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次陵摇头:“我不想因为我一个人,而耽误了那么多努力的人。” 他自己的失误,不想所有人跟他一起买单,他们也没义务这么做。 周可寻笑了,他可是跟她像的很啊。 这也许就是周可寻当初愿意要他的理由吧,她喜欢他身上的那股不服输的劲。 可是,他现在怎么了? 想放弃了? “那你觉得你现在的状态……”周可寻话只说到了一半,从谭次陵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已经知道周可寻话里的意思。 谭次陵苦笑着低头:“我知道,现在的我很差,很差。” “或许,我根本就没有资格再在晨星待下去,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 说完,谭次陵抬手抹了没出眼眶的泪水。 他不甘,不甘心就这么离开晨星,但他如今变成了这副样子,脚伤一直好不透,舞也练不好,那晨星还留着他有何用? 晨星从来都不留没用的人。 周可寻微微蹙眉:“你的意思是,你想放弃了?” 他的这番话让周可寻很是生气。 “当初那个跟我说要成功的谭次陵去哪了?” “口口声声说要成为人上人的谭次陵去哪了?” 谭次陵咬紧牙关,“我不是想放弃,是我对晨星没用了,我现在连正常跳舞都不行了,那你说我在晨星待着还有什么用?”m.biqubao.com 离开了也好,离开了去好好找份工作,正儿八经的工作挣钱,才能有钱给妈妈治病。 “脚伤了可以去治啊,又不是截肢了!”周可寻看着他这副样子就来气。 谭次陵蹙眉低头,缓缓摇了摇头:“我现在连我妈住院的钱都付不起,我还有什么脸治自己的腿。” 仰起头长叹了一声,“还是去好好的找份工作,正正经经的赚钱给我妈养老送终。” 周可寻微微一愣,看着他半晌,难道这才是他真正想放弃的原因? 才半月不见,她才发现那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眼里的光在逐渐消散。 “可你天生是吃这口饭的人,你不能就这么放弃,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磨难,你不能因为一件事而放弃另一件事。” 谭次陵蹙眉冷笑:“可我能怎样?我现在终于知道没伞的孩子,不是光往前奔跑就可以成功的。” 周可寻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把下巴靠在上头,细声道:“的确,我也不相信这句话,我其实是运气比较好,被段家人看上了,要不然我也不能从一个农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段家的媳妇。” 谭次陵没想到她堂堂段家的少奶奶,居然会跟他一个外人说这番话。 周可寻察觉到谭次陵看她的眼神有些异样,歪着脑袋朝他抿嘴笑着:“怎么?很惊讶吗?” 谭次陵被她那好看的笑容给迷住了,过了半晌才缓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是挺惊讶的,我以为你们门当户对。” 周可寻笑意更深:“不是,如果没有遇见他,我只不过是一个连高中都没有钱上的穷人家的孩子。” “遇见他后,我只是多了一个机会,一个走向成功的机会。” “机会很难得的,既然你也有这个机会,为什么不牢牢抓住呢?” “人生,不要那么轻易就放弃,虽说没伞的孩子很难,但有失败的就会有成功的,你甘愿当那群失败者的其中之一吗?” 周可寻说完,笑着看着他。 谭次陵陷入沉思。 周可寻一定要拉他一把,不能让他怎么沉沦下去,抬手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大声道:“沉思这事不应该现在做,现在要做的就是陪我一起去吃午饭,下午跟我去趟医院,好好的检查一下你的脚。” “可是,我下午还有声乐课……” “我给你请假几天假,咱先把脚养好再说,至于你妈妈的医药费,你可以管我借,记得给我打借条就行,至于什么时候还,那就等你有钱了吧!” 周可寻说完起身,伸手拍了拍屁股上的灰。 见谭次陵没有跟着起身,转头俯视着谭次陵,问:“怎么?不愿意跟我去?” 谭次陵慌忙摇头:“没,没有。” 周可寻答应了中午要请李薇薇吃午饭,便带上她一起。 周可寻想念南唐的美食了,打了辆车便把两位小年轻带到了南唐。 正是午饭时间,南唐几乎满客,幸好周可寻提前打电话预约了,要不然就没有位置了。 知道周可寻要来,南媛溪早早的就等在了门口,手里还抱着半个西瓜,正在拿着勺子舀着吃。 车停人下,南媛溪看见周可寻带着两位小年轻朝她走来,笑着上前迎接,顺便给她舀了一块冰镇西瓜,送到了她的嘴里。 “甜吗?”南媛溪笑着问。 周可寻嘴巴被塞得满满的跟本说不了话,只能用肢体语言来表示。 “走吧,进去吧,房间已经给你们开好了。”南媛溪抱着西瓜,招呼着他们三。 房间还是最尽头的那间,那间三面通风,还不吵,是个吃饭的好去处。 南媛溪也没吃午饭,就等着周可寻过来一起吃。 李薇薇和谭次陵都是第一次来,都没有尝过南唐的菜,所以,周可寻让南媛溪给他们每样都上一点,好让他们都尝尝。 这种吃法也只有周可寻来才能行得通。 在等菜之余,南媛溪凑近周可寻,目光落在谭次陵身上来回的徘徊,笑问:“诶,这帅小伙是谁啊?” 周可寻看了谭次陵一眼,低声道,“他是我从林恩那边挖过来的,准备把他培养成全能艺人。” “怎么样?你觉得他行吗?” 南媛溪又看了两眼,“我觉得行,长得这么帅,要是好好培养的话,说不定日后还真能跟那个谁比。” “比不比的先不说,帅不帅的,我也不说,我只是看中了他想成功,毕竟有干劲的人更可贵。” “那这位呢?”南媛溪看向李薇薇又问。 周可寻笑了笑:“她就是你的接班人啊。” “接班人?总裁秘书?”南媛溪惊道。 周可寻笑着点头:“嗯,总裁秘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4_144506/74522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