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可不比以前,现在没有玄气,这是实实在在的疼。 好不容易到了医院,宋千千以为把伤口洗一洗,处理一下,包扎起来就好了,也不用受太多的罪。 谁知道那男人的刀子居然是从鞋子里拔出来的,所以刀刃上有脚气。 这真菌弄到她的伤口上,如果感染发作,那就麻烦了,所以她还是得住院。 要输液,输完之后查血,看看有没有感染之类的问题才能出去。 因为伤口有点长,还必须要缝一下。 这手臂上的伤口,说尴尬也尴尬,用麻药显得太小题大做,不用吧,那么长的口子缝下来,她可能牙齿都能咬碎。 最后采取了小量的局麻来缝针。 缝针途中还是能感觉到一些疼痛,好不容易缝完了,因为麻药的量小,没一会儿就已经开始疼了。 宋千千只能转眼注意力。 正好商朝在这里,她这个伤又是因为他,所以她现在的要求,商朝自然是尽量满足。 她要看股市。 因为手里刚拿到商氏的份额,她想看看手头有多少钱。 商朝帮她打开股市,像是忍不住笑了一下,“头一次听说这样的止痛方法。” 宋千千轻哼,“这个社会,钱就是万能的,商总体会不到了吧?” 商朝狐疑的看着她,“没记错的话,你也不是个缺钱的人。” 宋千千挑眉,她确实不缺钱,但是谁会嫌钱多? “没多少了。”她一本正经,“一边要帮战鎏年的银行周转,一边给余栢那边的公司支撑,投资又花了不少,手头还真不算有钱。” 她已经在看股市了,顺便算了算自己手里的。 然后皱起眉,“我这也没没多少钱啊。” 瞧着她那失望的样子,商朝忍不住做了个表情,带着几分沉思,顺便过去扫了一眼。 才道:“这只是目前的,到年终,公司这边还会给你额外分红的。” 宋千千追着问:“分红那是多少?” “具体不好说。” 宋千千表示没兴趣,“看不到的都不算,说不定到时候应收不行,分红还是负数呢。” 商朝突然觉得好玩,“你这么喜欢钱?” “你不喜欢?”她反问。 商朝几乎没有思索,“我还真不喜欢,之所以每天花这么多时间挣钱,只是更加享受经商的过程。” 呵,这话宋千千还真是头一次听。 她顺势毫不客气的接话:“既然这样,那不如,商总你负责经商挣钱,我负责帮你收钱?反正你也不喜欢钱,你拿着也没感觉。” 商朝看了她一小会儿,然后还真的答应了。 他点头,“可以,总归你我现在可是同一个结婚证编号的人了,不用这么见外。” 宋千千心底皱了一下眉。 他要是不说,她几乎忘了这个事情了。 不过,结婚证这个事,目前确实没法办,相反,对她来说,是个有利的东西。 比如她确实可以掌管商朝的资金。 她还可以借此继续加大在商氏的占比,方便到时候动手。 “真的假的?”宋千千一脸惊讶的看过去。 商朝显然不觉得这是什么难事,“卡给你?” 宋千千当然是来者不拒。 然后商朝在医院陪了她两个多小时后,自己回了一趟家,又去了公司,晚饭的时候就带着饭盒过来了。 他进了病房,刚放下食盒,第一件事,就是给她递了银行卡过来,“在用的卡,基本都在这里。” 宋千千看了看银行卡,又看了他,“真给?” “这算什么事?”商朝不以为意。 说实话,宋千千没想到那么冷血商朝在这件事上这么好说话。 看来,冷血的人,性子直,也是一个有点。 正因为他直,所以对这些事,估计不会想太多。 从她上次中了药发生关系后,这个变化是肉眼可见。 “你自己能吃?”商朝帮她把饭菜摆好之后,又一次看了过去。 宋千千走过去,“问题不大。” 他点了一下头,“我出去打个电话,几分钟回来,你先自己吃着。” 宋千千也不问是什么事,自己先用餐。 商朝给的银行卡也不知道里头有没有钱,有多少,她还忘了问密码,一会儿问问。 吃饭的时间,她给宋季暖打了个视频。 宋季暖产后还没缓过来,顺转剖太伤元气了,整个人苍白得很,每天五顿的月子餐都有专人搭配,但她吃不了多少,回复起来还是要慢一些。 不过,她看起来心情不错,因为孩子很好带。 “千千。”宋季暖很自豪的跟她说话:“我建议你也快点生个孩子,小孩真的好可爱。” “全院护士谁见了他都说好乖,晚上从来都没有哭闹,医生护士都说能听到他哭那都是稀奇。” 宋季暖的孩子是真的很乖,每天除了睡,基本上都没有醒着的时间,换个尿布、洗个澡什么的就算醒过来,弄完之后,他又秒睡了。 乖得不行。 宋千千想到了她的那个孩子,表情却不敢表现太多,只是温柔的笑着,“我看看崽崽。” 宋季暖现在能下地了,医生要求适当走动,正好,她举着手机去一趟孩子那边。 一进门,宋季暖笑着,“诶巧了,他刚好醒着呢。” 超连杰在给孩子换尿不湿。 宋季暖把手机拿过去,让宋千千看的时候,小孩的脑袋转不动,但是眼睛在小幅度的跟着宋季暖的身影移动。 看起来是孩子对妈妈的感应。 但下一秒,宋季暖看着孩子好像是看向手机的,然后,就毫无征兆的,突然笑了。 笑得好可爱,好干净,嘴角咧起来。 宋季暖都愣了,“月子里的小孩就会笑的吗?” 刚好旁边有护士在,护士也忍不住笑,“也会哦,说明神经在快速发育。但是像他这么笑得好的,还真是少见呢,看来他是真喜欢姨妈哦。” 宋季暖也笑着点头,“就是,千千,看来你很招孩子喜欢,你还不抓紧?” 刚好那会儿商朝回来了。 他听到宋季暖的话,在旁边略低声的跟宋千千说话,“这好像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宋千千没忍住横了一眼,你还把结婚这个事情当真了? 虽然,她现在会跟他做戏做到足够真,但目的不是为了和他生孩子,而是要他的命。她怎么可能答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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