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之前,司马祗改革税制之后,改户调制为什二税的校亩计征制度之后,可以说,是变相的减免了其他的苛捐杂税,毕竟,自从秦汉时期起,赋税便就分为口赋和田赋两种类型。
此外,政府还不定期的征发徭役。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也就是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秦亡后,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云梦睡虎地秦简有“口赋”或“户赋”的记载。《汉书·食货志》称,秦朝“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规定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汉朝还征收财产税,例如,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秦朝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秦朝男子17岁起役,后来汉昭帝改为23岁起役。更卒徭役的法定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这一制度为唐朝所继承,变成租庸调制,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代替徭役。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不过,授田不足是较普遍的。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780年,唐朝政府废除租庸调,该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交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实行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征收丁税、地税,在南方征收夏税、秋粮。但是,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明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被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其实,司马祗的什二税的校亩计征,其实就脱胎于明朝张居正改革的一条鞭法和清朝雍正帝的“摊丁入亩”,赋税全部都折钱缴纳,将丁银分摊入田赋,废除人头税,长久以往,是有助于促进人口增长的,毕竟,废除了人头税之后,人们就不用怕生孩子之后还得再多交一份人头税了。
另外,司马祗下令齐户编民之后,重新核定户籍,三年普查一次户籍人口。
此外,为了防止灾情,司马祗下令无论是东海国官方还是民间,都开始大量屯驻粮仓:由东海国官方设立的官仓和民间自行设立的义仓,下令各郡县百姓在收获时按贫富分三等出粮,于当地造仓积蓄。官仓救大灾,义仓防小灾。
司马祗继续实行汉朝赐给高龄老人手杖——鸠杖,以示尊重的习惯,效仿明处朝廷令各地有司优抚高年平民,八十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
同时,在东海国全国七个郡六十三个县开设养病坊、福田院、众济院还有养济院,用以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司马祗最近突发奇想,建立一支海军,就叫做黄海水师,亦或者是黄海舰队,就比如说未来的风帆战列舰,将佛朗机炮当做舰炮安装在舰船上,以备自己以后远征三韩和林邑,在长远一些,就是开拓海外殖民地,将那些玉米、土豆、甘薯之类的高产作物,还有黄金白银以及辣椒香料之类的东西运回大晋。
不过,养水师可不等同于养陆军,光是木制战舰每年的保养和水师的吃喝嚼用以及训练费用就要比陆军高出一大截,这个想法目前也只能暂时搁浅了。
没办法,谁叫司马祗一年封国的赋税和各种赚钱的营生加到一起也才只有两千一百六十万贯的收入。
这些钱,养养陆军还行,养养海军,那是绝对不够的。
没有办法啊,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
另外,此次出征河套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羌族白部,有大量上好的优良战马,到时候,再效仿一下北宋王安石变法的保马法。
收复河套之后,天然的马场和草场,再设立一个什么护羌中郎将或者是什么护羌校尉,再派锦衣卫过去。让那些河套羌胡给孤养马,哈哈哈,孤真的是太英明了。
躺在自制的躺椅上,看着范儿和仪儿兄弟俩儿人在庭院中嬉戏,再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王溪怀里抱着的珩儿和瑶儿。
或许,现在这么努力,都是为了孩子们吧?司马祗自忖道。
“在想什么?”突然,耳边儿传来一个平静的声音问道。
司马祗抬起头来,却见是姐姐繁昌公主,搬了一张胡床,坐在自己身旁。
“阿姊。”司马祗坐起身来:“没想什么。”
“我自幼看着你长大,你心里想什么,我都清楚。”繁昌公主淡然道。
的确,繁昌公主长司马祗四岁,今年二十六岁,自幼,司马祗便就是跟着姐姐身后的小跟屁虫儿。
“姐姐,如今,不同了,我看不透你了,你也看不透我了。”司马祗笑着道。
“从小儿,你就不是一个安稳的孩子,你的野心大得很,彦度被鸩杀,你按下对皇后的怨恨,北上在即,为了让她安心,留下白允祈接受她的监视。我说的是也不是?”繁昌公主问道。
司马祗不可置否地点了一点头。
“亦或者说是,你图谋不轨,蓄意谋反,是一个怀有不臣之心的乱臣贼子?”繁昌公主道。
这时,只见司马祗将双手搭在了繁昌公主的芊芊玉手上柔声说道:“姐姐,你只需要知道,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咱们司马家。”
繁昌公主默然不语。
“只有大晋这棵大树枝繁叶茂,根基沉稳,咱们司马家才能够永享富贵,荣华一世。一个国家,一个天下,从来都不是一家一姓能够承载的,而且由千千万万个老百姓啊。”司马祗喃喃自语道。
回顾天朝自从秦朝以后的大一统封建王朝,都没有能够超脱于三百年定律的存在,不要说两汉、两宋,那毕竟是经过重组之后的王朝。
国祚短的,如秦朝十五年,西晋五十一年,隋朝三十八年,元朝九十八年,国祚长的如两汉、唐朝、明朝、清朝,也都是两三百年。
至于北宋,那根本就不叫做大一统。至于什么十六国、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西夏、辽朝还有金朝就不用说了,都一样。
原因就在于封建社会下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兼并两大问题,可偏偏还都是封建社会无法克服的痼疾,土地私有制,司马祗肯定是无法废除的,他也不可能让整个晋朝过渡到sh主义,因为司马祗本身就处于是极少数人的统治阶级,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bx者,司马家本身就是大世族大地主的代表,科举考试出现之前,天朝历朝历代从来都是皇帝与世族共治天下,所谓的皇族也不过只是世族地主们的代表而已。
这也就是为什么,经常说,流水的江山,铁打的世族。
就是在于,世族们根本就不关心坐在龙椅上的是谁,是汉人还是胡人,他们只知道,皇帝要治理天下,就离不开世族,这就够了。
所以说,隋炀帝杨广之所以会落到那般田地,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穷兵黩武,昏庸暴戾之君。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动了世族地主们的蛋糕。
zb主义国家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实在不行了的话,来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或者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成为虚君或者是实君都可以。
社会转型过渡还是可以的。
土地私有制,司马祗改变不了,那么,也就只能从土地兼并上想想法子儿了。
“传令,自今日起,东海国全国七郡六十三县严禁私人售卖土地,须经有司审核判定方可进行售卖,违者除以杖刑三十,财产充公,以为城旦十载。”司马祗下令道。
“为王者,当怀菩萨心肠,行雷霆手段。”司马祗道。
现在的东海国,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凡是成年男性东海国民,服兵役已经成为了一种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军人至上,虽然还没有到军队拥有国家,而不是国家拥有军队的一切都要为军队开道的军政府。司马祗感觉,现在的东海国,已经隐隐有了像是秦汉时期的那种古典****的发展趋势了。
毕竟,现在的司马祗的种种行径,确实可以称得上是穷兵黩武了,一切以军队发展为优先。
每年的军饷、武备维护费用还有新式武器的研发费用,都是东海国财政支出的大头儿。
近些日子以来,司马祗改东海国丞相王承所领内史丞为内史省,又称内阁。郯城所有京官俱入内阁。
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而司马祗用红字做批示,称为“批红”。
此外,内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设立尚书,左右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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