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之下,刘飞一声大笑,指着窗外说道: “那我们便以窗外这物,来吟诗如何?” 循声刘飞的手指,众人的目光,落在窗外的湖泊上面。 “以湖泊来吟诗,这太简单了。” “就是,自古湖泊诗歌很多,佳句数不胜数,太没难度了。” 众士子一阵嗤笑,眼中都有些不屑。 东洲的儒家弟子,大多数并不练武,而是练气! 练气练的也不是真气,而是——浩然之气! 儒家的祖师爷孟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从此以后,儒家弟子,都会通过读书来养气。 历经无数读书人的研究,浩然之气的修炼之法,逐渐被挖掘出来。 读书越多,浩然之气,就会越厉害。 这个原理,和运朝越大,君主得到的信仰功德越多,其实是差不多的。 所以,东洲虽也是运朝,却不是争霸性质的运朝。 而是一个很松散的运朝,甚至不能叫做运朝。 而是——浩然之气! 这其中,培养浩然之气,透过吟诗作对,是一个捷径! 如果一个士子,能够做出锦绣文章,就会得到大量的浩然之气。 如果能做出镇国文章,那就能位列大儒,得到海量浩然之气。 每年的东海文海,都是东洲最高等级的文会。 之所以会有很多士子,不远万里而来,也要参加这个文会。 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因为在文会上,可以和高手雄辩,互相切磋文采。 人在没有压力之时,是最为懒散,而且没有动力。 但当你面对,危机和竞争之时,人的潜力,就会无限爆发。 在这种环境之下,写出锦绣文章,进阶浩然之气的可能性,将会变得无限巨大。 这一点,才是文会切磋,真正的意义! 至于被达官贵人看好,这是附带的好处,而不是最重要只的好处。 而在写文章之时,书写越大的事物,得到的浩然之气,就会变得越多,也越容易。 董仲培训人才之时,最初的阶段,都是让弟子们,用文字来书写天地万物。 江河湖泽,雨雾风雷,山川大地,这都是众士子的最爱。 所以,对于刘飞用湖泊,来作为文会,诗词的开头题目。 众士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用湖泊来吟诗,在座任何一名士子,都有着多年的经验。 刘飞用湖泊来pk,这不是自己找死,那又是什么? 然而! 听了众人的话之后,刘飞却微微摇头,说道:“我并不用湖泊吟诗,而是用——那物!” 顺着刘飞的手指,众士子继续往前看,顿时惊呆了。 湖泊之中,三只鹅,来回游动。 “用鹅来作诗?这……也太夸张了吧?” “就是,那么小一个畜生,如何作诗?” 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无语之中。 在东洲之中,虽说天地万物,都可以作诗。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唯有那些很浩大的东西,才是士子们的最爱。 至于那些很小的东西,则没有什么人理会的。 最常见是小东西,便是用花草作诗,这样也很高雅。 可用一只畜生来作诗,这也太扯淡了吧? “这曾阿牛果然没文化,居然如此粗鄙不堪。” 林武一脸不屑,望向刘飞的目光之中,越发的鄙夷和不屑。 “紫木道友,给你一炷香时间思索,如何?”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 “不用如此。”刘飞淡淡说道:“我已经想好了。” 啊? 你特么……一秒钟时间,居然想好了? 我靠! 哪有这样吟诗的? 这也太扯淡了吧? 众士子一阵骚动,议论纷纷,都有些无语。 一首上好诗篇的出世,必须反复斟酌,耗费很长时间。 就算在昔日文会之时,出现过一鸣惊人之辈。 他们的诗篇,也不过是提前写好,撞大运撞到应景,随口念出来罢了。 可刘飞随手指了一只鹅,这又算什么玩意? “民工,果然只是民工。” 端着茶,林武目带鄙夷:“随口胡诌,真是丢人现眼。” 董伯却没说话,而是铺开宣纸,拿起毛笔:“紫木道友,您请了。” “鹅!鹅!鹅!” 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一句诗句。 噗! 这话一出,林武刚喝到嘴里的茶水,瞬间喷到了地上。 “我去,这也叫诗?” “厉害了,我的哥!” “墙倒了我都不服,我就服紫木大帝!” 噗……哈哈! 众士子哈哈大笑,乐的不行。 董伯也是一脸无语,无风凌乱。 但董伯文化素养很高,他不爽归不爽,还是提起毛笔,将刘飞的第一句诗词,写在了宣纸上。 废话! 若是不书写记录下来,等会儿如何找借口,将刘飞给斩了? 对于众人的嘲讽,刘飞一点都不在意。 废话! 刘飞这首诗,又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中原唐朝之时,骆宾王所写的千古名诗——《咏鹅》。 《咏鹅》的第一句,同时用三个“鹅”字,看似很普通,很不起眼。 但只要对应后文,那却非常出彩!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踏前一步,吟出了第二句诗词:“曲项向天歌!”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脸上的嘲讽,顿时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乃是瞪大眼睛,一脸的呆滞。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biqubao.com “这首诗,不俗啊,至少也是‘出县’的水平。” “一个搬砖工,居然能念出‘出县’的锦绣文章?” “第一句诗词,连续三个‘鹅’字,精辟啊。” 众士子议论纷纷,望向刘飞的目光,顿时出现了变化。 “哼,就算这是‘出县’的诗词,那也不算什么。” 林武端着酒,目带阴沉:“这次文会的士子,代表了东洲的最高水平。” “他们之中,最差的士子,也曾经做出过,‘达府’的锦绣文章。” “而士子之中的强者,更是诞生过,‘鸣州’的锦绣文章!” 林武这话一出,董伯点点头,唏嘘说道: “曾阿牛若只能‘出县’的话,今日必死无疑!” 声音落下,化为雷霆暴雨,充满了肃杀之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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