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着商朝的面,她也没有把话说得太绝对,更不可能难听。 只是转移重点,“我现在只想挣钱。” 这话商朝大概是真的听进去,而且当真了。 当时他就一句:“挣钱还不简单?” 宋千千挂了电话之后瞥了他一眼,“商总你挣钱当然简单。” 商朝:“你也难不到哪里去。” 隔天,宋千千就接到了商朝的电话,说是给她安排了商氏里的职位,年薪让她自己填写。 这就是他说的挣钱方式? 倒是挺大方的,宋千千没想到他这么行动派,继而有些不理解,他怎么会这么大方呢? 这个答案,是从许浪那儿知道的。 最近商朝不是把家里的很多东西换新了么,顺便就买了不少新的家具,所以待在别墅的时间要比以前多一点。 许浪就有了和商朝说话的时间。 出于好奇,许浪问得还是特别真诚的,“七叔,你连那个房间都要添置东西?” 那是个闲置的房间,而且许浪看得出来,七叔这是奔着给小孩布置的房间? “七叔?你打算收养小孩?” 商朝这才不悦的一个眼神扫过去,“我就不能自己生?” 许浪尴尬的笑起来,“哦哦,但是……谁给你生?你俩真领证了?” 许浪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 他不可思议的并不是领证的事情,而是七叔居然会想要小孩? 对此,商朝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令人费解的问题。 他很严肃的跟许浪讨论这个问题,“身为商氏继承人,后代是除了事业之外最重要的事情,否则以后商氏交到谁手里?” 商朝看着他,“你年龄也不小了,要是自己找不到老婆,我可以给你从合作商里挑一个,尽快生孩子,你母亲那边要继承的也不少,别白白便宜了别人。” 许浪却只是笑笑,不以为然,“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 但是,许浪这会儿就有点儿理解七叔的心思了。 他现在的性子比以前还要阴狠,又冷血,想事情又直接,所以,娶妻生子这种事,七叔确实应该是着重考虑了。 这么看起来,他现在的性子也有那么一点讨喜的地方了? 宋千千从许浪那儿知道后,也不算惊讶。 原来他最近对她态度转变,是想要小孩,想要继承人。 在她看来,应该换一个说法,叫做想让她给生孩子,当个生子机器人差不多,到时候生完肯定会离婚,孩子他留下,她拿钱走人。biqubao.com 毕竟,他这个人,属实没什么人情味。 倒是宋千千多虑了,还以为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想法,或者故意迷惑她的。 既然知道了原因,宋千千也就不用有顾虑。 她可以靠这一点更加拉近和商朝的距离。 她没有拒绝职位,也没有拒绝年薪,但确实也没打算去上班,算是避嫌。 不然到时候公司出事,她还摘不了干系也麻烦。 “我妈可能是从宋季暖那儿听说了你想要孩子的事儿,周末让我回家吃饭。”宋千千看着在病房里给她弄水果的商朝。 商朝看向她,“所以,你母亲的意思,也是想让你生个外孙的是不是?” 宋千千脸上看起来不大乐意的样子,“你别高兴太早,我可不一定答应,咱俩那红本本怎么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商朝点头。 但也把话说了,“当初去拿结婚证,确实属于一种合作,既然是这样,如果你有顾虑,那生孩子,也可以走成合作,而且我不会亏待你。” 果然,他把这件事看得比较重,也有打算把她当生子机器,能说出来,倒是挺坦荡的。 宋千千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会同意?” 商朝把水果递过去,“你同不同意都是其次了,这不是岳母都叫我们回去吃饭了?” 宋千千心底轻哼,他改口倒是快啊。 周末的时候,商朝一大早就出去买了一车的礼品,准备跟宋千千回宋家胡同去。 宋千千看到放慢后备箱和后座的礼品,属实有点惊讶。 他还真是重视这事儿。 这么着急要孩子,怎么不干脆找人dy? 当然了,这话宋千千是不会直接说出来的。 商朝的行为非常明显,他是打算收买宋瑜女士,让宋瑜给宋千千施压,尽快把生孩子这件事提上日程。 “早饭吃了吗?”商朝在她坐定的时候问。 宋千千摇头,“刚醒,洗了个澡,挺费时间。” 因为她手上有伤,所以洗澡、换衣服都要特别注意,就很慢,也就没空吃早饭了。 商朝转头看了她,“你的伤口可以见水了?” 宋千千不以为意,“忍不住了,再不洗澡我都快臭了。” 商朝略微皱了一下眉,“不要大意,伤口恢复不好影响很大,一会儿我帮你看看,不行就换换药,换纱布。” 宋千千也没说什么。 “你后面有点吃的,将就一下。”商朝道。 在她即将表示惊讶的时候,商朝补充了一句:“如果要备孕,身体素质就要跟上,早餐是很重要的。” 宋千千:“……” 生子机器直接坐实了,他现在是真不掩饰啊。 等他们回到宋家胡同的时候,宋瑜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回来了?”宋瑜知道商朝最近变坏的事情,但如果对女儿好,她是觉得可以考虑的。 正想着呢,商朝拎着东西,过来就很顺嘴的喊了“妈。” 宋瑜都愣了一下,眼神先是看向女儿宋千千,像是不知道该不该答应的样子。 别说宋瑜,宋千千都冷了。 他这喊得也太顺口了吧? 果然是商人啊,为达目的,不拘小节。 宋瑜能怎么办呢?当然最后是应着,一边接过好几个礼盒,“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呢?怪麻烦的。” 商朝也很客气,“不麻烦,也不知道您二老喜不喜欢,这次的如果不喜欢,下次我就换一换。” 宋瑜忍不住笑,“以后就是一家人了,还下次什么,别这么见外。” 商朝往宋千千那儿看了一眼,一副得意的样子,显示他受到肯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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