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第一场戏之后,迟哆哆成功上位成了全剧组的吉祥物。 “多多吃不吃糖?我这有各种口味的哦!” “吃糖对牙齿不好!我这儿有奶茶,也很甜,而且不伤牙!” “奶茶也很不健康啊,我是自己在家做的小蛋糕,可好吃了,多多尝尝呀!” “多多我这儿有可爱的小熊饼干!” 迟勋尔刚到了剧组片场,看到的就是一群人围着小姑娘献殷勤的样子。 迟哆哆也看到了迟勋尔,冲他弯了弯眉眼:“尔勋哥哥!” 迟勋尔连忙应声,随即从助理手中接过来一个包装盒:“芙蓉楼的点心,我提前一周定的,你尝尝看喜不喜欢,喜欢的话我再去让人排队买。” 周围人面面相觑,纷纷收起了手里献殷勤的东西。 不愧是尔勋,一出手就是不一般。 芙蓉楼是京都最大的点心酒楼,所有点心都是纯手工制作,用料也是选用最精心质量高的,而且全城只有一家。 这家店是会员制,而且即便是尊贵的会员,也要排队预约,只有一些老京都人才有渠道能买得到。 之前迟卓忙着给小姑娘道歉的时候,也曾经去这个楼排队买过点心送到幼儿园去。 迟哆哆还确实挺喜欢吃这家点心的,接过来甜甜地笑了:“谢谢尔勋哥哥,尔勋哥哥真好!” 面对着对自己好的人,迟哆哆总是不吝于表达自己的善意。 何况这个哥哥长得还这么帅! 迟勋尔温柔一笑,伸出手揉了揉小姑娘的头:“你喜欢就好。” 助理看着自家老板一脸和善温柔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眼眶有点湿润。 他是为数不多知道迟勋尔真实身份的人之一,自然也知道男人进了圈之后面对的各种艰辛。 良好的家庭背景给男人带来的不是助力,反而是一种阻碍。 后来男人和家里撕破了脸,情况就更糟糕了,娱乐圈的其他人虽然没有优厚的家庭背景,但是出什么事时,至少能有家人陪在身边,陪他们熬过每一次的挫折。 可迟勋尔不一样。 他只有自己。 男人明明是很娇气挑剔的性子,却不知道哪儿来的倔劲儿,硬生生挺到了现在。 也造就了娱乐圈一个日不落的奇迹。 助理抬起袖子蹭了蹭眼睛,就听见迟勋尔对面的小姑娘奶声奶气地道:“我超级喜欢!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尔勋哥哥!” 小姑娘直白坦率的偏爱,让男人脸上再度涌起一抹笑意,旁边路过的洪导嫉妒的不行:“诶呀,真当我老头子不在?这种话能不能悄悄说?好伤人啊!” 迟哆哆连忙扭过头去哄老的:“我说最喜欢尔勋哥哥,是说在哥哥辈里,最喜欢的是尔勋哥哥,在爷爷辈里,我还是最喜欢洪爷爷!” 简简单单几句话,把洪导哄的眉开眼笑:“好好好!有多多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有了迟哆哆,整个剧组每天都洋溢在欢乐和谐的氛围里。 然而有一个人却不太喜欢她。 “悦悦,这个女孩子到底是你哪个朋友的女儿?” 顾悦的助理一边给她收拾化妆品,一边嘟囔道:“她自从来了剧组之后,剧组里的人都哄着她玩,昨天她不老实,打翻了你的化妆品,你都没说什么呢,化妆师倒是先原谅她了,不过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而已,这剧组的人都怎么了……” 顾悦的助理从她一出道就跟着她了,这些年一直兢兢业业的,但只有一点不好,就是做事主观意愿有点浓。 顾悦正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玩手机刷微博,闻言头也不抬地道:“哆哆挺好的,人可爱拍戏也很认真。” 助理撇了撇嘴:“人明明是你带来的,却跟你不亲近,反而天天巴结着导演和男主角,你看看那两个人都把她宠成什么样子了?原本她在剧里的戏份只有三四集,现在倒好,直接给加戏加到大结局去了!” “给她加戏是因为有她在的时候,尔勋明显更容易入戏,而且她演的确实很好,是一个亮点,这样的人不加戏,给谁加戏?给我吗?” 顾悦直起身子道:“我对哆哆一点意见都没有,相反,我很喜欢她,所以你也不要过度担心我的想法,尤其是不要打着为我好的旗号,再说她的坏话了。” 助理还从来没见到女人这么严肃认真的样子,一时间有些慌张:“我怎么会?你不喜欢听,我以后不说就行了……算了,咱们不说她了,小月这两天说想来探你的班呢,但她不想打扰到剧组的正常工作,你什么时候有空?” 助理说的小月,是顾悦大学时候的舍友。 两个人都是学表演出身的,毕业之后,顾悦由于外形条件比较好,很顺利的进了公司,有了戏拍,小月自身条件稍差一些,蹉跎了一段时间才开始拍戏。 不过小月努力,肯下功夫,也乐于配合公司宣传,所以后来虽然没有凭借着什么作品大红大紫,但也靠着一些偶像剧炒cp的热度,混到了娱乐圈流量前列。 两个人一直有联系,偶尔也会互相探班。 顾悦想了想:“那就后天吧,后天没有我的戏份,可以陪她在这边拍摄基地里转一转。” 助理应了声,转头告知了小月这个消息。 …… 当晚。 大半夜的,顾悦悄悄推开酒店房间门,四下张望了一圈,确认没有人之后,才捏手捏脚的走到了一个房间门口。 然后像对接暗号一样,用三短一长的节奏敲了敲门。 门“吱呀”一声,开了。 迟哆哆站在门内,穿着毛茸茸的兔兔睡衣,表情无比郑重。 顾悦轻手轻脚地带上门,长长呼出一口气:“太紧张了,我从来没有干过这么刺激的事……” “你说的好像我们在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一样,”迟哆哆在沙发上坐下,小短腿晃了晃:“怎么样?你那有什么消息吗?” “暂时还没有,我今天来就是想确定一下,我的化妆品里有不对劲的东西,对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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