅舅妈,还有我们这些朋友,足够了。” 商兰颖笑了,笑得幸福,“对,足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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