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16章 成功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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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那为什么后来又觉得他可以了。”
  她们真的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赵思甜道:“我当时也是一时冲动,觉得他爱我,又总是为我着想,性子又与那小白脸不同。所以我也是一时生气,就嫁了他。”
  “然后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喜欢了啊,等嫁了这样的男人才让我知道,有些小白脸真的是非常没用,不如糙汉子呢。”
  “他对我好,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把我当成唯一的,最重要的人去疼爱。这样的男人有几个人不会爱上呢,我啊,就是被他哄住了。”赵思甜说完笑了起来,说起这种事儿来现在也是一点也不脸上发烧了,反正孩子都有了。
  她这样一说,别人都十分羡慕。
  因为她说的真的是太对了,女人嘛,都希望有一个爱她的人。
  “可是,那不就是找人要找个爱自己的人吗?要是碰到自己爱的,那也不容易。”有个小姑娘似乎有些委屈的说。
  赵思甜拉住她的手,道:“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那我和你说一个事儿,那就是再怎么喜欢那个人也要维持自尊。你是个姑娘,姑娘如果真的又献身又献心,那么只会被人瞧不起。你要守住本心。”
  “好吧,其实我喜欢的人就是这次的主演啊,我们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可是我是个小演员,他已经是个名角了。我们的事儿也从来没有说出来,你说可怎么办啊。”
  “有些事儿得慢慢来。”
  “可是我家已经让我相亲了。”
  “那你就相啊,为什么还要让男人拌住你的腿。你们不还是没说清吗,那万一他对你没有想法,你总等也不是办法。年纪轻轻,就得好好为自己的事情做盘算。有时候吧,未来没准遇到更好的人。”
  赵思甜劝着,本来只是随便说说,但没有想到对方还真的听了。
  她真的等了太久,也许已经累了。
  第二天拍戏的时候,赵思甜就故意和人说了一下那个小配角要去相亲的事儿。biqubao.com
  然后被男主角给听到了,他还装成特别神秘的找到了赵思甜道:“你说说,为什么说她去相亲了,好好的为什么要相亲。”
  赵思甜道:“当然是也年纪大了,所以她的父母想让她早早把婚事订下来了。听说男方工作很不错,以后她应该能享福吧。”
  “是吗?”
  享福吗?
  那个男人皱了下眉,然后下午拍戏的时候就有些不在状态。
  哟,这不是还放在心上的嘛?
  可是有时候男人嘴就硬,还指着人家姑娘开口,怎么想的呢?还不如叶建军呢,至少人家还是说出口了。
  赵思甜有点鄙视他,但是看他对着人家小姑娘吞吞吐吐的,结果什么也没有问出来。
  真着急。
  赵思甜就让那小姑娘请假回家,看这男人急是不急。
  那小姑娘就回家了,两三天才回来。回来之后那男主角就追过来问了一下。他问的也不直接,把赵思甜急的够呛:“你倒是说明白了啊,你为什么来问她回去相没相亲?”
  “我,只不过是好奇。”
  “好奇什么?”
  “行了,死鸭子嘴硬。”就等着到时候后悔吧,和叶建军似的。
  前世他要是胆子大点哪有王大成什么事儿,孩子都满地跑了。
  “等一下,您是什么意思。赵老师赵老师。”
  男主一下子追了过来,看起来非常紧张。
  还真别说,他还是有点心的。
  于是赵思甜道:“有时候,你要知道没有人在原地等你。你想想,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总是想问她的事儿。是不是,应该和他说明白?”
  “我……”
  “怎么,出了名就不认人了?”
  “没有。”
  男主角犹豫了一下,但最后仍然是吸了口气说:“我知道了。”
  他其实什么都明白。
  只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挑明。
  赵思甜挑了一下眉头,然后道:“行了,我走了。”
  他走了之后,再回头时看到那个男主角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最后还是走向了那个女演员的地方。
  没一会儿他们就去小树林了,看着非常般配。
  宋丽梅拍了一下她一下道:“你在看什么啊。”
  “看男女主谈恋爱啊。”
  “希望他们能好一些吧,别情路坎坷。其实真羡慕他们,可以来一场好好的恋爱。我们那会儿可没有这么的幸运。”
  “你说的对。”什么父母之言的确实没有错,但是过不好日子的话总是会难免心生冤念,于是无论怎么样,都变成了父母的不对,还有对命运的不公。
  但是宋丽梅不同,她是真的相当无奈。
  剧组突然间放了假,她就打包回家了。
  先去了地方给孩子买了些东西,不然的话总觉得他会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母亲,眼中充满失望。
  其实才那么大点的孩子哪怕什么失望,还不就是她想的多了。
  不过马上秋天了,她注意到路上已经有黄色的叶子了。
  现在叶建军的工厂里已经有两个厂子了,人也更多了,是应该找人来做饭了。
  也不知道父母愿不愿意过来。
  他们在农村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他们两个孩子,这一段时间都打了好几个电话了。一边要给自己的弟弟打,一边要给自己打。
  挺辛苦的。
  就算是自己弟弟住在自己这里,他们也要打两个电话,真的是一碗水端平啊。
  到家之后叶建军早已经知道她今天回来了,一早在门口等着。看到她来了,就直接伸了手然后道:“媳妇儿侈可终于回来了,过来抱一抱。”
  结果被自己的媳发儿给圆润的瞪了一眼,然后道:“走开,我想儿子了。”
  “别啊,咱们两个才是最亲的。来吧,抱一抱。”叶建军一下子抱住了赵思甜,然后提过了他的东西,一同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见到了儿子之后,赵思甜就抱了起来。本想到这孩子与她不亲呢,没有想到看着还不错。至少知道抱,还知道叫妈妈。
  就是不再要吃的了,而且小脸白白嫩嫩的,看着的确是养的不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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