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77章 办酒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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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女儿和女婿太忙了,女婿以前是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
  可是最近大家的想法都有所改变了,因为女婿是真的能挣钱,对女儿又好。
  这要是别人家,谁会给刚生孩子的女人雇保姆啊,可是他就给雇,还挑好的雇。
  等他们来了之后,发现女儿虽然刚生完孩子,但面色红润。
  吃饭还得女婿亲自喂,明明已经好几天了,却连地也没有下。
  就算是现在生活好了,但哪个女人坐月子能坐到这个程度的。
  明明很忙,天天还要往家里跑。不光是照顾自己的女儿,连奶粉也买了,孩子也饿不着。
  他们到的时候一瞧,自己家的孩子脸都胖了一圈,看着就算是满月的孩子。
  至于孩子身上的衣服也都有讲究,眼见着是别的孩子用剩下的。还被经管的很好。现在的孩子穿旧衣服是很难得的,可见是有人送的。
  一问之下是叶建军家孩子穿过的,连枕头和炕口袋都是他们家的。
  这可真的是难得啊。
  叶家的孩子一看就是有福气的,那么多人疼爱。
  他们家的女婿家虽然什么人都没有,但也得了许多的照顾。
  看完了女儿和孩子,他们就要准备办满月酒。
  周淑娟道:“要不就等着我出月子之前办吧,等我出了月子就得上班了。”
  “你的工作那么忙,到时候能回来喂孩子吗?”
  “思甜当初也要上学的,她就是中午回来,或是挤点奶出来喂孩子,或者吃奶粉都行。”
  “那也行,那阿姨……”
  “以前他替叶家看孩子的,那孩子的一点火也没有,现在都长这么大了,没摔着也没碰着。”
  “好好,真的挺好的。”
  他们刚说到这里,叶建军就来了。他没进屋,在外面问他们啥时候请满月酒,到时候帮着找饭店。他们家这个房子虽然大,但感觉招待不下。
  黄征点着头说:“你这么说是有奔头?”
  “老崔家不是有饭店吗,挺豪华的,我之前不是给了他一批机器嘛,有面子,能给便宜。不过他们家订的人多,得提点前。”
  黄征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这是拿来便宜让他占的意思。
  “行,那你帮我订二十桌吧,存三桌,我觉得应该能有这么多人。用交订金吗,这个月底的日子。”
  叶建军道:“没有问题,不用给啥订金。”现在他心情老好了,自从给那个崔震声的封边机后,他就老老实实的做服装不来找自己媳妇儿了。
  但那个男人还算是有点想法的,还给他介绍了生意,因此他的厂子多了一件商品销路,钱没少挣。
  两边的关系也好起来了,多了个朋友多条路。
  至于饭店,崔震声的意思是让他要请朋友去聚餐的时候可以去照顾他的生意。但是叶建军的想法是,让自己的朋友去占点便宜。
  反正到时候讲讲价,至少比别的饭店要便宜不少。
  黄征倒是不缺钱,但能省则省,不能使劲花钱。
  等在黄征知道了日子之后就去崔震声那边儿了,他答应给他做别的机器,去拿样子研究。
  所以才会先去黄征那里问日子,正好见面的时候好说这些。
  哪知道崔震声见到了他就看人的背后,道:“赵同志怎么没有过来,她现在不是不上班了吗?”
  “姓崔的,你能不能别总惦记别人的媳妇儿。有本事你自己去找一个媳妇儿啊,别找华正容那样的女人就行。”
  崔震声脸都黑了,他无语的道:“你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当初只是觉得她可怜,根本没有想法娶她。还有,我也不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烂人,就算我觉得赵同志不错,但也没有想过要对她做什么,我是有道德的人。”
  “你放心,我长命百岁。”
  “行,祝你长命百岁,不让赵同志伤心。她是个好女人,就算是你真没了我觉得她也不一定会改嫁,甚至可能会做些更加可怕的事儿。我们之所以看着她,还有一点原因就是怕她出什么意外。”
  崔震声也不是给自己找借口,主要他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守着赵思甜。而叶爷爷叶奶奶之所以让他去,也是这个原因。
  叶建军一听又有点后怕了,如果当初自己媳妇儿真的随他而去了,那岂不是死的很亏。
  而她一死,自己也就没有活路了。
  在这种时候他也不嘴硬了,直接对崔震声道:“谢谢。”
  崔震声一怔问:“什么?”
  “谢谢你们帮助我的媳妇儿,不然我也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崔震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行了,你这个让人嫉妒的男人,快去回家陪着自己的媳妇儿吧。工作重要,但是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叶建军头一次没有反驳他,拿着机器就回家自己拆着,然后研究起来了。赵思甜道:“你自己琢磨得用多久啊,你去把赵思南给找来,他大学不就是学的这个吗,你把人给整过来好好看看,没准能研究出来。”
  当初赵思南选专业的时候,因为在叶建军工厂呆了一段时间,所以就选择了机械工程。
  这个时候倒是能来帮忙的,不然也不会总去叶建军厂子里帮忙了。
  赵思南接到电话从学校出来就来了,他现在放假,有时候去学校,有时候就去自己姐夫那里。现在叶爷爷和叶奶奶不在,他来的时候也自在一些,直接坐在地上和自己的姐夫一起拆东西。
  赵思甜做饭,没一会儿叶明宇也回来了,看他们拆也跟着一起忙。
  他做服装生意,因为有黄征帮忙,销路什么的不成问题。所以,人看来很轻松。
  再加上有前世的记忆,一般工厂的发展都不如他。
  所以人很轻松,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吃饭。有时候如果赵思甜不做饭他就和叶建军一起做,也不挑,确实象一个合格的小叔子。
  不过,他大部份时间都去出差,这是因为要过年了,才留下来。
  没有想到,临近年了,叶爷爷和叶奶奶走了,那他也没有觉得不舒服,毕竟只要是自己家的爷爷奶奶高兴就好了。
  两人正忙着呢,听到外面有人家放鞭炮了。
  赵思南道:“后天就过年了,今天我就在这里住行不?晚上,我可以研究一下怎么把这个机器组装好。”他本来已经放假了,但因为参加了住校的学习小组才会一直在学校。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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