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千见状也忍不住笑了一下,别说,这人坏到了极致,是会变得可爱吗? 还是因为平时看商朝太冷血太坏了,所以稍微有点儿跟人靠近的地方,就会觉得格外可爱? 看着他们一人两手拎得满满的进了屋,宋千千就空着手跟了进去。 好茶已经给商朝泡好了,附近有名的小吃也在桌上摆着了。 宋千千一坐下就准备伸手揪过来先尝两口。 结果,宋瑜轻轻打了一下她的手,“没礼貌,客人先尝。” 话是这么说着,但也给女儿拿来了一只手套,免得她把辣椒弄到手上。 宋千千忍不住笑,转头问商朝,“你不吃我能不能吃?” 商朝还挺有眼力劲儿,干脆就戴上手套,帮她拿了一点,放在让她手心让她先尝。 伊盟先生看了商朝,“烟就不给你发了,你们要是备孕,烟酒可是要戒掉的。” 宋千千听到这话忍不住了,“怎么你也跟着凑热闹?” 伊盟笑呵呵的,“我是听你母亲的,帮她督促一下。” 这话宋千千就不敢回了,再追下去那就是跟宋瑜女士唱反调。 看来他们是真的想让她生个孩子什么的。 吃饭前,有一小段独处的时间,宋瑜女士确实是对着宋千千掏了心窝子。 “女人家,无论嫁不嫁,有没有老公,孩子肯定要有一个的,没生的时候你可能觉得没什么,生完你会发现人生很美好,小孩很可爱,现在家里就你一个女孩子,妈不希望你孤独一个人。” 宋千千听明白了,宋季暖嫁人生子了,有了依靠,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 所以宋瑜女士挂心她,怕她以后孤苦伶仃的。 算下来,宋瑜只有她一个亲生女儿,虽然兜兜转转,她已经不再是最初那个宋千千,但宋瑜对她,和对其他孩子,终归是有那么几分不一样的。 宋千千理解母亲的关心。 而且,这件事,她也不是很排斥。 她确实也觉得可以有个孩子,万一,她的孩子又回来了呢? 未来她就一直要在凡界生活下去,以目前来看,她的玄气虽然还没恢复,但长生这一点估计没变。 她总不能真的一个人干巴巴看着别人世世代代的老去、死去。 总要有一件让她开心,觉得时间不那么难熬的事情。 她可以生两个孩子,然后帮他们带孙子,带重孙,玄孙…… 好像也挺不错的。 吃饭的时候,宋叔医也回来了。 平时经常在家守着父母的,也就是宋叔医了,医院虽然越做越大,他越来越忙,但是也一直把父母照顾得很好。 宋叔医都比商朝看着年长成熟了,说话也越来越老气横秋。 所以,宋叔医要跟商朝喝酒的时候,商朝也没拒绝,还挺给面子的听着宋叔医所有交代。 所以那顿饭可以说吃的很愉快。 至少,商朝的心情看起来很好。 回去之后,宋千千因为手上的伤,不能再去市场工地,基本就是在家研究能够中和水质毒素的物质。 商朝说她一个人住不方便,把她接到了陆廊桥庭。 所以,宋千千自然也看到了他布置的那个,类似于儿童房的房间。 “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弄这个东西居然这么好看?”很明显是给女孩子弄的。 “你觉得怎么样?”商朝问她,很期待的眼神。 宋千千看向他的时候也笑着,“很漂亮,如果生个女儿,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商朝最近弯着,“你也喜欢女儿?” 宋千千看着他,“你呢?” “都好,第一个女儿可能好一些,锻炼心智,第二个儿子,我们才更有经验,更好的培养成为继承人。” 宋千千心底轻哼,果然,主要还是为了要一个继承人。 在他眼里,挣钱第一,他的商业帝国自然也是第一位,那可不就是需要个儿子来继承么? 第一个生女儿,就是为了练练手,锻炼他带孩子的耐心和技能。 这种想法放在他这种冷血怪物身上,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等商朝走了,宋千千才冷下脸,演戏也挺累的。 更累的,是她和他之间亲密的时候。 宋千千心底里没办法抹去他曾经杀死过她,杀死过她的孩子。 所以,她都是全程关灯,从不睁眼。 这一次,商朝确实吻了她。 就如苏歌所说,玄气真的会恢复。 那一晚过后,商朝对她明显更柔和了,公司里的一些事也会让她知道,不光因为她是股东之一。 宋千千吁出一口气,总算走到这一步了。 连乙萧也已经入职了商氏。 苏歌没有跟过去,一来她确实不想上班,二来,她也去的话,害怕商朝起疑。 苏歌现在的事儿,就是跟那个佧勒明间接的接触引导,为此,她去应聘了一个银行的理财销售。 佧勒明需要大笔资金,她这边会帮忙引导他和陈竺从公司账上挪用的。 苏歌跟佧勒明私下见面聊得很直接,“karlme先生,您放心,以您的外籍优势身份,这笔贷款肯定是可以申请下来的,只不过是需要一点时间。” 佧勒明眼睛都亮了,“谢谢你,太感谢你帮我争取了!” 苏歌弯起眼睛笑着,“您客气了,这是我的工作,应该的!” 这顿饭,苏歌请了。 分别的时候,佧勒明心情极好,他直接去找了陈竺。 陈竺见他来了公司楼下,紧张的跑出去见他,努力压着脾气,“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佧勒明拥抱了她,“亲爱的,我这边已经申请到贷款了,所以,你可以放心的从公司挪资金,我们只是借用,贷款一下来就立马填进去,不会有任何问题。” 陈竺倒也很意外,“真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好像也没有必要在挪用的时候直接把佧勒明出卖给商朝。 因为他那边确实可以赚钱,说好了赚钱有她的份。 谁不喜欢有钱的感觉? 而且看佧勒明最近对她的好,像是真的打算好了一直跟她好好走下去。 陈竺想,如果真的可以,也是挺好的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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