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多亏了叶爷爷和叶奶奶的功劳,也是那位保姆请的好。 她的确是将小宝贝照顾的不错。 赵思甜的抱着自己的大儿子,感觉重了不止一斤。 这次还真的有点抱不动了,一边的叶奶奶问道:“你这次能在家里呆多久啊。” “我能住个一周左右,这边的工作也要处理一下。”赵思甜道。 “你这也太忙了,这上个班还来回跑。”叶建军有点报怨的道:“我都想和你一起去了,把我一人扔在家里,一点意思也没有。” 赵思甜看了一眼家中别的人,这么多人难道不是人啊,非得抱媳妇儿才行。这个男人真的是,无论变得多精英,实际还是那糙。 糙汉这个本质,似乎没有办法从他性子里洗去,只要是一放松,他的属性就出现了。 比如现在,瞧瞧那个头,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打理了。 好好的男人头发是各种对不齐,然后胡子的茬的。 她就整不明白,为什么非得媳妇儿打理他。 等到孩子一离开,她就要给叶建军收拾一下形象。 首先,要将他的头发剪剪。 赵思甜本来不太熟悉这种操作,可是叶建军懒,才不会去理发店去剪。所以只能是她出手,用梳子抵住,然后慢慢剪掉多余的。 结果一会儿发现这边多,一会儿发现那边多,剪来剪去的,就有点剪的太短了。 这还不算,前面的更不好剪。 都快把赵思甜给剪崩溃了。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她就大剪一挥,给他剪了个极精神的板寸。 叶建军还是非常容易满足的,等媳妇儿剪完就摸了一下自己的头,说道:“还不错,挺凉爽的。” “快秋天了,本来想给你留长一点,结果剪成这个模样。” “反正马上就长出来了,现在刮胡子吧。” “你自己不会刮啊。” 真是懒,平时他也不这样啊。 “能被媳妇儿伺候,你都不知道我有多舒服,来来……” 他把自己的脖子都挺了起来等着。 不得不说,叶建军的喉结挺好看。一看就是个纯爷们儿,赵思甜直接摸了一摸,道:“还真的挺漂亮的。” “什么,脸吗?” “你的喉结啊,弯度刚好,还大。” “我听人家说,这里大,那里就大……” “似乎也对……” “那咱们。” “必须给我把有子剃了,扎的慌。” 赵思甜严厉的道。 对方也没有办法,只能是一手搂着自己的媳妇儿腰,一边又等着她刮胡子。 可是这男人手不老实,直接把她的手给弄得抖了起来。 她手一颤,叶建军的下巴就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虽然出血,但很浅。 “唉呀,划坏了,我去找药膏。”他连忙去找了药膏过来给叶建军洗洗下巴,擦了擦,然后再涂上药膏。 很快血就不流了,但是看着也挺吓人的。 刚皱眉之后,就被叶建军给抱上了床。她这个无语啊,男人似乎总想那种事儿。 还好叶奶奶也是知道自己孙子什么样,提前把人都给带走了。现在怎么折腾都没有问题,但对面住着弟弟,总得要小点动静的。 然后发现,他们这个床大概是年久有点失修,动起来有动静。 就那种吱咯吱咯的声儿,让人一听就完全知道了他们在干什么,这简直就是让人崩溃的。 还好旁边有个小炕儿,叶建军就将赵思甜抱过去了。 这半路还能移地方的?她也是长见识了。 要知道,这可是很费体力的。 可是叶建军一点也没有在意的动了。 所以说,这男人的劲儿从哪来的啊。 看来最近的活儿一定少了,她不由得问道:“叶建军,你们公司是不是不忙啊。” “啥时候了你还跟我说这些没用的,认真点,别打扰我。” “???” 赵思甜无语,用得着吗,都老夫老妻了,还得专心? 后来她是真的分不了心了,一肚子话只能是等到他老实了才能说出来:“是这样的,我想让爸妈等到收拾完秋儿,去你们公司做饭。一个月你给开点钱,反正你不也得找人做饭吗?” “是啊,这倒是可以。但是,那也得他们两个乐意来啊。” “到时候,我们去村里商量一下,就来了。” 赵思甜也没有那么多精力说话了,只讲到这里就直接睡过去了。 她也不想讲的,主要是怕自己忙给忘记了。 叶建军看她睡着了大手一挥搂住了自己的媳妇儿,也跟着睡了。 虽然说他真的很忙,很累,可这个时候男人总是有用不完的劲头儿。 不提也罢,反正第二天早上才得到他的答复。 “你再忙一段时间,咱们就去农村把爸妈接过来。两个人每个月100怎么样,多了他们也不一定收。然后再给点买菜钱,这样你看怎么样?” “可以,你想的也挺好的。”没有想到叶建军已经想到给多少工资了。 两人一个月一百,有吃有住那在现在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 当然活也不轻巧,毕竟两个人做将近二十人的饭菜呢。 他们平时都时常做农活,还正年轻,这点饭应该不算什么大事儿。 不过现在正要收拾山,自然不能马上去农村,只是往家里打了电话,把这话与他们说了。 赵老六他们确实很想自己的孩子们,这要是能到A市去陪着倒也不错,尤其是能看到自己的外孙,能照顾儿子和儿媳妇儿。 对的,他们的家人都在A市,在农村生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同时也知道,儿子和儿媳妇儿由女儿和女婿的支持,肯定能留在A市,他们要不来以后就很难办了。 只不过这地要收完了,以后再租出去,这都得需要一点时间。 听到父母同意赵思甜真的高兴坏了,就没有想到这么痛快他们就同意了。和叶建军与叶爷爷和叶奶奶一说,他们也高兴啊,就说让这两人去把那个五十平的分配房好好收拾一下,搭一个大灶子,和一个小灶子,这样以后做饭也方便些。 现在可以用液化汽了,小灶子炒菜的就用液化汽,而大灶子则用来炖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26_126591/73160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