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是两扇玻璃门。 泥东对着玻璃,照了又照。 后梳的抹油大背头,微丝不乱。 西装笔挺,大红的领带,一丝不苟,皮鞋也擦的铮亮。 接着,他顺着幕布又往场内看去。 台下坐满了挂照相拿小本本的记者,还有特地请来的两家电视台,已在中间早早架好了摄像机。 三点半一到,他就会从这里走上台前。 到时,全场焦点都会放他身上。 他将代表着加上研发随身听的二厂,资产近亿的胜华电子。 宋仁说,今天是他人生的巅峰。 呵。 那个二世祖,懂个鸟! 胜华电子若前期没有周斌和日本人,就凭宋仁,压根就开不起来。 之所以胜华会发展到今天,也多是张建豪暗中指挥的功劳。 在听了张建豪对胜华的规划后,他觉得,恰恰相反,今天不过是自己的起点。 泥东重重吐口气,让心绪慢慢平复。 不论是以前在爱乐音像,还是后看到了胜华电子,都见过不少大场面。 但,那些远远都无法和今天相比。 只要一想到,他一个山里娃,还是鸟不拉屎的茅塘出来的。 如今却站在京城这全场瞩目的舞台,他就激动不已。 知道,今天过后,胜华电子随身听的消息,就会传遍全国。 上午的兴顺电子发布会,在他看来,胜华发布会后,就可能会沦为一场笑话。 首先,胜华和兴顺都觉得。 富通、龙久集团合资成立的龙通公司,发售的国产随身听,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 仓皇加入进来,连市场都没搞清楚,怪不得在广柔之外销售惨淡。 这才几天,据说广柔本地报道龙通随身听的都很少了。 如果他是龙通负责人,干嘛还换一道牌子,干脆直接代理日本随身听。 这样,至少抓住一部分目标客户。 即便这部分顾客很少,但也不会如眼下这般凄惨。 兴顺跟着胜华一起嘲笑龙通。 殊不知,周斌是在五十步笑百步。 光是大力宣传推广,会制造舆论话题,然而,产品不行,那就不过是无根之木。 兴顺电子缺点,同样是准备时间太少。 不错。 花了大价钱引进生产线,几乎是最先进的。 还秘密和燕舞达成合作,将外壳按键等零件国产化。 甚至,还从爱鹿偷偷挖了三个宝贵的技术员。 这点也是他最佩服周斌的。 兴顺利用这三个技术员,还将个别关键配件,实现了“自主研发”。 在上午之前。 他和宋仁这些人,还如临大敌,担心兴顺冒出什么杀手锏。 发布会后,便全然放下心。 兴顺随身听的国产化程度,都不足三成,许也是这个缘故,为了将产品定价卡到五百块,特意削减了几个功能。 如此,胜华就更加有信心了。 他作为主持这场发布会的,也会在今天,随着胜华电子一起扬名天下。 要让茅塘村那些乡巴佬好好看看。 他泥东离开十三香,离开爱乐音像,离开锦湖,离开秦向河,一样混得很好! 不。 是混得更好! 泥冬下意识把脊背挺的更直。 低头看手表,还有十多分钟才到点。 耐不住心急和激动,简直度秒如年。 忽然,幕布一掀。 一个黝黑面相,眼皮浮肿的络腮胡男人,从前台走了进来。 “林叔。” 泥冬立刻露出笑脸,作势上前一步的热络打招呼。 “哦,是高经理啊。” 本就皮肤很黑的林虎,再黑着一张脸,显得有些吓人。 听到喊声,抬眼看了下,后,点头示意。 “等一下,林叔。” 瞧林虎似要走开,泥冬忙的给喊住。 他热情道,“晚上,张公子和宋公子设宴招待请来的那些人,咱们不用作陪,听说国贸后面就有家大酒楼。咱们,再加上大刘哥几个,一起去喝几盅,热闹热闹,算是庆祝了,怎么样?” 提及喝酒,林虎脸色稍稍缓解, 他对泥冬后露出个笑意,上下打量一眼,“不错,这身穿的板正,显精神!今天是大日子,你要好好表现,张公子中午说,看好你的。” “是。让张公子放心,我保证不会出错。” 泥冬连忙应声。 心知,林虎和刘大胖三人可不同,人是真有本事。 秦向河身边那个厉害的小保镖,不仅是林虎的养女,一身功夫,也是林虎打磨调教出来的。 论起来,秦向河好像都不会林虎的对手。 像这种有本领的,他一向都很敬佩,也有意的打好关系。 重要的,宋记和木村先生已心生间隙。 此次为胜华百货关闭一事,私下里闹的不可开交。真正的导火索,则是张建豪和宋仁另外建起的二厂。 只要二厂的随身听不出什么意外。 或许,用不着等过年,张建豪就会想办法将木村先生踢走了。 林虎也是有所觉察。 故此,最近即使在木村先生面前,也都明目张胆和张建豪、宋仁走的很近。 而张建豪因林虎是林四丫爹的身份,加上,确实有一把子功夫。 现在每次来海沙,都会带在身边。 这次,更是给带到了燕京来,可见,林虎以后在张建豪那,会越来越受到重用。 自然的,他也和林虎提前打好关系才行。 深知,万一有什么事,像林虎这种跟在张建豪最近的,有时说话很管用。 至于刘大胖三人,本就是一群乡下盲流,跟在宋仁身边,不过是做狗腿子而已。 他有种直觉。 早晚的,宋仁可能会像周斌和木村先生一样。 随后。 泥冬目送林虎走路带风出侧门,只,脚步沉的,仿佛要把楼板跺开一般。 不用猜,他都知道林虎在会场里遇到谁了。 泥冬侧身,透过幕布缝隙,又往热闹会场里扫了眼。 很快,就找到了那个高大男人,旁边的小矮子,看起来像个中学生一样。 蓦地。 高大男人似若有所觉的转脸看来。 四目相对,泥冬下意识想躲开。 马上,他又停住。 想起了张建豪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要跨越一座高山,最好方式,就是将它踩在脚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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