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董夫子的巍峨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 此刻董夫子光着脚丫,裤儿都没穿,一路奔向刘飞面前。 “先生大才,老夫不如,这篇锦绣文章,定当永垂不朽矣。” 董夫子一脸激动,直接就给刘飞屈身行礼。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一阵骚动,都沸腾了。 刘飞的文章还没写完,董夫子居然就如此高度评价? 我靠! 要不要这样! 咣当! 林武手中的酒杯,瞬间落在了地上。 啪啪啪! 这一刻,林武一脸通红,如同被人打脸。 林武刚说刘飞不行,结果董夫子就说刘飞牛逼。 我靠! 要不要这样夸张? 就连董伯,也是目瞪口呆,陷入了呆滞。 没有人知道的是,在大殿之外,忽然出现了一道白衣靓影。 此刻,董小姐亭亭玉立,望向刘飞的目光,满是异彩。 太强了! 实在是太强了! 董小姐从未想过,一个吊丝般的搬砖工改,居然能如此逆天,写出如此锦绣文章。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反复咀嚼这句话,一时之间,董小姐居然痴了。 刘飞本就长的很帅,对女人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 而此刻,刘飞却又那么有才华。 天! 完美! 董小姐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男人,能媲美公子苏。 但今天,董小姐这才明白,自己错了,大错特错! 刘飞这篇文章一出,足以镇压一切! “当年白蛟骗我,害的公子苏死去……” 粉拳紧握,董小姐咬牙说道:“曾阿牛,你切莫让我失望。”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并没没说完,而是拿着毛笔,继续写字。 太嗨了! 这篇初中学的文章,刘飞已经很久没写过了。 现如今,重新书写出来,刘飞个感觉不错。 尤其是,一群自诩天才的士子,却如土包子一般惊叹。 这种感觉,让刘飞感觉——爽! 你们不是觉得,自己是读书人吗? 哈哈! 老子用中原,古人写的文章,啪啪啪打脸,爽不?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啪嗒! 当刘飞写完之后一句话之时,整个大殿,已经是死一般沉寂。 完美! 太完美了! 刘飞这篇文章,洋洋洒洒一千多个字,堪称是牛逼到了爆。 只论字数的话,刘飞一个人,就能秒杀所有士子。 而刘飞的文章,更是写的文采飞扬,震慑了无数强者。 至于董夫子,则是亲自给刘飞磨墨,一脸激动。 而董小姐,是也美眸发亮,爱慕的望向刘飞。 自古英雄爱美女,美女何尝不爱英雄? 董小姐守身如玉,从未被任何男人碰过。 儒家弟子恋爱,都不会身体触碰,讲究的乃是思想交流。 当年镇国公,利用董小姐年幼无知,这才忽悠了董小姐。 事实上,当长大之后,董小姐对镇国公,以及没有了任何感情。 至于公子苏,董小姐是佩服他,当成了兄长。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敢不从。 当年董伯的意思,是想将董小姐,许配给公子苏。 董小姐很孝顺,也很崇拜公子苏,自然不会反对这一门婚事。 但公子苏死后,伴随着时间推移,伴随着一天天的长大。 董小姐发现自己,对公子苏,乃是纯粹的亲情。 董小姐要给公子苏报仇,那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兄妹情。 一直到今天…… 当看到刘飞之时,董小姐忽然发现,自己心动了。 “能文能武,此子大才。” 董小姐美眸发亮,俏脸忽然有些红了。 董小姐的异样,董夫子很快就看到了。 这一幕,却让董夫子,脸色忽然一沉。 刘飞的才华,董夫子是佩服的。 但让刘飞当自己女婿,董夫子却有些不乐意。 为何? 因为刘飞的这篇文章,好是很好,甚至可能会镇国。 但这距离董夫子,心中的女婿要求,还是逊色了一筹。 轰隆! 说话之间,却见一道白芒冲天而起,瞬间弥漫全场。 这股白芒化为冲击波,瞬间弥漫四面八方。 与此同时,在虚空之中,出现了一口古钟的虚影。 咚!咚!咚! 钟声沸腾,不断扩散。 这一刻,在东洲的每一个角落,都出现了一口古钟。 “钟鸣鼎盛,这……这是有镇国文章出世了?” “曾阿牛?这……不是紫木王国的君主吗?” “《滕王阁序》?”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这一刻,东洲的五千万百姓,都陷入了大震撼之中。 刘飞一首《滕王阁序》一出,瞬间镇压一国! 这一刻,刘飞的名气,整个东洲大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此刻,林武的脸色,终于黑到了极致。 败了! 林武是东洲的兵王大元帅,文武双全,长的也很帅气。 这些年来,董伯出谋划策,林武坐镇东洲,将天下治理的很好。 就连中州白帝,也忌惮林武,不敢来攻伐东洲。 但林武很清楚,自己在东洲,只是一个过客而已。biqubao.com 除非! 能成为董夫子的女婿,那才能真正的举起。 董小姐隐居暗中,隔空操控董伯,此事林武是知道的。 林武对董小姐,也是爱慕不已,甘心为其效力。 但林武卖命的原因,乃是希望当个暖男,感化女神。 然并卵! 现如今,女神就站在门口,爱慕的望向刘飞。 我靠! 我再靠! 我靠靠靠!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那刘飞至少被林武,杀了几十次! 咋办? 刘飞连镇国的文章,都写的那么牛逼,超越了当年的公子苏。 如果董夫子心中一乐,招刘飞当了女婿,那林武还混个屁? 林武心高气傲,你让他给刘飞当狗,他肯定不乐意。 就连给白帝当大将军,林武都是不屑一顾的! 整个天下,除了董夫子之外,林武任谁都不服! “曾阿牛,你有本事的话,就再写一篇镇国文章。” 吼! 林武一声怒吼,说出了众人哗然,无语到极点的话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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