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472章 场面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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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起自己儿子长相,他又高兴了。
  还说是幸亏这小子没随他的长相,随他妈妈好,他妈妈长的好看。
  听说过夸媳妇儿的,没有听说过夸的这么直的。
  他的工作伙伴都惊呆了,完全没想到这个糙男人竟然是个恋爱脑。
  可是等着他把自己媳妇儿叫过来一瞧,倒真的觉得他这么恋爱脑也没有什么。毕竟他的媳妇儿确实好看,明明刚生了孩子不久,穿得这么肥还如此好看,那要是之前做姑娘的时候一定有很多男人追捧的。
  重要的是,人家还是个大学生。
  大学生在这个时代少的就好似是珍惜动物一样。
  “好厉害啊,一个大学生为你生了这么好的大儿子,脑子一定好,以后也一定是个大学生。”
  “对啊。”
  现在十分的崇尚知识份子,所以这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夸奖了。
  赵思甜却觉得有个头脑很好的父母,不一定有很好的儿女。
  因为之后好多人发段子,无论你是清华北大,儿女可能在补习的时候把你气个半死。
  希望,自家的孩子不会变成这样。
  不然,她可真的是受不了气。
  还好这个时候孩子学习的状况比较放松,不会总是复习,还被逼得太紧。
  这也好。
  赵思甜和叶建军的客户们见了面,然后转身就回屋去了。
  屋里宋丽梅来看她的孩子,然后越明也在。
  宋丽梅在看孩子,而他在看宋丽梅。
  这情形看着就很暧昧,还有温馨。
  赵思甜僵了一下,她默默的向后退了几步,然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奶奶就出去了。
  叶奶奶怔了一下,似乎也知道她是啥意思了。
  然后也默默的退了出去,和门口的赵思甜道:“儿子不要了啊?”
  “让他当个小媒人不是挺好的,这事儿要成了,向他们要媒人礼。”
  “行行,你这个算盘打的可真响亮。唉哟我的大重孙子,你可得加个油。”
  正说着呢,她的大重孙子突然间哇一声哭了起来。
  宋丽梅一抬头发现身边没有人,她也没有慌。
  毕竟以前是当妈妈的,就把孩子抱起来,拍拍哄哄。
  还摸了一下屁屁,发现是尿了,就主动的给他换了尿布,可以说一点都没有嫌弃。
  换尿布的时候,也十分的顺顺。
  越明在旁边看着他说:“你真的很厉害,我一听到他哭都慌了,差点没出去叫人。”
  宋丽梅道:“奶奶肯定去给他洗小衣服了,没事,这点事儿我可以做好。不用把他们叫回来。”
  他们两个人把小孩子照顾的很好,这个时候赵思甜知道自己是时候出现了。
  “没有想到,这个皮猴在你们面前还挺乖的。你们两个要是以后有孩子了,也能是挺好的父母。”这话倒是没有瞎说,因为宋丽梅确实是个好母亲。
  她还是给以前的孩子邮钱,但是没有回邮地址。
  她说完这话在两个人脸上转了一圈,然后很惊喜的发现越明竟然脸红了,难得啊这个大龄青年还有脸红的时候。
  叶奶奶也走了进来道:“交给我吧,孩子可能饿了。先给他喂点奶粉垫一垫。”她想的还是挺周到的,毕竟人来人往的,时不时的有人进屋。
  要是这个时候让赵思甜喂奶,总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再说了窗子都开着,外面的人也能看到屋里的情况。
  女孩儿都面嫩,刚当了妈的也是一样。
  再说这人多,也怕发生点不好的事儿。
  而他们家孩子挺好的,吃奶粉的时候也不挑三捡四,有的吃就肯定把自己吃的饱饱的。主打的,就是省心。
  所以,赵思甜给冲了奶粉,试了下温度就交给了叶奶奶。
  宋丽梅看着孩子说:“你的孩子可真听话,我也希望自己的生活能早日稳定下来。”她是个挺保守的女生,也是希望能够找到志同道合的男人结婚的。
  最近因为电影火了,有好多人知道她的经历之后还真的是用心追求。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她总觉得这些男人不踏实。
  也许是之前经历的太多了,让她对男人产生了一定的疑问。
  她看了一会儿就要走了,毕竟这席都结束了。
  “我二哥已经走了,要不越大哥你送一送。”
  “行,我带胖妞一起送你。”
  他说的胖妞就是自家狗,小时候挺瘦的,现在已经胖成了一条小猪。
  就是因为太瘦了,所以从小就取了个胖妞的名儿。
  “那行。”
  于是越明就带着胖妞去送宋丽梅了。
  他走出去之前,赵思甜对他使了个眼色。
  越明一怔,然后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他明白了赵思甜是看出什么来了,但他也是有点自卑的。
  对于宋丽梅他还是十分相信的,再说当初她们家也救过自己的命。
  为了这个他就算积极一些也没有关系。
  所以出去之后就和她稍稍提了一下想与她处对象的事儿,毕竟她现在事业正值上升期,要不想结婚也是正常的。
  宋丽梅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哥哥会提出这样的事儿,她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对方可是知识份子,工作也好,怎么能瞧中她呢?
  “我觉得,越大哥是不是因为我扮演的角色才喜欢我的,这点还是得分清……”
  “不,其实从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有种特别的感觉。但你不要在意,也不必将我的说法当成什么重要的事儿。只要,你如果想结婚的时候,想到我就可以了。”
  越明对婚姻并不执着,但是对宋丽梅的感觉很不错才说出了这种话。
  如果宋丽梅不想结婚,那就没有必要强求了。
  反正,她算是唯一一个让他有结婚想法的,如果是别人那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宋丽梅脸有点红,她不是没被别人追,但被自己很看中的人求婚了,心境总算是不一样的。
  这一切赵思甜并不知道,她感觉自己真的非常累。等到把自己的同学和同事送走,她连动都动不了啦。
  只能是躺在小炕上,一边拍着自己的孩子睡觉,一边闭眼睛休息。
  叶建军给她端来了一碗羊排,没有放盐的,煮的挺烂呼。
  放在她的身边说:“你吃点肉,我看你刚吃饭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吃,这肉没放盐,你可以沾点韭菜花儿,少沾点儿没事儿。”
  赵思甜确实很久没有吃什么肉了,能吃的只能吃鲫鱼汤,和猪蹄汤,肉是很少吃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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