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18章 希望父母住的舒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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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甜就算再忙,这关系着自己家父母的事也要去跟着收拾收拾一下。
  50平的地方,首先需要一个大厨房。
  如果他们搬来,那自己的弟弟肯定不会在叶家住了,应该会搬回来和父母住。
  所以这屋子里还要收拾一下,有个必须能学习的,安静点的房间。
  还好这是2室1厅的房子,大不了客厅不用了,不摆什么沙发,只摆几张凳子,然后摆一张大桌子。
  到时候用来做饭,摆碗筷之类的。
  还好的就是自己的弟弟晚上回来那时候工厂里的人都下班了,也打扰不到他学习,也不会打扰他休息。
  反正赵思甜是要过去了一下的,自己父母兄弟的事儿,太甩手了不太好。
  叶建军见媳妇头心自己也得积极,又找来了在装修上比较厉害的人跟她在一起商量一下要怎么改一下,把这个屋子还要装的好一点。
  赵思甜知道自己的父母肯定是睡不惯床的。
  但这楼上也不能给他们烧柴,也不能搭炕。
  只能是打了一个新的木板床,上面什么都没铺,他们来了之后铺一床被子就可以了。
  次卧的话,弟弟的房间倒是挺好的准备的,毕竟他已经习惯睡在床上了。只需要再打一只有用的学习桌和连大衣柜可以了。
  厨房的灶子就给专业的人来处理了。另外就是厨房柜要多打一些,到时候装的东西也多一些。
  至于吃饭的用具都是工人们自带放在工厂里的。
  当然也可以在这边的空地上盖一个简易的餐厅,到时候可以到这里来吃饭。
  现在也没有人管,只要不挡住1楼的阳光就可以。现在这个楼区因为大家都不在工厂里工作了,有一些房间已经基本没人住。
  只不过还在等上边的分配,看到时候要怎么要收回这些房子还是全部分给个人。
  当然了,这些叶建军也是有打算的。
  他觉得等他的工厂办大了也弄个工人住宅楼,到时候把这些人都请出去建楼,建好了分配,另外的卖了,这样也能增回收入。
  赵思甜觉得他的想法很超前,也很支持。
  只不过得找建筑队去合作,还要收房子什么的,这事情老多了。
  他现在的财力还不允许?
  但只要再过两三年相信叶建军的工厂就能发展得非常不错了。
  到时候想做什么都可以,只不过是建一个住宅楼,很简单点儿事儿。
  甚至于到时候他自己弄一个建筑队都是很正常的。
  前世她和叶建军在一起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其实也不太知道他究竟有哪些产业。毕竟是一个很大的集团,她也了解不了太多。
  只知道发展前景非常不错,自己死后,叶建军也不知道把事业干得怎么样了。
  叶建军前世没有建筑公司,这辈子没准还弄一个呢。
  她忙完了这里的装修又想叶建设给他的那间楼房,如果到时候弟弟他们要提早结婚不在这里住的话,也可以去那个楼房住呀。
  毕竟他也不想搬离叶家,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新装修的租出去不是舍不得吗?
  给弟弟和弟媳妇住,等到时候他们哪个人的单位分了房子或者买了房子,不就空出来了吗?
  反正自己家孩子离上学还挺早呢,现在考虑这事儿也有点儿早,但这房子毕竟是叶平安给的,有时间的话还是得和他商量一下才行。
  但想想现在俩人还没想结婚呢,万一要等都毕业再结婚,也似乎不用想这么多。她也没有和叶建军提,就去忙自己工作上的事儿了。
  别看赵思甜整天想着自己要做一个甩手掌柜,但要是忙起来,那也是不管不顾的。
  对工作相当认真,这边的工作做好了,她就积极跑去剧组那里。
  等到主线故事明了的时候,她才退出剧组。
  但都已经深秋了,农民都已经开始收地了。
  天气非常的冷,今年下了好几场秋雨,秋收的时候儿大家肯定遭罪了。冻雨中伸手干活,到时候都得把手冻干活。
  赵思南还挺担心家里的,秋收那些天他正好放假,就想回去帮忙儿。
  作为赵家的新媳妇儿,秦书书也向黄征请了假和他一起去帮着收拾个秋。
  别看他们现在是大学生了,但出身农村,家里有活也不能不回去帮忙。
  赵思甜不如他位自由,已经上班的人身不由己。
  黄征现在并不想放人,后来听说回去四五天才算是松了口。他也是家里外头两边忙,而秦书书又是个熟练工。
  她一走,还得找人看店。
  自己的服装店基本上每个店里都放一个店长,店长一走副店长顶上去。
  他自己就负责进货,出大货的事儿,别的都不管了。
  还是媳妇儿重要。
  她天天还要坚持上班儿,没有办法黄征就只能跟在后面看着。
  他现在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了,挣的钱也不少,本来是想让自己媳妇儿不要再去上班了,在家享福不好吗?
  但是周淑娟根本就不同意,她一直相信赵思甜的话,女人还是有自己的事业为好。
  再说了她好不容易读到大学,怎么可能轻易放弃这份工作呢?
  现在还正是评级的时候,为了单位的荣誉她都得冲一冲。
  她这一充不要紧,把黄征紧张的够呛。
  就差没帮他们单位去冲了,都不关心自己生意了。
  该怎么说呢?患难见真情。
  这一刻周淑娟觉得自己的男人是一个真正的好男人,她没有找错对象。
  连周父周母都很是欣慰,觉得这个女婿找的不错,当初好多人都瞧不上他但自己的女儿坚持,他们也觉得没有问题。
  现在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毕竟女婿把他们以前的房子都给翻盖了,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就等他们两个人回到的a市的时候有地方住。
  到时候也不用去他们家感觉不自在,反正是想的极为透彻。
  这意思也表示的明明白白,他愿意给他位养老。
  不光如此他们两个人的工作有些时候会缺少一些资金周转,他们的女婿都闷声不吭的帮忙。
  反正是只要他们两个想办的事儿女婿都会帮忙办成,再加上做生意认识的人也多。
  一起在给他们两个人的事业添砖加瓦,能干的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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