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喧嚣声消失了,似乎苏云锦终于闹够了,又热热闹闹的离开。 而等定安侯夫人和秦琴走出山门的时候,已经只剩下她们两个了。站在山门门槛外,定安侯夫人指着一个方向道:“你看,在那片草原的尽头,就是永靖城了。那里也是天朝的北边地界最尽头,防范着北方的楼烦人。” 楼烦人,是匈奴的分支,典型的游牧民族,极为凶悍善战。当年顺武帝也曾经征战过楼烦人,七战四胜,这才把他们打出了草原,赶到了永靖城外。 这些话由亲自去过永靖城的定安侯夫人说出来,就格外有力。秦琴最喜听这些知识,问:“永靖城是不是有什么险要的地形?易守难攻?” 定安侯夫人道:“厉害了,这样你都猜得中。永靖城在草原最大的河日月河的第三道河湾处,背后有山,山势险峻,所以难以攻下。那座山也有来头,有一个山尖尖,正对着河湾,听说那是‘凤吸水’的风水宝穴……已薨逝了的元后顾归元的陵寝就在那里。”biqubao.com 秦琴吃一大惊:“葬那么远?却是何故?” 顾归元,可是个地道的江南女子啊! “听说,是皇后自己的意思。皇上拗不过她,就应了……但,也有个说法。在永靖城外面的陵寝,只安葬了顾后的衣冠。真正的棺椁,仍旧是在京郊皇陵里。皇上和顾后少年夫妻,恩爱美满,断不能让顾后死后孤零零一人在这大草原上的……” 定安侯夫人忽然想到了什么,说,“所以,皇上来避暑山庄,必做两件事。第一是接受楼烦各部首领觐见,彼此联谊交好;第二是登大悲山,遥祭顾后,因顾后生前喜热闹,所以必带百官命妇来参加……嗯,今天苏姑娘来了,想必是跟这第二件事有关。而且,这件事,你我都得到场,是到避暑山庄来,顶顶重要的一件事。” 边聊边走,沿着山门拾阶而下,却是见到了蒙瑜,以及他身边的苏云锦。 他们还是那样的讲究,一身低调奢华的衣物,身上不见半点俗气颜色,男的凛冽出尘,女的仙气美貌。在苏云锦头上的发带滑了一眼,定安侯夫人低笑讥诮:“这一会儿功夫就又换了一身打扮,光是头上那条混丝绫就价值千金。苏家养女儿可真舍得。” 秦琴突然想起一些往事,说:“她从前在琼州的时候,我见过她好几次,每次都穿着同一款的衣裙。” “哈?”定安侯夫人哑然失笑,又多看了一眼苏云锦,“对哦。她也是过了十八年苦日子才被认回来的。怎么就摆谱摆得比我们还厉害呢?” 秦琴并不关心这个,摇了摇头,道:“兴许人家就是忌讳谈出身呢,毕竟在苏家……嗯,我们也别招惹他们了,快走吧。” 她们绕过了蒙瑜和苏云锦,和等在山下的大部队汇合。 回去的时候还早,个个都是出来玩的,用不着跟家里似的杂事一大堆。秦琴玩心重,索性提议大家露营一会儿再走。就在河边安歇下来,把剩下的冰沙全分给众人,让大家一边吃着,一边看她指挥春花小椿拽出架子炉和木炭,从附近农家买了一些食物,来烧烤。 大家都觉得好稀罕,围拢过来看。有个夫人一看到炭火堆起来,眼睛都亮了,“让我来生火,让我来……我可喜欢玩火了。” 看着快奔四的妇人,一脸小丫头似的跃跃欲试,大家哄笑起来。 定安侯夫人道:“杜太太啊,平日你那么稳重的,算起帐来京城里的一把好手。没想到喜好如此特殊?” 杜太太的丈夫似乎是在大理寺还是太常寺里的某个大夫,文官,杜太太自己也是一脸斯文的。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杜太太熟练地用铁钎子配合着股腮帮子吹气,没两下子就把炉火生得旺旺的。她没当回事地说:“你不觉得看着这火苗跳来跳去的,心情会变得很好吗?” 行吧…… 长年憋屈在这高大的院墙内,这些太太们多少都是有点儿变态的。 “夫人。我们采买回来了。”天衡骑着马回来,下了马,把大提篮给了秦琴看,“和夫人预料的一样,那村子贫苦,没什么肉食。我好歹就买了一只鸡,杀好了。按照夫人的吩咐,买了些茄子、豇豆、大白菜、辣椒……油盐是一个阿婆匀给我的。” 他用食指中指夹出两个比男人大拇指粗一点儿的小瓶儿,晃了晃。 秦琴道:“行了,这就够了。也就是玩个意思,还指望吃饱肚子不成——给了钱人家没有?可不能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 天衡道:“给了,都按照市价,多给了一成。油烟钱阿婆不愿意收,我拿了两块巧克力换的。” 秦琴家里的人,无论什么身份,外出身上必定随身携带几样东西:零碎银钱、糖果巧克力、嗅盐、铁匠铺打的简易版瑞士刀。 后来不知道是谁发现了,糖果巧克力这种东西,有些时候比银钱还好使。 也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以物换物。 比如在这个大悲山脚的小村子里,两块巧克力换到了两瓶油盐,大家都很高兴。 她来到河边,取出刀子,把杀好了鸡大卸八块,用削好的柳枝穿了。把它们搁炭火上烧烤。别的素菜也是如法炮制,只不过是搁铁丝网上,要一边抹油一边不断地翻面。 炊烟袅袅,夹杂着食物的香味,就很诱人。定安侯夫人道:“秦琴妹子就是会享受,又会玩。跟着她就没有缺过乐子。” 杜夫人道:“秦夫人,你家不是村子里的么。是村子里的人都爱这么干?” 秦琴笑了一笑,说:“哪儿能呢。农村人土里刨食,我们那边是海边,如果地里庄稼长不好,还得扬帆出海,问大海讨饭……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哪儿有闲心野炊露营?这些都是有点儿小钱之后,才有闲心玩的,但是如果说要登大雅之堂,又很难了。” 众人都称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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