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楚可是知道,几天前,他的那些上司们就是被这伙人隔着好几百米狙杀毙命的。 而现在,自己跟舱门的距离才是几十米,如何躲得过子弹? 这个念头一起,瞬间就磨灭了他的任何小心思,只能眼睁睁目送这架飞机不断加速,然后迎着远方地平线上一跃而出的红日昂然而起,如一只灵巧的鸟儿,欢叫着飞向了天空。biqubao.com 而在飞机上的周文却是没有在砂楚身上再花费哪怕一丢丢的心思。 因为他知道,他蹬上飞机那时起,砂楚再想做什么动作都已经晚了。难道你还能派出战斗机来追赶?先不说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即使是有这个能力,等你的战斗机起飞,老子早就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去哪里追我? 现在他们就是鱼入大海,再也没有什么人能阻止他们回家了。 “快,给钱长官还有家里发报,告知我们已经启程的消息,大约5个多小时后到达昆明。”周文有些兴奋地喊道。 不只是他高兴,就是妙花和赵晓金的神色都有些激动。而许大成更是激动得大呼小叫,一下锤张晓平一拳以示庆贺,一下又拍打着左明青的肩膀高声大笑,简直就是个疯子。但大家都没有阻止他的兴奋举动,更没人会计较。 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成功的喜悦和即将回家的快乐,同时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和欢快。 要知道,妙花他们跟周文可不一样,都是在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民国人,时代造就了他们意识和认知的局限,让他们在暹罗的每一分钟都感到不自在,就如离了水的鱼儿,又或是无根的飘萍,即使是妙花这种泰山崩于前都能面不改色的大高手,心里也是相当的不踏实。 而现在,马上就要回国了,马上就要离开这个陌生的环境,试问他们心里如何能不高兴和兴奋。 更何况,他们做梦都没想到,会是以抢一架飞机这种匪夷所思的方式回国,不但是兴奋和激动,更是感到无比的刺激和精彩。 他们几个对周文的感知也再一次被刷新,这个书生真是遁天入地,无所不能啊! 只是,周文的兴奋点跟他们不同。 不就是在战五渣的国家抢了一架飞机么,欺负小孩子而已,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让周公子兴奋的是,发大财了!啊哈哈……是真正的赚大发了。 一百万英镑的银行本票已经揣在兜里,回去后立马又能得到五百万美金的酬劳,加一起,那可就是整整一千万美金。 要知道,现在可是二十世纪的三十年代,一千万美金的现钞,即使放在世界富豪的眼中也是妥妥的一笔值得冒险去争夺的巨款。 何况,这次收获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金钱都买不来的顶级装备和飞行员,至于王后号容克运输机,在周文心中只能算是添头了。 一架运输机而已,周文之前就打听过Ju-52容克运输机的国际市场价格,也就是八万美金不到一点。 八万美金很多吗? 对于现在腰包鼓胀的周大公子来说,小case而已。 当然,等周文平复了心情,然后仔细参观了这架专为国王改装过的飞机座舱后,就不得不改变这架飞机很便宜的看法。 飞机座舱被一道檀香木雕屏风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面是四张前后可以躺平的宽敞而舒适的真皮座椅,座椅的扶手是上好的花梨木打造,手感舒适,还带着淡淡的天然幽香。 后半部分则两条同样是花梨木打造的长沙发坐落在两边,中间是一张做工精巧的红木茶几。 在座舱的后部还有一个洗漱设施齐全,整洁精致的洗手间。 这些也还罢了,关键是,整个座舱的内壁和顶部都用贴金全部包裹。之前周文只是觉得飞机座舱金碧辉煌,有些亮眼,等他伸手一摸,在知道这是实打实的黄金制作。 这一架飞机的整个内壁,怕不要上百公斤黄金。 麻麻批,真是狗大户啊! 不单是狗大户,而且还是土得掉渣,没见识不讲科学的狗大户。 这些珍贵的红木和黄金,虽然看似高贵豪华,让飞机的价值翻了一倍不止,但也增加了好几百公斤的自重,减小了运输机的载重量。而且内壁贴上黄金薄片其实是不安全的,就不怕飞机晃动时你们国王跟这些硬邦邦的金属来个亲密接触,被撞个鼻青脸肿吗? “等回去后全部拆掉,搬到……嗯,搬到我家去,让本公子也尝尝狗大户的感觉。”周文暗暗做了决定。 由于这个时期没有什么雷达,所以什么领空权也只是名义上的。王后号飞机就以最直线的距离飞行,3小时后就飞出了暹罗进入了寮国空域。 此时飞机上的众人都在乘坐飞机的兴奋劲过后,纷纷找了个舒适的座椅就进入了梦乡。 至于晕机,对这些高手来说是不存在的。 周文也躺在最前排的座椅上,但他却是睡不着。 周文现在脑海里一会儿是考虑结婚的事,一会儿又涌起佣兵团今年需要做的事情,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起身来到了驾驶舱。 坐在主驾位置的苏格拉瓦全神贯注地驾驶着心爱的飞机,而副驾驶上的帕查特已经睡着了。 苏格拉瓦看见周文进来,连忙解释道:“帕查特伤势未愈,我就让他小睡一会,等快要到了再叫醒他协助我。请老板放心,我一个人也能将飞机开得稳稳的,不会有什么问题。” 之前周文就跟苏格拉瓦协商过,从他们两人决心跟着周文回国开始起,他和帕查特就跟周文是雇佣关系,周文就是他们的老板博斯,他们也这样称呼周文。 周文可没想着要白嫖人家两个飞行员,每人每月600美金的雇佣费用也不算低,让苏格拉瓦和帕查特两人也很满意。但周文也有个条件,就是要苏格拉瓦和帕查特为他起码工作三年,三年后可以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去留。 苏格拉瓦和帕查特也没多想就答应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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