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473章 真香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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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甜真的快馋哭了,还真的是没少吃肉。
  吃过了她就后悔,然后道:“我又要胖了。”
  “胖什么胖,一个羊肉根本不长肉,多吃点还补。”叶建军很喜欢自己媳妇儿胖,倒不是他喜欢胖子,主要是之前曲娜太瘦弱了,又要喂孩子,身体一直不太好,好不容易才撑到大学毕业。
  到现在据说也不太好,所以张勇每次都会非常的担心,还说以后要是他们有孩子的时候一定要让赵思甜多吃一点,别把自己整的太瘦弱了才行。
  叶建军别的话没记住,就记住这些了。
  所以他想的是,只要是孩子能吃奶粉他宁可一直买奶粉,也不希望把自己媳妇儿的身体搞垮了。
  所以他就宁可让媳妇儿多吃点,胖点无所谓,人健康就行。
  当然了,胖点确实比过去要好看一点,看着健康。
  吃完了肉,赵思甜还是满足的。
  人生就是吃吃喝喝睡睡,哪个不舒服了都不得劲儿。
  这一个月也是把她给憋惨了。
  哪知道刚收拾完就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那就是宋丽梅和越明两个已经开始处对象了。
  宋丽梅把赵思甜当成自己的闺蜜,所以第一时间把这事儿告诉了她。
  她就把这事儿告诉给全家人知道,大家都挺高兴的。
  他们这边还没有怎么庆祝呢,越明的父母就过来拉着赵思甜的手,硬说她是儿子和宋丽梅的恩人,要是没有她自己的儿子可能要单身一辈子,也不会有结婚的打算。
  还多归她把恩人的女儿带过去,让他们家有了新的希望。
  说着说着两位老人都哭了。
  叶奶奶一直安慰他们,道:“这是高兴事儿,你们为什么哭啊。”
  “能不哭嘛,我们两口子作梦也没有想到他有看开的一天。而且丽梅还这么好,给我家的那个木头当媳妇儿,便宜他了。”
  赵思甜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越大哥很聪明,而且也是位领导,怎么就配不上了。我觉得宋姐的人生太坎坷了,需要一个如越大哥这样的聪明人去呵护。”
  两位老人点了点头,然后他们晚一点儿就带着自己的儿子提着四合礼儿来看赵思甜了。
  想法很明显,要把婚事给定下来。
  赵思甜现在有身材焦虑,真的是不想出去走。biqubao.com
  但是人家都求到自己面前,考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对两位老人说:“宋姐现在恐怕不一定能同意结婚,她的工作正是好时候,这要看她的意思。”
  越家的两位老人倒是挺开明的,说只要能把亲事订下来就好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倒是无所谓。
  反正就是怕到手的儿媳妇跑了呗。
  赵思甜一听他们这么说就同意了,就说等到家里的事儿完都办完了她就会去工作的地方了。到时候和宋丽梅说一说这事的,说起来他现在和宋丽梅是一个单位的以后也总能见到,到时候说什么也方便些。
  听说在这个时代演员的待遇还是挺不错的,形象也非常正面,没有太多负面新闻。
  而宋丽梅因为自身经历的关系,还是很受大家同情的,在单位里并没有被歧视,想反还被安排的挺好。
  赵思甜等到了她的宿舍一瞧,发现她还在磨练自己的演技。
  她最近跟了一位老师,学习起来又认真,相信很快就会成为了一位非常不错的艺术家。
  看到赵思甜过来她似乎知道是什么意思,脸微微一红,道:“我,我虽然决定和他处对象,但总觉得有点不真实,所以……”
  “可是越伯父和伯母希望你们能订下来。”
  “啊,他怎么可以说给伯父伯母听啊,我没有想过结婚。”
  宋丽梅有点慌,她还是很怕结婚了呢。
  赵思甜笑道:“又不是结婚,是订婚,这样子你们的身份就光明正大了。他们也能光明照顾你了,到底算是一家人了不是吗?”
  “嗯。”
  宋丽梅本来是有点犹豫的,可是听到了她的话竟然马上犹豫了,因为她确实很想有一个家,非常想有一个家。
  所以,她才会同意与越明交往。
  不单单是因为他的那个人,还有他的家。
  那个家给她的感觉太温暖了,让人没有办法轻易舍弃。
  赵思甜也明白她的意思,虽然她觉得女人的路不一定非得结婚。但宋丽梅一个人在这里真的有点太难了,现在这几年还好,再过两年社会进步,有一些老板就都喜欢包养小明星,到时候她的处境就真的危险了。
  毕竟人红事非也多,何况还是屏幕前的宋丽梅。
  “反正他们不会让你放弃事业,这不就挺好嘛。越大哥又很聪明,肯定只会对你有所帮助的。他也不是什么急色鬼,你只要不结婚他就会等着。”
  “真的吗?”
  “我觉得他是这样的人。”
  “那我总拖着他,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宋丽梅脸红了,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赵思甜笑了,道:“等你觉得对他不公平的时候,就结婚啊。”
  “你,说的也对。”宋丽梅对这种事儿还是很少有主见的,可她觉得赵思甜的话一定对。因为她看人的眼神一直比较好,至少比她要好多了。
  赵思甜道:“那到时候我就帮忙让你们早点订婚。”
  “行吧,我也想早点儿安顿下来。”
  “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有人烦你了?”
  这话说完果然宋丽梅皱了下眉,然后道:“我身边,有个人一直在追着我,我不想和他相处,拒绝过很多次,可他有时候竟然来我这里……”
  刚说完就有人敲门,她手一动,然后去把门打开。
  赵思甜没有看到人,却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道:“我是来给你送吃的,你住在宿舍一定很少能吃到这种家常菜的啊。我以后,每天都会给你送来的,快来尝一尝。”
  “不用了,我真的不用,我在食堂吃就可以了。不用这么麻烦,还总给我送进来。”宋丽梅的声音,有点郁闷和疏离。
  就说嘛,看来是被什么不要脸的男人给缠住了,这才觉得有点难,也有了想要个家的想法,不然她大可以自己生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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