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种田,我在流放路上当团宠_第1111章 颠倒黑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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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如今的姿势让凌云有点不自在,他飞快的放开了沈清泞,轻咳一声问,“若是我上门提亲,你家里人会不会看不上我只是孤身一人?”
  沈清泞微愣,“你为何这样问?”
  “刚刚有个跟我出身差不多的笨蛋,喜欢一名跟沈家门第相当的女子,因为担心不被女方接受,拉着我诉苦。”凌云别开眼,编了个似是而非的借口。
  但沈清泞是直女,听到问题下意识的就回道:“别人家如何我不知道,但我家不管是挑媳妇还是嫁女,看的都是人品是否端方,是否有进取之心,家风如何等,倒是没听说会嫌弃孤身一人的。”
  而且就她这性子,根本不适合嫁到世家大族,凌云这样正好,以后两人在一起,不会有婆媳矛盾,也没有别的乱七八糟的人情往来,给她省了不少事。
  当然,她心里也是心疼凌云自小的遭遇,但那些都已经是事实了,她光是心疼也没用,还不如多想想以后如何把他们的小日子过起来。
  凌云不知她已经想得这样远,听到她的话心头的大石终于放下,沈家招女婿的标准,除了家风那一条,他还是合格的。
  至于家风……以后他有了家自然就会慢慢衍生出来。不过他相信,有沈清泞这样的媳妇儿,他家的家风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你来就是问这个?”沈清泞见他一脸傻笑,眉梢微挑,“你不会是怕被我娘拒绝吧?怎么,难道你要上门提亲了?”
  凌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冲动了,赶紧尴尬的摇摇头,“不是,我……怎么说也得等战事结束再说提亲的事,我就是想帮那人问问。”
  “那人是谁?他喜欢哪家的姑娘?”沈清泞好奇的问。
  凌云摇头,“以后你就知道了。”
  怕她再追问,凌云紧接着道:“军中还有事,我先回去了,你多保重,等我回来。”
  说完,他一个闪身就从窗户跳了出去,动作快得沈清泞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真是,什么人啊?大半夜把人吵醒了,就为了问这么几句话?”沈清泞无语,躺回去接着睡。
  可刚才那蜻蜓点水般的吻却一直在她脑中挥之不去,以至于她在床上扭来扭去,许久才睡着。
  ……
  林州境内,自从军师带着人回来后,林州百姓就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官府的征税公文一日三变,各种苛捐杂税换着名目的来,百姓看后苦不堪言。
  “官府这是疯了吗?今年的鬼天气,连春耕都没法耕种,他们竟然还要让咱们交这么多赋税?”
  “老天爷啊!咱们还怎么活啊?”
  “所有人一起饿死拉倒,反正也没吃的,也不知道是先被饿死还是先被冻死……”
  百姓的议论声官府就像听不见一样,告示出了之后,立刻就有官兵去百姓家搜刮粮食财物。
  没错,他们的目标不止是粮食,还有财物。
  有人看出不对,拼死拦着来搜刮的官兵,却得到了一个颠倒黑白的答案。
  “你们要怪就怪先太子,若不是他要攻打林州,咱们老爷能不管你们死活吗?”
  “就算咱们不要你们这些东西,你们以为先太子就不要吗?指不定比咱们要得还多呢!”
  “就是,你们识相点,主动把东西交出来,等到咱们打了胜仗,总会有你们一口吃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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