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稿中,请半个小时之后再看哈,见谅!! “……今天,有幸由我来为大家介绍,我们胜华第一款国产随身听,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国产,其中,大部分主要部件,都是由我们胜华自己研发……” 镁光灯中,站在讲台上的泥冬。 对着下面一众举起相机,以及将摄像机镜头摇过来的记者们,侃侃而谈着。 台下。 一处稍偏角落位置的席位。 “哎,小秦同志,你这次可是真看走眼了啊,这么好人才,竟然给放走了,还是放去死对头那里。” 听着耳边再次响起聒噪,秦向河耐着性子的点点头。 臭女人,哪壶不开提哪壶! 入场落座后,就在耳边嘀嘀咕咕个不停。 刚才,阮宁又突然伸手戳他一下,跟着望过去,刚好撞见泥冬从后台往这边看。 从在爱乐音像,就发现了泥冬的销售才干,也特意让赵振强多照顾点拨下,没想到,最后和刘大胖几个混到一起,还自愿跑去胜华电子…… 秦向河转头,冲仍对台上泥冬一气戳戳的阮宁无奈道,“阮小姐,你下午不是有事吗?” 是的。 中午在长富宫饭店,阮宁还说过,三家随身听大战,管她什么事,没兴趣,还称下午要去宁园办事的。 下午拿着请帖,和朱彪林四丫往这来,刚到南阳门就遇上了周斌的车。 不用猜,肯定也收到了宋仁专门送去的请帖。 在国贸大酒店下车时,看脸色黑的,估计周斌正心里后悔呢,没再上午也搞这一处,至少也是一种底气的表现,而且,万一产品成功,也等于是当面羞辱对手了。 秦向河跟着胜华电子工作人员,紧随其后的来到三楼。 发现,木村聪也竟然也来了。 只不过,没有和招待记者宾客的宋仁站一起,反和一个颧骨很高、穿花衬衫的男人坐在中间一排,不停的交头接耳,见他后,甚至还冲男人嘀咕了一声,随后男人转头,像是认识般的微笑示意,他也礼貌的回应了下。 有些奇怪,他似乎从没见过这人。 接着,又在旁边,发现了宋志春,也就是现在环东的总经理。 宋志春和张建豪在广柔合资,建了小型收音机工厂,想来是受邀过来捧场的吧。 燕舞的人,他没怎么接触过,但模糊记得,最前排一个头发花白五十来岁的男人,是燕舞的高层。 自然。 在这会场里,又看到先一步进来的周斌。 见他脸色阴沉坐在稍后的侧边位置。 至于周斌身后的那个老不修,前两天声称要林四丫单挑的老焦,秦向河看到就来气! 光是看今天邀请来的这些宾客,可想而知,张建豪和宋仁,对胜华电子的随身听信心满满啊。 随后,他看了看,只有周斌后面不远处,还有几个连排空位,便和朱彪、林四丫走过去。 刚到座子上坐下,就遇上从旁边经过,在会场巡视帮忙的林虎。 好吧。 又一个仇人! 既然是仇人,那么相见自然的分外眼红,他都怀疑,若不是今天是胜华电子大日子,几乎将后槽牙压碎的林虎,会不会暴起。 然,今时不同往日。 林四丫过了心里那关,林虎再想折磨林四丫,还真的很困难。 而这情况,随着林四丫渐渐长大,林虎又渐渐变老,过不了几年,就形势立转了。 对了,那老焦也是这种情况,他怀疑,老焦这次急不可待的找上门,是不是就顾虑这些。 如此,他就更不能如老焦的愿。 几年之后,林四丫还不是随随便便的拳打林虎,脚踹老焦! 正当他耐心等着发布会开始时,就闻到一股香风飘至。 臭女人,坐在两边,还问朱彪中午是不是又吃九转大肠了,结果,硬生将朱彪给挤到了后排去。 “宁园那边事情办完了,回酒店待着也无聊,就过来看看。”在这宴会厅里,穿着短裙和修身长袖衫的阮宁,加上一双媚眼顾盼流转的,确实吸引来无数的注目礼,但她却混不知,又或是很享受这些目光。 说到这,她下巴一扬,往四周扫了一圈,道,“张建豪这是吃定了兴顺和爱鹿啊,请那么多人来。那么多的记者,还有电视台的人,估计,你们也打不起来了吧?奇怪,张建豪没冒头,怎么宋仁也不见了!” 秦向河闻声,下意识的往四下望去。 这时,周围记者纷纷哗然。 他又奇怪的看向前台,原来,泥冬在夸赞了一顿胜华公司后,在介绍随身听各项参数性能前,准备先对大家展示胜华电子随身听的实机。 首先从后台出来的,是手里托着一个黑灰色随身听的李珊,明显,这随身听至少机壳款式和大小,都要比兴顺电子优秀的多。 而让宴会厅哗然一片,又旋即差点沸腾的了,是后面还有一男一女,穿着时尚服装,手中也各自拿了一台胜华随身听的。 根本不需要泥冬多做介绍,会场里立刻纷纷喊出了他们的名字,“周闰发、钟楚虹。” 当然,更多的,则是亲昵喊着“发哥、红姑。” 这时候,在香港流传这一句话,“再红红不过钟楚虹,再发发不过周闰发”。 足见两人在香港娱乐圈的强大号召力,非但如此,因为近几年国内录像厅的飞速发展,以及家用录像机渐渐增多,香港电影也几乎占据了主流,正确说,如今整个东南亚,都是香港电影的天下。 也正因此,万宝娱乐想要让孙晴成为真正大明星,那么这时去香港发展,则是必然的。 故此,不单单是在香港,如今在内地,两人也算是红极一时的大明星,还是只能在电影上,现实中很难看得到的香港大明星。 一时间,镁光灯疯狂闪烁,两台摄像机也丢开了泥冬和站在台前有些尴尬的李珊,镜头都快怼到周闰发和钟楚虹脸上了。 秦向河惊讶。 角落里的周斌不知惊,更是脸色泛白着。 之前,以为和胜华在各大媒体都争执不休,已经极大范围的扩大影响和宣传了,甚至广告重要性,所以,他除了正常广告,也准备发布会后,加强宣传强度。 但怎么也没料到,胜华竟然从香港请了这么两位红极一时的大明星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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