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微信去天庭_第2124章 打脸要趁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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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董夫子在暗中,早已知道刘飞,写出了“鸣州”的诗词——《咏鹅》。
  这首诗的确不错,字字珠玑,堪称是传世之作。
  但以董夫子的眼光,却觉得这首诗词,显得还不太成熟。
  这样的水准,想要征服东洲,似乎还逊色一点。
  如果让刘飞知道,董夫子的想法,则一定会很佩服。
  因为!
  这一首《咏鹅》的原作,乃是唐朝骆宾王,在七岁写的诗词。
  试问,一个七岁的小屁孩,你能够指望他,写出多牛逼的诗词?
  但刘飞的优秀,却让董夫子对刘飞,产生了一丝兴趣。
  董夫子决定,给刘飞来点大的。
  所以!
  董夫子命人,给大帅林武,带了一张纸条。
  此刻,林武打开纸条,却愕然发现,纸条乃是空白的。
  不过,只是一瞬间功夫,林武已经明白,董夫子想要说啥。
  “夫子的意思,是让我自由发挥,不需要理会其他。”
  端着酒杯,林武冷冷一笑,对着刘飞说道:
  “紫木道友的《咏鹅》真是精彩至极,接下来的文会,相信你一定也能大放异彩。”
  林武本就讨厌刘飞,此刻却开始吹捧,这让很多士子都意外。
  但很快的,大家就明白,林武这是再给刘飞戴高帽子。
  刘飞如今飞的越高,等会儿跌落在地之时,才会越发的疼痛。
  “今日的文会,刚才不过是开幕式罢了,如今才是正式开始。”
  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诸位士子、紫木道友,接下来请大家,以此处为名,任意书写文章。”
  “谁的文章最好,谁就是第一。”
  声音落下,众士子的面前,都出现了宣纸、毛笔、烟台和墨。
  “这次的文章,题材不限,时间不限,各位请了。”
  林武威严的声音,刹那间响彻全场。
  声音落下,众士子纷纷提笔,开始写文章。
  反而是刘飞,却略微沉思,并没有急着下笔。
  这一幕,看的林武和董伯,不禁对视一笑,都有些鄙夷。
  刚才刘飞表现的很出众,几乎是出口成章,瞬间鸣州。
  而这一次,众士子都开始写文章了,刘飞却依旧没有动。
  高下立判!
  二人顿时明白,刘飞这一次,恐怕要输了!
  然并卵!
  二人不会知道的是,刘飞此刻心中,充满了纠结。
  废话!
  在刘飞的脑海之中,满是各种诗词歌赋,数不胜数。
  究竟抄那一篇文章,一时之间,刘飞陷入了迷茫。
  沉吟一番之后,刘飞的心中,终于有了答案。
  然而就当刘飞提笔,准备些书写文章之时。
  轰隆!对面的书桌上,伴随着滔天白芒,一股磅礴的计息,瞬间弥漫全场。
  “恭喜有年兄,位列鸣州!”
  “恭喜恭喜,东洲陈有年,果然是名不虚传。”
  “恭喜有年兄,位列鸣州!”
  那些正在提笔的士子,很多都震惊的抬起头来,纷纷抱拳行礼,兴奋说道。
  若是其他文会的时候,各位士子之间,还会互相竞争,谁也不服气谁。
  但这次的文会,刘飞用一首《咏鹅》,将众人给镇压。
  所以!
  众士子同仇敌忾,准备联合对外!
  如今,东洲士子陈有年,居然写出了鸣州的文章。
  帅气!
  众士子都有些兴奋,戏虐的望向刘飞。
  “有年,来,我敬你。”
  林武端起酒杯,隔空遥遥微笑。
  “多谢大帅。”
  陈有年举起酒杯,眼中满是兴奋。
  “有年,你是这个。”
  董伯竖起大拇指,笑着说道。
  “那必须。”
  陈有年点点头,眼中的笑容,越发的浓郁。
  说话之间,陈有年的目光,落在了刘飞身上。
  一股浓浓的优越感,在陈有年的身上,油然而起。
  虽说都是鸣州的文章,但在陈有年看来,还是他更为牛逼。
  废话!
  刘飞的鸣州文章,乃是咏鹅,乃是小物品而已。
  而陈有年的文章,书写的乃是大物体,自然更牛逼。
  轰!轰!
  说话之间,又有两道白芒从天而起,化为滔天气势。
  “伯仁兄,恭喜恭喜。”
  “哈哈,阿蒙兄,同喜同喜。”
  这两名鸣州的士子,互相道喜,一脸兴奋。
  “伯仁、阿蒙,你们都是好样的,来,本帅敬你们。”
  林武顿觉有面子,立刻端起酒杯。
  “托大帅的洪福,学生这才勉强进阶。”
  王伯仁端起酒杯,一脸谦虚。
  “我阿蒙是粗人,就是见不得有人装逼。”
  吕阿蒙喝酒之时,还不屑扫了一眼刘飞。
  “一场文会,竟然诞生了三篇鸣州的文章,真是厉害。”
  轻抚白须,董伯咧嘴一笑,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太给力了!
  往届的文会,能诞生一片鸣州文章,那都足以引发大轰动,可以吹几年的牛逼。
  今年的文会,三大天骄横空出世,而且都那么年轻。
  东洲的未来,真是一片光明,让人感觉激动呐。
  至于刘飞……
  呵呵!
  此刻,东洲的士子,一个接着一个,陆续写完了答案。
  虽说再也没有人鸣州,但出县和达府的锦绣文章,却也不断出现。
  总体来说,今年的文会水平之高,达到了东洲历史上的最巅峰。
  而此刻,刘飞却刚拿起笔,淡定写字。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陈有年站起来,大声将刘飞写的文章,念了出来。
  “这……似乎不是诗词啊?”
  “这小子,究竟写啥?”
  “我靠,他不是想写,长篇文章吧?”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一片震惊之中。
  文会虽然不限制时间,但任谁都知道,同样的鸣州,时间越快越好,也越容易成功。
  今日众士子写的文章,都是诗词,最多也就是七言绝句而已。
  可刘飞倒好,居然如此逆天,不写诗词,要写更长的文章?
  我靠!
  你那么叼,你咋不去日天呢?
  长篇的文章很难,越长越容易出漏洞,越长越容易悲剧。
  所以在东洲之地,书写长篇文章,此乃忌讳,不为外人倒也。
  这惊人的动静,自然也惊动了,在东海之滨钓鱼,一直密切关注文会的董夫子。
  对于三大士子的鸣州文章,董夫子感觉很欣慰。
  而刘飞的文章,却让董夫子感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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