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的内地经济,和香港根本没法比,消费差距更巨大。 以邀请明星代言广告来说。 就算锦湖,也是一直的捧自家公司艺人,并一点点将名气给炒起来。 若是请香港那边大明星。 举个简单例子,内地拍一部电影,请的当红明星,片酬只是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能上二十万,就非常了不得了。 内地的大多数电影,常规总投资,往往也就几十万到上百万左右。 可在香港,拍一部影片,大制作都是千万计的了。 而那些大明星的片酬,若和内地相比,简直离谱给离谱他妈开门。 如台上的周闰发,此时片酬已经接近千万了,其旁边的钟楚虹,相对少些,但也没少多少。 胜华竟然请了这两人来代言打广告。 周斌都不敢想,胜华是砸了多少钱进去。 只是广告,虽说很重要,但也用不着那么下血本吧。 胜华这得买多少台随身听,才能填补上这窟窿! 整个宴会厅,顷刻,变得闹哄哄一片。 连朱彪,都忍不住跟着人群往前挤,想一睹周闰发的风采。 当初《赌神》上映,朱彪可是专门买了录像机录像带,看了不下二、三十遍。 家里还有几件,特意托人从香港买回来的赌神同款西装和大衣。 对赌神那个慢动作入场,私下也学的惟妙惟肖。 至于钟楚虹,更是千万男人的梦中情人。 宋志春似乎也不知道胜华搞这一出,当看到穿连衣短裙的钟楚虹时,眼冒红光。 估摸着,不是这记者遍地场合,不是会场有那么多有头有脸的。 这时候,宋志春应该会像木村聪也一样,挤到人群最前,热情的找钟楚虹握手去了。 周斌愣住,已能想到。 明天,那些报纸、电视台、电台,将会怎样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将会大篇幅报道哪家的发布会! 以现今国内经济水平,根本没商家敢想,去请什么香港大明星。 就是一般名气的,参加个商演,还勉勉强强。 但请做产品广告代言,价格就不是贵得一点半星了。 怕是这些钱,都能在内地开个工厂了。 而像请大哥成、周闰发、钟楚虹这种最顶尖的,在这时,至少九零年,还根本没人敢想! 喧闹片刻。 工作人员不断劝着,争抢上去和两位香港大明星拍照合影的。 待会场恢复秩序,作为发布会主持人的泥冬,正式宣布胜华和两位大明星的深度合作,除广告代言,后面还会在各大城市,举行一系列的路演宣传等。 周斌越听越加脸色阴沉,明白,张建豪对随身听的看重,远远大过他。 也说明张建豪对随身听市场,比他更有信心! 两家争斗,至少在宣传上,兴顺就落后了一局。 他疑惑。 张建豪在宣传上如此的下重注,万一随身听没有预想的那么畅销,岂不是赔得底掉。 要知道,这不是香港,更不是在日本。m.biqubao.com 虽说商业开放好几年了,经济发展迅速,但在月工资只有二、三百的内地,能消费起昂贵随身听的,以及愿意去消费的目标群体,占比并不是太大。 明显,阮宁不是追星族。 周围的人,都凑热闹挤上去和两位香港大明星打招呼要签名时,她只是瞧了瞧,就索然无味靠到椅背上。 还有余暇瞥着身边的秦向河。 想看这混蛋,有没有往身材曼妙的钟楚虹多盯几眼。 毕竟,憋了几年男人,如今一个活色生香的漂亮大明星出现在面前,且又穿着很衬凹凸曲线的紧身连衣裙,还是深v那种,很难不冲动。 “哎,小秦同志,装什么装,过去嘛,多瞅两眼也没人说你!” 见身边这混蛋,动都没动,只扫眼看了下两位大明星,视线甚至都没在钟楚虹身上停留,阮宁忽然觉得,莫名的满意,遂又很奇怪这股情绪从何而来。 马上,她故意拿胳膊肘,轻轻拐了下旁边。 秦向河却不为所动。 她微微撇嘴,转而正声赞叹,“不得不承认,周斌还是眼界太窄,没张建豪的魄力。看,即使产品相同,今天过后,外面报道的,肯定都是一水的胜华电子。不过,这些推广费,胜华电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收得回。” “至少,比龙通花的值。” 听秦向河接的一句,阮宁忍不住娇笑,肩膀不停抖颤。 即便台上有两个最闪亮香港大明星,仍惹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当然,也就是不知道阮宁是谁的在看。 像周斌、宋志春,乃至从后门刚进来的宋仁,全目不斜视着。 因为这些人很清楚。 若这是一朵花,那可带着刺呢,且还是刺上带毒的。 “你少操别人心!人龙久集团家大业大,就算龙通这次全赔了,也不过像我们丢辆车而已……” 说到这,阮宁一皱眉,又拿胳膊肘拐了秦向河一下。 她接着道,“哎。我这不提,你就装忘记,是不是!你那天吐我车上一堆,开都没法开了,你大老板,不会连这百来万都赖账吧。” 秦向河耳朵自动过滤掉后面那句。 他又不是不认识车,就阮宁开的那辆,还不如白凯看中的奔驰560贵。 当然,阮宁那车从外面进口来的,相比会加一点,但也绝对用不了上百万。 再说了。 这车早就不见了,之前听阮宁提过,说车送给谁谁开了。 都送人还好意思让他赔! “那人,是龙久集团的?”秦向河往木村聪也身边的那颧骨很高的花衬衫男人指了下。 对方似若有所觉,转头,看了看秦向河放下的手指,再次微笑示意,接着,被泥冬开始的产品介绍,吸引的回过头。 “他叫范英山,今年三十九岁,广柔本地人……前不久龙久和富通组建龙通,就派他过去当新公司的经理,” 阮宁对在场众人的底细,似乎都很清楚。 这花衬衫男人的资料,想都不想的说出来。 最后,还友情多提醒一句,“人可是龙久集团总经理的心腹,说不定那天,就把龙通给变成第二个胜华电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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