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善被她看得头皮发麻,总觉得自己若是再不解释,可能会有啥不好的后果。 “我……”沈善别开眼,没敢看郑若兮纯净的眼睛,“从前对国公府小姐很有好感。” 他不好说“喜欢”两个字,便用好感来代替,但意思却很明白。 郑若兮呆了呆,随即很直女的问,“你喜欢的是宋芷晴那样的闺阁小姐?” 沈善默默点了下头。 “我也可以变成她那样啊!”郑若兮脱口而出。 沈善却蓦地侧头直视她,眉头轻皱,“郑姑娘不必如此,你本身就很好。” 其实来了鄂北他才发现,像宋芷晴那样的闺阁千金并不适合他,若是当初他们成亲了,宋芷晴肯定吃不了流放的苦。 反而是郑若兮这样的,外表看着端庄,实际上天真活泼,心里没有弯弯绕绕,喜欢直来直往的女子,相处起来才更舒适。 “既然你也说我很好,为什么不愿意跟我在一起?”郑若兮是真的不懂。 沈善叹了声,“郑姑娘,喜欢一个人和同此人成亲是两码事。” 若婚嫁全都自由选择,也并不一定全是佳偶,双方家庭和成长经历的差距会慢慢显现,到时候有可能会鸡飞狗跳。 “可戏文上都说有情.人应该终成眷属啊!”郑若兮还是没放弃。 自从退亲后,她娘给她相看过不少人家,但她没有一个能看得上,唯独对眼前的男子,心里总会时时想起,有时甚至会胡思乱想夜不能寐。 沈善抿了抿唇,还是说了句颇为伤人的话,“可你我不是有情.人。” “我们可以努力变成有情.人。”既然说开了,郑若兮今天是没打算要脸了,五姑娘都说了,男子要脸就没媳妇儿,那女子要脸岂不是没相公? 沈善:“……”他竟无言以对。 两人久久没有再说话,就在郑若兮以为他会拒绝时,沈善忽然叹了一声。 “承蒙郑姑娘不弃,那便……试试吧。” 郑若兮眼睛一亮,自动忽略了他话中的保留,“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不是试试,我们一定会长长久久在一起的!” 沈善的话出口,也觉得自己这样说有点渣,看见郑若兮因为他松口而露出的灿烂笑脸,他也不自觉的勾起了唇角。 其实他说试试,并不是给自己留退路,而是给郑若兮留的。 以殿下如今的势头,登上帝位是迟早的事,到时候郑大人必定身份尊贵,而郑若兮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她父母俱在,而沈家只有老弱妇孺,哪怕六妹妹到时候有大造化,沈家也只是表面风光,除非……他们兄弟全都身居高位,否则从身份上来看,他和郑若兮是不匹配的。 自这日起,郑若兮便常常来给沈善送饭,沈善也从之前的避而不见,变成了大大方方的接受,哪怕被人调侃,他也只是但笑不语,一副默认的样子。 郑夫人见自己闺女这样,很是发愁,对身边的嬷嬷道:“姑娘家这般,如何能得婆家看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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