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武杀机大盛,而董伯也不太看好刘飞,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虽说刘飞有些才华,这让很人意外。 但说到底,刘飞还是太弱了。 一个“出县”水平的士子,如果在东洲的一个县城,那绝对是横着走的存在。 这样的水平,可以当县主,但也仅此而已。 刘飞如今的水平,就是如此。 而想要管理一座县城,就必须“达府”的水平。 要管理上百个县城,就必须“鸣州”的水平。 而想获得众士子的认可,那就必须——镇国! 然而! 就算是在座的士子,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最巅峰的文章,也就是——“达府”而已。 而且,就算是“达府”的文章,一个士子在一生之中,也做不出几篇。 士子之中的几个最强者,才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且这几个最强者里面,在他们一生之中,能写出一篇“鸣州”的文章,那就很难得的。 按照东洲的规矩,只要能“鸣州”的士子,都可以直接入朝为官! 而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则可以直接位列朝廷大员。 比如当年林武年轻之时,就曾写出过“鸣州”的文章,这才引起了董夫子的器重。 整个东洲之中,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一个都没有! 要说有,还是有一个。 那就是——公子苏! 董夫子在教育弟子之时,并不太看重,对方是什么身份。 董夫子提倡以材施教,有教无类,也不太注重学生的回报。 但随着时间推移,总有一些天骄,会显得卓尔不群。 对于这些天骄,董夫子自然很喜爱,并进行重点培育。 当年公子苏,曾经写出了一首镇国的策论,引发了整个东洲的轰动。 至此,公子苏成为董夫子的大弟子,并被重点培养。 也正是公子苏的优秀,这才引发了董小姐的注意,并看上了公子苏。 才子佳人,金玉良缘! 可惜! 后来白帝叛乱,一切化为虚无! 但就算如此,其实东洲儒家,依旧还有一个机会。 那就是——董小姐! 董小姐和公子苏相敬如宾,二人都是才气过人之辈。 公子苏会爱上董小姐,虽然是因为她很美貌。 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董小姐的才华,让公子苏很佩服。 董小姐在认识公子苏之时,已经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到了公子苏,被白帝弄死之时。 董小姐的文采,已经到了“半步镇国”的地步。 董小姐如此年轻,如此天赋,而且身份还如此的尊贵。 如果董小姐愿意的话,那么她位列“镇国”,那是注定之事。 但因为公子苏之死,董小姐心灰意冷,一个人消失不见。 当然了,其实就算董小姐,真的能够镇国。 以董夫子的个性来看,他也不太可能,让一个女人,去独当一面。 除了公子苏之外,在东洲之内,自然是董夫子,的文采最高。 董夫子年轻之时,写了一首“镇国”的文章,位列大儒,极为恐怖。 也正是如此,董夫子的名气,在东洲之中,这才会那么的大。 换句话说,刘飞想要征服东洲,就必须写出镇国文章。 而拥有这个水平的年轻人,就等同于当年的公子苏。 若刘飞真有如此水平,就算董夫子不说话。 那么。在场很多士子,也会对刘飞很佩服。 但是! 那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 在众人各怀心思之中,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三句诗词:“白毛浮绿水!” 嗡! 这话一出,众士子再次骚动,感觉不可思议。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 “好诗,好诗!” “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是朗朗上口,好!” 文化是没有国界的,虽说大家依旧,有些看不起刘飞。 但这首《咏鹅》一出,众士子纷纷叫好,感觉不俗。 “这曾阿牛果然厉害,竟然在搬砖的攻同时,文化水平也超过了‘出县’,达到了‘达府’。”轻抚白须,董伯一脸惊叹。 “就算是‘达府’水平,他也不可能‘鸣州’” 林武喝着闷酒,有些窝火说道。 东海文会开启之时,第一道题目,都不会太难。 林武并不之王,刘飞第一题能镇国,这根本不可能。 但如果刘飞能“鸣州”,那也非常恐怖,可能会引发董夫子的关注。 这样的结果,让林武无法接受。 不过,林武也很清楚,刘飞想要“鸣州”,这依旧很有难度。 毕竟,刘飞一首诗,已经念了三句。 刘飞最后一句,想要一战功成,超越进阶,谈何容易?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语气淡然,念出了最后一句诗词:“红掌拨清波!”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次,一首《咏鹅》,在白骨世界之中,再次绽放出滔天异彩。 此诗一成,偌大的大殿之中,顿时死一般的沉寂。 所有士子的目光,都汇聚成流水,敬畏的望向刘飞。 许久,一个士子,这才颤声说道:“这是——鸣州的诗词啊。” 嘶! 声音落下,众人倒吸冷气。 在场各位,最强的几个人,也就鸣州的水平而已。 但就算是他们几位,也必须酝酿许久,一辈子才能写一首鸣州文章罢了。 可刘飞只思考了一秒钟,随意指了一物,居然就能鸣州? 我靠! 这……也太夸张了吧? 这岂不是说,刘飞的文采之高,已经在文会之中,排名靠前? 轰隆隆! 当想通这一点之后,众士子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 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刘飞只是一个搬砖工,根本没有什么文化。 然而! 如今看来,事情的真相,似乎不是这样? “曾阿牛这个逼,居然如此强? ”林武握着茶杯的手,开始轻微颤抖。 董伯瞪大眼睛,忍不住倒吸冷气。 就连那些埋伏在暗中,随时准备出手的刀斧手,也是一脸佩服。 太强了! 简直是——恐怖如斯! 就当全场气氛,一片沉默之时。 一个战士急匆匆走过来,在林武耳边,说了一句话。 听了这话之后,在林武的眼中,顿时一片睥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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