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能过一个好年,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突然间就高烧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 因为这个年比较冷,再加上这家里如此多的大男人带着小孩子跑来跑去。 不是鞭炮就是撒灯,不感冒才怪。 就是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 叶建军道:“像他妈了,胆小,怕炮仗,这是被吓的吧。” 赵思甜已经熬红了眼,不是不让她睡,是一睡着就想到儿子发烧的事儿,所以一整夜都瞧着儿子,还掉了眼泪,这才熬成了这种样子。 听到叶建军的话就觉得说得不太中听,使劲的打了他几下。 叶明宇在一边道:“现在烧好像退了,如果再烧起来就得送去医院了。” “连累你年都没过好。”赵思甜当初还想着,叶明宇好不容易在家过个年,一定要陪他好好过一过,这菜什么的都是买的最好的,甚至还有两道海鲜。 在北方,这海鲜还是很难吃到的。 哪知道孩子就这样生病了,整的大家心里都不舒服。 叶明宇却笑着摇头说:“不,今年过年是我最开心的一个年,人真多,真热闹。” 他说的没有错,因为前世父亲在世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父亲自卑,不想让他为难,所以每年过年都非常的安静。 后来他因为想让父亲回叶家,这才惹上了叶建军,然后就被他给害死了。重生后,他只想着要怎么报仇了,结果忙来忙去,才知道原来自己恨的只是个笑话。 还好,现在有亲人了。 这个年有赵家人,有叶家人,过的还是挺不错的。 至少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起说说笑笑挺好的。 至于担心孩子,那也相当不错啊,算是提前积攒经验了。他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还要带着新婚妻子去父亲那里告诉他不必担心。 结婚就会有孩子,提前练习一下也没有什么。 匆匆的过了年,叶建军奔波在给孩子看病上,叶明宇忙着自己的生意。 赵思南一心扑在了他的机器上。 等到正月初五的时候,他的机器竟然弄好了。就是一插电完了,整条街的灯都黑了。 然后他们又找人去修的电闸。 叶建军给了赵思南一下道:“你这是插民用电,机器是要用三项电的,倒是等着搬到工厂里再插电啊。” 他倒没再说别的,就和赵思南一起把机器搬到工厂去了。 这两人的事业心还是很强的,等晚上回来说机器竟然成功了,还把生产出来的一段围巾给了赵思甜。 对的,他们生产的是毛巾编制机。 别看着都是大平针,但是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去手工编织了。有那时间,不如把心思扑在工作上更好一些。 所以赵思甜觉得他们这个路子可行,然后叶明宇也觉得可行,他也等着这机器成功了,自己可以进两台,弄个毛衣的样子就编织,到时候一定卖的相当不错。 至于样子一点问题也没有,他和赵思甜两个重生的脑袋,总能把这个工厂撑起来的。 再过几年,牌子立起来,再请专业的设计师就可以了。 一听自己组装好的机器还没有生产出来就有人要,赵思南满是机油的脸上都带着笑。 叶建军趁机还给他画了个大饼,“小南你就好好干,等机器卖出去我给你多提点钱。反正,要是卖的火,够你结婚用的了。” 赵老六一听叶建军这么说就道:“他也没干啥啊,不用给他提啥钱,都是一家人。” 赵思甜笑着说:“爸,我弟这叫技术型人员。他帮了自己姐夫的忙,到时候一定不能亏了自己家人。难道,还要把钱给外人吗?” 叶建军擦着手说:“对啊,我媳妇儿说的对,就应该这么办。咱们家一共才多少真系亲戚,合该同甘共苦的。” 很显然,他把赵家也列入了直系亲属的行列。 大过年的让大家心里热乎的,觉得没白疼爱这个男人。 当初他是真的啥也没有,虽说一个大男人穷困潦倒,饿不死,但也差不多了。 如果不是赵家支持,他和赵思甜刚开始的婚姻生活也不会过得那么顺利。 尽管他可能是不需要帮忙的,但这份恩情他也应该记得。 反正叶建军挺感激赵家的帮助,更感激他们养了一个好女儿,给自己做了媳妇儿。 再加上他们一家人确实都是好的,将心比心,他也希望自己的岳父岳母和小舅子过得好。 现在小舅子最缺的就是结婚用的房子。 还有怎么把婚事办好的钱。 但自己要给赵家,他们肯定是拒绝的。 不如让赵思甜自己挣点儿钱,只是没有想到小舅子的学还是没白上的。 虽然他也擅长研究一些机械,但也没有把握把那个机器研究成功。但是赵思南却成功了,这证明他确实是一个挺聪明的孩子。 以后成就只怕不在他的姐姐之下。 正想着呢,就见隔壁的邻居越明突然间疯了似的往他们家跑。 一边跑一边大声道:“暴了暴了。”看的出来人真非常高兴,就好似有什么天大的喜事儿一样。 但啥喜事儿,要喊暴了? 叶建军还奇怪的道:“啥爆了?你家灯泡爆了呀,我家正好儿有现成的,我去拿了给你家换上。这大过年的,要断了电可不太好。”前两天刚插机器给大家给整没电了,他还挺不好意思的。 说完他就往屋里跑,要去拿灯泡儿给越家换上。 这大过年的好多商铺都没开呢,买灯泡儿还挺难的。 过年期间因为点灯的时间长,会时不时的有灯泡。 会爆灯炮,也是挺正常的事儿。 赵思甜也没有想太多,还以为真如叶建军所说是灯炮爆了呢。 哪知道越明笑着说:“别忙了建军,不是灯炮暴了,是你媳妇儿的小说暴了。” “啊?”赵思甜还一怔,这又不是以后的网络时代,咋就爆了呢? “小说还能暴啊,咋暴的。”叶建军奇怪的问道。 越明道:“是这期的杂志卖了以前的数倍,还有作者来信都是给赵同志的。我们今天刚上班,就取出来一大箱子信。” 这还真的是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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