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火枪由来 张力坚成了残废,恨火锴入骨。他清楚江南霹雳堂势力庞大,自己绝非火锴的对手,但断腿之仇若不报,他寝食难安。左思右想张力坚忽然想到师傅火锴费尽心血才造出一件名叫“掌心雷”的火器,对它视如心肝。于是一天晚上他借着夜色偷偷潜入火锴府中,张力坚在火府生活多年,对府中的道路甚是熟悉,不费吹灰之力便把“掌心雷”偷了出来。火锴得悉宝物被盗,急令手下之人全力查找。张力坚明白中土再无自己的容身之地,就带着“掌心雷”逃至突厥。火锴急怒攻心一病不起,最后郁郁而终。可怜一代豪杰居然被宵小之徒活活气死,而制造“掌心雷”的方法也随着火锴的死就此失传。 张力坚来到突厥,欲将“掌心雷”献给吉默可汗谋个官职,但他仅仅是一个汉人的流民,又没什么惊人的本领,哪里见得到突厥的可汗?张力坚既不甘心更无别的去处,只好在突厥隐居下来,一住便是整整二十年。终于有一次吉默可汗出外巡游,恰巧被张力坚遇见。他不顾一切的跪在马队前,说自己有宝物献给吉默可汗。吉默可汗非常好奇,破例召见了张力坚,问他所献是何宝物?张力坚小心翼翼的拿出“掌心雷”,吉默可汗见不过是一块黑黝黝的铁块,很是不解。张力坚忙解释道,莫要小瞧了这不起眼的铁疙瘩,它名叫“掌心雷”,是一件厉害的火器,三十步内能取人性命,任你是铜头铁骨都万难抵挡。吉默可汗半信半疑,令人牵来一匹战马立于三十步外,命张力坚当场演示。谁料张力坚发动火器,那匹战马竟安然无恙。原来“掌心雷”尽管威力巨大,精度却不高,而且一次只能激发一颗铅丸,若要再次填装,过程繁复费时费力。火锴将它制造出来后,本欲多加改良,提高它的射程和精度,不想被张力坚这厮盗走。 吉默可汗从自己的卫队虎鹰御风者中挑出十人,让他们在五十步外朝战马射箭。十名侍卫张弓搭箭,每一箭都射中战马无一脱靶。吉默可汗鼓掌大笑,说道汉人只会奇淫巧技,张力坚进献的“掌心雷”不过是哄小孩子的玩意,突厥勇士的箭术天下第一,要没用的火器做什么? 张力坚苦苦等待了二十年,等来的居然是如此的结果,他心灰意冷,只好在别人的嘲讽声中灰头土脸的离开。谁知过了不久,这件事传到了景教大法师马吉达耳朵里。马吉达最喜欢奇珍异宝,急忙亲自登门找到张力坚,仅用区区两只羊羔便换来了“掌心雷”。马吉达得到“掌心雷”后,发现它确实威力惊人,就将“掌心雷”随身携带,用做防身之物。后来他同魔教联手偷袭少林才大开眼界,真正了解了中土神功绝技的厉害。此番武林大会马吉达在受邀之列,他知道以自己的武功绝非天魔帝君傅灭和中土武林一流高手们的敌手,本不愿前来。然而转念一想,自己有“掌心雷”这个法宝,即使中土武林的高手们功夫再高,血肉之躯也抵挡不住火器的雷霆一击,便欣然而来。 一切如他所料,王者仁剑术精妙,内功深厚,自己根本打不过。但“掌心雷”一出手,所有的麻烦皆迎刃而解,夺得武林盟主之位也仅是举手之劳。火锴造出的“掌心雷”乃是世界上最早的火枪,亦是后来的宋、元、明时期火铳的原型,更比西方的火绳枪早了数百年。若不是被张力坚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盗走,恐怕后世的历史都会改写。而名剑山庄庄主王者仁成了古今中外第一个被火枪击中的人,不知道对武功绝顶的王者仁来讲,这个世界第一是幸运还是不幸? 王远浔听马吉达出言询问,虽然心中不悦,脸上仍旧挂着和蔼的笑容,说道:“马吉达大法师的武功……出神入化……匪夷所思……在下佩服的很!此局比试的胜者……自然是……马吉达大法师。” 王远浔说完,台下嘘声一片。西方之地未经开化,西方之人更是极其野蛮,为了生存只能靠狩猎,靠争夺,靠厮杀,根本不讲规则,道德水平低下,哪里能同受孔孟之道教化的天朝上邦相比。 马吉达听着嘘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自己既然击败了王者仁,理应是胜利者,至于用的是何种手段,根本不重要。目的既已达到,他趾高气扬的扫了群雄一眼,不紧不慢的朝台下走去。 王远浔担心伯父的伤势,未等马吉达下场便大声宣布道:“第七场比试由荥阳郑氏掌门人郑鹤真老前辈对龙虎山的金贤真人!” 话音刚落,台下站起一名满脸鸡皮疙瘩的胖道士,不是金贤真人是谁?金贤真人哈哈大笑,笑声中肥大的身躯凌空跃起,宛如一只巨大的苍雕稳稳落在台上。金贤真人的座位距比武的高台少说也有十余丈,他轻松一跃就上了高台,众人没料到金贤真人胖的活像一只肥猪,轻身功夫却如此高超,忍不住纷纷喝彩。 金贤真人高声说道:“看别人打的热闹,老道也有些技痒难搔。郑掌门,来、来,你我快些较量一番。” 说话间座位上又站起一名老者,正是五姓七望中荥阳郑氏的掌门人郑鹤真。郑鹤真轻轻摇摇头,说道:“老了,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哪里还能舞刀弄枪,和人动手。” 金贤真人一愣,说道:“你的话什么意思?” 郑鹤真说道:“我的意思是这场比试老夫就不上场了……” 金贤真人脸颊的肥肉抖动两下,说道:“郑掌门难道是怕了?那你又何必来参加武林大会?” 郑鹤真微微一笑,说道:“真人莫要会错了意。老夫不便动手,可由犬子陪真人过上几招。”郑鹤真说罢,他身边站起一位三十岁出头的年轻人,锦衣华服,一脸傲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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