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这么说,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你怎么办?”气话归气话,但现实总是不尽人意的。 商兰颖双手有意无意的摆弄着被子,低头笑着:“还用怎么想,我舅舅在这,我自己又有钱,我还怕活不下去吗?” “那倒也是,你就算不回去,就待在,也能过得很好。”周可寻不禁对她生气了羡慕。 “还别说,我还羡慕你的,自己有一技之长,多好啊,离了谁都能活。” 商兰颖嗤笑,“你羡慕我做什么,你又不是没人养你。” “可我不想一直被人养着啊,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一直陪着谁的,如果真有那个人,那也是你自己。” 周可寻一直都很想得开,以后的事谁都说不准,不是吗? “怎么了?你跟他关系不好了?”商兰颖微微蹙眉。 周可寻笑着摇头:“那倒没有,只是以后还有好几十年呢,人会不会变,谁说得准?” “我也不能保证我以后会不会变,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周可寻说完,歪着脑袋看着商兰颖。 商兰颖笑着想了想,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的确,人心叵测。” 周可寻无力的弯着腰,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双眼悠悠的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 “其实,我小时候是个有梦想的人。” “说来听听,你的梦想是什么?”商兰颖很愿意成为她的倾诉者。 周可寻长叹了一口气,“你知道吗?穷人家的孩子是没有资格谈梦想的。” “穷人?”商兰颖不知道周可寻的过往,她只知道周可寻是段樾辰的初恋,还是从李乐阳那听来的。 “是啊,我是穷人家的孩子,你不会以为我跟段樾辰是门当户对吧?”周可寻坦荡的笑着。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商兰颖开始好奇。 “说起认识,那就要从我们高中时期说起了,我和段樾辰的外婆是同乡人,两老人的关系还不错。” “段樾辰其实每年暑假都会被婆婆送回外婆家,只是高中的时候我们才相遇,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我何尝对他不是呢。” “但我没有他那般疯狂,穷人家的孩子想要成功,那就只能靠学习,努力学习,考的一所好大学,就能从那个穷困潦倒的地方脱离出来。” “可我偏偏有一个不成器的爸爸,我爸是个赌鬼,家里有一分钱都没被他拿去赌,他还是逢赌必输的那种,输了就喝酒,喝醉了就打我和妈妈,他是后来害死了他的朋友,就是章月月的爸爸,才逃离了家乡。” “我以为他走了,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妈出车祸了,车祸后我没钱给她医治,无依无靠的我们就只能找段家帮忙。”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家开始欠段家的恩情,让我对他的爱变了质,我还有什么资格爱这样的一个人?” “段家不仅帮我妈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要资助我一直上完大学,我为了报恩,把自己的志愿换成了工商管理,为的就是日后能够帮到段家。” “所以,你毕业后就进了段氏集团,是为了报恩。”商兰颖十分的同情周可寻,没想到她还有这段遭遇。 或许,要是能早些遇到她,她就不会受这么多的苦了。 周可寻笑着点头:“是啊,我刚毕业就进了段氏,成为了总裁助理。” “我很感激段家一直对我的照顾,我和段樾辰能走到一起,他爸妈也帮了不少忙,要不然我可没有这份勇气来站在他身边。” 说到底,她还是要感激爸爸和妈妈。 “难道你当初选择了段樾辰,他们对你不仅有爱还有还不完的恩情。” “最主要的还是爱。”周可寻耸肩说着。 “那你的梦想是什么?段樾辰知道吗?”商兰颖歪着脑袋问。 周可寻笑着摇摇头:“我没有告诉过他,他要是知道的话,会觉得自己很亏欠我的,我不想让他觉得亏欠我,他也不欠我什么。” 商兰颖咬咬唇:“那,你能告诉我吗?” 周可寻抿嘴笑着看着她。 她怕她会告诉段樾辰。 看周可寻这么为难的表情,商兰颖释然的笑了,“算了,你还是别告诉我了,免得我哪天为了挑拨你们之间的关系,把这话给说出来了。” “毕竟,他才是你最重要的人那。” 周可寻笑得灿烂,“谢谢你的理解。” 商兰颖虽然表面在笑,可心里还是有些酸酸的。 吴月华到点给商兰颖送晚饭,周可寻觉得自己在病房也多余,就走了。 看着商兰颖不舍的目光,吴月华笑问:“就是她吧?” 商兰颖收回有些失神的目光,笑了笑:“舅妈说什么呢。” 吴月华是过来人,恋爱的感觉其实都是一样的,无论性别是什么。 笑着道:“舅妈眼睛还挺好使的,舅妈看得出来,你对她还有情。” 一边说着,一边给商兰颖盛着汤和饭。 “舅妈可别乱说,被人听见了不好,我对她也没什么感觉了,只是……” 只是得不到的还是会时不时的在心里骚动两下子的。 吴月华低头浅笑:“舅妈知道,爱情这东西吧,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不过,这姑娘确实不错,脸蛋长得好看,身材也好,这气质也不错,说起话来温温柔柔的,一看就是个脾气好的姑娘。” “哪像你表妹,跟个小太妹似的,怎么说都不听,愁死我了。” “我家要是有儿子啊,我也想娶个这样子的媳妇。” “呵呵呵,舅妈,兰若也没你说的那么差好吗?”商兰颖右手还不能动,只能用左手笨戳的舀着食物往嘴里送。 吴月华看了连忙夺过她的勺子,蹙眉道:“不是让你等会嘛,你都这么不方便,就等着我来喂你吧。” 商兰颖笑着舔了舔嘴角,“舅妈,其实我自己可以的,不用你喂。” “啧,哎呀,别废话,张嘴。”吴月华也是心疼没爹妈疼的商兰颖。 小时候,她就是这样把她给喂大的,那时候姐姐忙,没时间照顾兰颖,兰颖几乎都是在她家长大的,只是后来姐姐去世了,她爸移民的时候才把她带走的,所以,在吴月华眼里,商兰颖就是她的女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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