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同吃饭,自然少不了刀削面。涮羊肉没有上来,先上来三大碗刀削面,一人一碗。宽窄厚薄均匀的面条,配上鲜美可口的牛肉浓汤,吃了让人停不下来。 把最后一口面吃完,王彦端起碗来,喝了大半碗汤。放下碗,心满意足地道:“以前在中原,我最烦吃面食,觉得不爽利。等到来了河东,惟爱这里的刀削面。滑利爽口,真是好吃!” 刚刚说完,小厮端来了铜火锅。又端了三盘羊肉,放在桌上。 王彦拿起一盘肉,两三筷子拨到锅里,看着肉在汤里翻滚。 马扩道:“我听人说,吃涮火锅时,肉要一点一点下。不然肉煮老了,就不好吃了。” 王彦笑道:“哪个耐烦不停地下肉到锅里?又不是吃不起,只管下就好了。” 牛皋拿起酒瓶,打开塞子闻了一下。道:“小厮没有说谎,这酒还真是从南边过来的。若说打仗,我们在前线打得热火朝天,后方商人的生意又快了几分。” 马扩道:“商人重利。只要有利息,他们就能把生意做过来。这酒价钱是中原的几倍,当然有人贩卖。” 倒上了酒,三人饮了几杯,过了自己的酒瘾。 吃了几块肉,马扩道:“这一仗如此顺利,倒真是出人意料之外。我看哪,连宣抚都没有想到。” 王彦道:“宣抚还想着慢慢增加兵力,与金兵在太原对峙呢。结果曹智严一到汾州,就把金军打得溃不成军,连完颜银术可都捉住了。宣抚见了,才急令各师加紧进军,在汾州等着金军援军来呢。” 牛皋叹了一口气:“确实如此。不过两三年时间,谁知道现在的金军怎么会如此不成器?前几年我们救援陕州,还与金军打生打死,真的要豁出命去拼。仅仅过了两三年,金军就不堪一击!” 马扩道:“虞候为什么不觉得,是我军变强了呢?” 牛皋摇了摇头:“即使是我军变强,也只有两三年时间,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强?” 马扩道:“两三年时间,时间已经足够长了。一支军队,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就会胎换骨。虞候是一直参与军队的改革,觉不出来罢了。在其他人眼里,若不是扩军太多,这支军队还要更强。” 牛皋一怔:“我军真地变强了?” 马扩点了点头:“我在的时间不长,刚好赶上大扩军的时候,看得最清楚。实话说,突然大扩军,军官尤其是基层军官确实不足。但加强训练,勉强也可以用了。最大的改变,是火炮开始成熟了,后来又加上了掷弹兵,军队的战斗力比以前不知强了多少。再者,基层军官虽然数量不足,但他们学的东西,又是前几年比不了的。” 牛皋想了一会,点了点头道:“也是。如此说来,我军确实比两三年前强了不少。我在军中久了,觉得手下的军官并没有比以前强多少,反而是一种错觉了。” 王彦道:“确实是错觉。现在的军队就是与两年前的军队打一仗,也是百战百胜。” 牛皋挟了一筷子肉,放在锅里,若有所思。 王彦吃了一口肉,道:“今年这一场大战,确实顺利得匪夷所思。我记得打下太原城那天,许多士兵茫然若失,不知道接下来还有什么仗要打。一战消灭三十余万金军,战前想都不敢想。” 牛皋道:“金军说是三十多万,真按以前金军的算法,最多有十万人就不得了了。” 王彦道:“就是十万人也是不得了的事。金国的兵力全部加起来,有几个十万人啊。这一战,最少歼灭了金军一半的兵力,以后没有大战了。” 马扩道:“确实如此。太原一战打过,剩下的金军不值一提了。” 牛皋与王彦一起点头。 三人不断地吃着涮羊肉,聊着最近的战事。 他们都是军中壮汉,饭量极大。吃肉前先吃了一碗刀削面,结果三盘肉吃完,又要了三盘。 喝了一会酒,马扩叹道:“消灭金军三十余万,其实我军的损耗也不小。仅在太原地区,就伤亡了两万余人。如果把其他地区的伤亡都算上,不是个小数字。” 王彦道:“一共伤亡四万余人,数字确实不小。不过与全军二十五万人相比,还算能接受。全军所有的师,战后依然保持战斗力,这算是最了不起的。” 马扩道:“我军大多是伤兵,救治又及时,死的人不多,当然他们的师还能战。若说死的人多,这次应该就是张驰的部队了。金军十万大军,连攻了好几天,他守得再好,也死了数千人。” 王彦道:“岂止是几千人!在石荣赶到之前,张驰已经损失了有五千人了。他一共一万五千人,死五千人,对战斗力影响可就大了。不过,金军也无力再攻,勉强守住了而已。” 牛皋叹了口气:“张驰到底守的不是雁门关,金军从山上冲下来,攻势很猛。” 王彦道:“雁门关岂是那么好夺的?张驰时间不多,只能守谷口了。” 牛皋道:“而且攻张驰的那十万金军,很大一部分是金国老兵,战斗力极强。他们不是被堵在了雁门关,放到任何一個战场上都是一个大麻烦。这一战,张驰真是居功至伟。” 王彦和马扩一起点头。 太原一战虽然消灭了二十万金军,但真正的金军精锐却是攻张驰的十万金军。张驰挡住了这十万人,给其他的战场的胜利创造了条件。仅凭一万五千人完成这样的壮举,张驰确实是这一战的大功臣。 谷神率领的金军数量众多,但里面许多是以前的阿里喜,甚至是这次战前征召的壮丁。金朝立国一二十年,现在征召的壮丁与以前不能比,作战意识很差。所以谷神在开始几战之后,一直紧守城池,不敢出来迎战。 金军说是三十余万,真正最精锐的反而是攻雁门关的十万人。也正因为如此,得知太原和大同的联系被切断,被派去大同的救兵就是他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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