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471章 真得结婚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沈英知道叶奶奶是怀疑他的,他也很无奈啊。
  谁让当初他就鬼迷心窍的觉得赵思甜是他媳妇儿呢?
  当时的情形还记得呢,真的是丢脸丢大了。
  丢脸也就算了,还特么的产生了一点儿不同的心思,真的是自己找死。
  之前看到无思甜生子危险的时候,脑子里的疾病就犯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可能太过担心,毕竟之前在车祸的时候他就很担忧。
  这就好像是形成了一个心理疾病,她只要一有危险,自己就会神经紧张到没有办法动。
  真的太郁闷了。
  但是这个事儿吧,还真的很难,让一个人进入自己的心只需要一天,想拔除只怕需要很多天。
  他是想尽快结婚的,可是结婚对象也是个十分难搞的姑娘。
  追也追了,都到现在了,她仍然还是没有同意和他在一起。
  是不是女人的第六感都这么厉害啊,她是不是知道自己心思不纯,所以干脆就不同意啊。
  心烦。
  唯一好的事情是,自己这次演戏的时候,演感情戏不假了。不会因为感情戏而被导演说好几次,这也算是好事儿。
  今天的人真的很多,有了孩子之后赵思甜给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似乎更为成熟了,看着人的眼神也非常的温柔。
  女人做了母亲之后还真的不一样了。
  小孩子也挺好看的,比刚生的时候要好看多了。
  他还是头一次离小孩儿这么近,也不知道这小孩子如此好看。
  外面的席面已经摆上了,他不得不出去吃饭。
  桌子上面摆了六个菜,还有没有上来的。
  菜色很好,周永福与自己的女朋友坐在那里,他们已经定着要今年年底结婚了,现在正是你浓我浓的时候,坐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外人一样的歪在一起,然后讲着悄悄话。
  真的是看着眼酸。
  今天的席面非常不错,这上来的六个菜就有三个硬菜,大家的酒也倒上了。m.biqubao.com
  他刚要喝就被自己的义父给按住了手说:“你的病还不能随便乱喝酒,不是和你说过了嘛?”
  沈英没有办法只能放下了。
  叶建军却走过来道:“都已经来了,喝一杯没有事儿的。今天可是我儿子大喜的日子,干爹,你就让二哥喝点儿。”
  “行,那就喝一点吧。”
  这下沈英就坐那喝了一杯喜酒,赵思甜陪着自己的同学,吃饭的时候也十分小心。不能吃太油的,也不能吃重盐的。
  曲娜倒是理解她的口味,道:“我现在都吃的习惯了,所以即使是现在吃饭也会自动避免重油重盐。”
  “对啊,我感觉现在自己的嘴都淡的可以吃盐桶了。”
  “没关系的,你只要再过几天就能习惯了。到时候让你吃,你都不敢吃了。”
  曲娜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完全不敢吃那些,吃完了身体都会感觉到不舒服,所以她才瘦的极快。
  赵思甜摸了摸自己肚子上的肉说:“你可真好,瘦得这么快。你看我,现在真的是越来越胖,也不知道啥时候能瘦下去,愁人。”
  “你胖点挺好看的啊,现在多少斤?”
  曲娜问道。
  “有一百一十多,马上就要到一百二了。”
  “一百二不胖啊,挺好的,有点肉以后喂孩子也好些。我现在刚不到一百斤,抱个孩子出门一阵风就能给我吹跑了。”
  曲娜不是说笑,春天那会儿疯特别大,所以她抱着孩子的时候还真的差点被吹倒。还是赵思甜碰到了给拉了一下,不然就没准真的吹跑了。
  当时她还戏言是救命之恩。
  这时叶建军端着汤经过说:“你现在正好,别说自己胖了行不行。不然,大风把你吹跑了,我去哪里找媳妇儿。”
  赵思甜脸一红,回手打了他一下。
  越老越不正经,都敢在她同学面前调侃她了。
  想当年,他可是连面儿都不敢露的。好似是怕给她丢面子似的,现在人变成了个体老板,明显自信了一些。
  再说了,赵思甜这个工作也不是特别高大上的,大概和他配起来刚刚好了。
  这小子,有时候想的还挺多。
  “对了,以后你要去上班吧?”
  “是啊。”
  赵思甜正说着呢,崔家的人来了。
  来了哥俩儿,写礼就写了一万块钱。
  全场数字最多,直接给了一张存折。
  写礼的叶平安怔了一下,让人把叶建军叫来了。
  叶建军说:“写上。”然后把存折给揣起来了,还让人招待崔家人坐下。
  两家之前闷的不愉快的事儿大家都知道,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好了。
  果然商场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本来叶家只打算招待二十多桌的,但没有想到客人是陆续的来。
  接下来就是叶建军的那些合作伙伴,他们来的就有点晚了。
  因为有的人是外市的,到了之后就已经将近下午了。
  这第一席都快吃好了,叶建军马上让人去买菜,又准备了五桌。
  不然的话,还真的坐不下。
  还好他们之前的菜准备的都很齐全,但也不够咱面再摆五桌的。
  赵思甜私下去厨房给老师傅加了钱,不然又多出五桌要做将近五六个菜,确实挺累人的。
  这五桌的客人还有南方来的,她们就准备了一些北方这边的特产招待。
  和之前的那些桌儿菜色都不一样,还好是凑足了十个菜,也算不丢面子。
  叶建军是陪完了这桌陪那桌,还好他把周永福还有自己的干爹给留下来陪客人了,本来还想让沈黄一起赔的,但他也不能喝酒,就让在一边坐着陪着说话了。
  要不是有这些人陪着,他一个人得喝好几桌的酒,一会儿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大家都说他后继有人了,这次无论厂子干的多大,都有儿子接手。
  叶建军喝的有点飘了,在那里举着酒杯说:“我就稀罕闺女,这要是闺女我就把工厂全给她,臭小子想接我班儿,那就有点费劲,他自己要是没有能耐,我才能把工厂给他。”
  大家都说他有点儿不知有儿子的乐趣了,毕竟别人家想要儿子要生了好几个女儿都没有,他这一举得男,还说出这样的话来,好欠揍啊。
  叶建军才不管这回事呢,反正他就是稀罕闺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26_126591/7316034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