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79章 新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通讯就是写信和打电话,电话还是那种有线的。
  可是大过年的编辑部没有什么人在,所以只能是写信。
  所以信多,就是证明有很多人关注。
  赵思甜站了起来,脸上也有惊喜,道:“那,那到了什么程度?”
  “这么说吧,我们杂志也有百年历史了。据说,这是收到作者来信最多的一次。不光如此,还有电话也不少。而且你知道吗,这才刚刚开始。这是过年啊,都在放假,所有的的工作才刚刚开始。那以后呢,你觉得以后会怎么样?”他真的很激动,赵思甜也激动。
  “媳妇儿你可真厉害,不愧是大学生,写的小说这么好看。等着,我有空也看。”他以前那本书可是跟读完的,这本他刚回来一直在处理工厂的事儿还没有时间看。
  现在听说媳妇儿这本书暴了,那他肯定要买着看啊。
  赵老六还道:“新年亲气象,真好真好。”
  过年期间他们不用在工厂做饭,就在叶家住着过年。
  没有想到,竟然能听到好消息。
  宋英也是一脸欣喜,自己的女儿真的太厉害。就算是没有去工作,可是现在名声会这么好。以后在叶家,她算是不会受欺负了。
  有儿子,有名声,还能挣钱。
  就算有点错,叶家也不能把人赶出去吧。
  做为母亲想的就很简单,就是女儿能平平安安的不受气就行。
  而父亲就不一样了,更加的望女成凤。
  赵老六握着越明的手,不停的说:“这确实是大喜事儿,大过年的留下吃饭,今天咱们多整几个菜。”
  说完他看了一眼宋英,宋英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这里毕竟是她家。
  赵思甜道:“当然了,我们今天就做几个菜,请大家过来吃个饭。”
  她说完就和宋英去厨房了,他们确实把朋友们都叫来了,还喝了不少酒。
  很快过了初八大家就都上班了,算是最后的放肆。
  当然了,有些人要等着初十上班的。
  黄征就是,他们正月的时候也没有服装可卖,晚点上班也是正常的。他还在照顾月子,还要稀罕自己儿子,巴不得不上班,不工作。
  以前他有多爱工作,现在就有多烦工作。
  叶建军说他没出息,黄征就比量了一下说:“欠是没看到,我儿子才这么大,就懂得对我笑了。嘿嘿,我可不像你不喜欢儿子只想要女儿,我可是很喜欢我儿子的。”
  叶建军看了一下自家臭小子,他现在已经能听明白话了,眼眉皱了一下。想到自己悲惨的童年马上说:“我儿子我为什么不喜欢,我只是更想要个闺女。”
  可以说是求生欲满满啊。
  大家吃了一顿饭,纷纷说要继续支持赵思甜的作品,希望她能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
  赵思甜一一答应,然后初八那天她就被叫去了杂志社,被所有人接待了一下。还特意把那些信拿来,与她一起拆,还拍下照片,说是打算下一期发上去。
  “你们也太突然,倒是让我化个妆啊。”她现在瘦,所以拍了照很是漂亮,也比较上镜。现在发上去还是黑白底的,其实化不化妆没有什么必要。
  但是就是有点紧张,毕竟要上杂志的啊。
  她都有点忘记了,自己在读大学的时候可是经常被照相的。但自从有了孩子之后确实有点没那么自信了。
  看来人还是要在社人中捶打的。
  本来以为热度很快就结束了,毕竟可能是这段时间写的内容不错,很符合大家的想法。也可能是过年放假这段时间,大家都有空。
  连杂志社的人都在想,或许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但没有想到,越来越火,他们都被迫压榨起赵思甜,从一周一章改成了一周两章。把她给忙的大过年的直转,叶建军都得每天回来做饭,还得帮她改错字。
  虽然她现在已经用上了最早的大头电脑,虽然是叶建军淘来的二手,但也比打字机要强。最重要的是能存到磁盘里,到时候再交给越明,方面多了。就是有错字的时候得改,赵思甜写完去照顾孩子。
  叶建军就爬在电脑屏上帮她挑错字。
  做为一个不常写字的男人,现在面对这些字已经有点吃力了。
  可他还是很认真的,一句一句的给校对,然后会的自己改,不会的标一下,写在本子上,到时候自己媳妇儿回来就能改了。
  他要是没空就由叶明宇帮着改,连叶平安也来给改过。
  他本来是过十五想回来吃个团圆饭,结果被自己的自己的儿子按在电脑前,说:“这个是后退建,这个是前进建,爸,你看看帮着找找错字,我媳妇儿在做饭,我得去帮忙,别把字给删了就行。”
  说完,叶建军就跑了。
  叶平安无语的很,但还是认真的给挑错字。
  儿媳妇儿出名了,这点他也知道。
  照片都上杂志了,小说他也在跟读,确实很不错。算了,就当看后续了。
  接着找错字吧。
  因为大家的帮忙,这周这两章顺利出炉了。
  越明检查没事儿,就上交了,还说虽然写的急,但是赵思甜属于有急才那种,竟然写的很精彩。
  赵思甜是哭笑不得,她觉得现在大概要比上班还要忙。
  但还好钱挺多的,一周一结,结次能给一百多呢。
  而且说是以后要是给杂志增加销路还会再给涨,这样子一本小说写完,那她一年能挣好几千,甚至能过万。
  还上啥班,写小说不就好了嘛。
  刚交了周稿,她那迟迟不到的车子终于来了。她和叶建军去提了车,真的是喜欢的不得了。
  没事的时候就开着个吉普帮着大家跑路,帮着自己的父亲买买菜,帮着叶建军跑跑销路,帮着叶明宇当个司机。
  反正,忙完了外面的回来写小说,她过的竟比一般上班的人还要忙碌。
  最多去的还是黄征家,他们家有小婴儿,有时候需要帮忙看一看,或是买点药啊,给坐月子的人买点好吃的了。
  赵思甜现在不差这点钱,就想着能为大家做点啥事儿,反正不用上班挺闲的。
biqubao.com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26_126591/74694534.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