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南随后让菊仙把东厢房整理出来,以后她就住在东厢房里了。 虽然有她的卖身契在手,项南今晚上洞房都可以。 不过菊仙今年才十四岁,年龄实在太小,而且多年忍饥挨饿,营养不良,瘦小枯干,看上去年龄就更小了。 因此项南没那么禽兽,准备再养上几年,等她长大成人之后再说。 为了让菊仙住得舒服,项南还特地从木器行,现买了木架床、梳妆镜、大衣柜;从杂货铺现买得洗脸盆、牙刷、牙粉等等。 看得菊仙心里都一阵火热。 项南对她真的太好了,从小到大,也没人对她这么好过。 别说她只是个被买来的丫头,就算她是明媒正娶的媳妇儿,能这么被宠幸的都很少。 “行了,今天先这样凑合着吧,明天我再带你去八大祥,好好地挑选几身衣服。”项南又道。 “不用了,少爷,我有两身换洗衣服就行了。”菊仙连忙摆手道。 项南对她这么好,让她都有些受之有愧。 “哎,你穿得好看,也是我的体面。”项南摆手说道。 正在这时,座钟敲响六下,过了一会儿,就听房外叮铃铃一阵清脆的车铃声响。 项南走去将门打开,就见小豆子推着自行车走了进来。 “师兄,我放学了。”小豆子一见项南,先笑着打招呼道。 “嗯,来,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菊仙,以后就跟咱们一起住了。”项南将菊仙喊过来道,“菊仙,这位就是我师弟,叫他二少爷好了。” “二少爷,您好。”菊仙连忙打招呼道。 “师兄,她是谁呀?”小豆子看着菊仙,一脸疑惑地问道。 “她是我今天刚从花满楼赎出的丫头,跟咱们一样都是苦命儿。”项南简单介绍道,“家里糟了蝗灾又遭了水灾,没奈何逃难来到京城,实在没有活路,所以只能把她卖了。 刚好被我瞧见。你也知道,我有一位青梅竹马的妹子,当年也被买走了。我一看到她,就想起我那妹子了,所以我就把她赎出来了。小豆子,以后她跟咱们做伴,好不好?” “当然好了。”小豆子点点头道。 片中,小豆子是因为唱戏走火入魔,误以为自己是“女娇娥”,所以对段小楼产生了爱情,因此对跟段小楼结婚的菊仙,抱有极其强烈的嫉妒之情。 但是现在小豆子没走火入魔,反而活得很开心,心理发育的也算是健全,对项南也只是亲情而已。 而且他心地善良,得知菊仙也是苦命儿,就先对她报以了同情。何况她还长得像师兄失散的妹子。看在师兄的面子上,他也不会排斥菊仙的。 “那就行了。”项南点点头笑道。 菊仙见状,也很高兴。 …… 三人刚认识了,就又听到敲门声。 菊仙走去将门打开,却是旁边的合庆春酒楼送晚膳来了。 原来项南、小豆子两兄弟住,实在不值当的开伙,所以每天都由旁边酒楼送菜过来。 至于早点、中餐,项南和小豆子在外面就解决了。因此酒楼只送晚饭,每个月结一次账。 这种例子在京城也不少见,很多富裕人家懒得起火,都喜欢从酒楼叫饭。 将饭菜摆在西厢房,项南、小豆子洗漱吃饭,“你也一起来呀,站在那做什么?” 菊仙一愣,惊讶地问道,“我也可以吃?” “那是自然,不用客气,以后在这,就跟在家一样。”项南笑道,“来吧,坐吧。” 菊仙一听,大为感动,不过还是不好意思,小心翼翼的欠身坐下,都不敢坐实了,只敢坐半拉屁股。 “哎,等等,先去洗洗手。”项南忽然道,把菊仙吓一跳,“以后饭前便后都要洗手,要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菊仙脸一红,连忙把手洗了,随后才又坐到饭桌前。 “来,吃个鸡腿儿。”项南夹了個鸡腿儿,放在菊仙面前碟中道。 “少爷,您吃,我不吃。”菊仙连忙推让道。 “你吃吧,我们都吃腻了。”项南摆摆手笑道。 “是啊,我们常吃,都不稀罕了,伱喜欢吃,我那只鸡腿也给你。”小豆子也笑道。 他们师兄弟可是吃过御膳的,口味都刁得很,区区一只鸡腿哪里看在眼里。 菊仙一听,顿时非常感动,有种遇到亲人的感觉。 …… 饱餐一顿,菊仙心满意足,从小到大,十几年了,从没吃过这么好,这么饱得时候,让她真是感觉由衷的幸福,庆幸自己选择对了。 没有拿着钱回去找父母,而是选择留在这个家。 吃完饭后,项南看小豆子做完功课,随后两人便练起武来。 小豆子使出九阴白骨爪,不断向项南攻去。 他的身法灵动,招式诡异,犹如鬼魅一般。 小豆子追随项南练武已有八年时间,实力已经相当不错,相较《射雕英雄传》初出场的杨康,都要高出一头。大概已经有在古墓中修行多年,初次下山时的杨过的水平。 不过尽管如此,面对项南,他依旧不是一合之敌。 他的招式再精妙、身法再迅捷,依然抓不到项南,甚至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 而两人的比武,则是把菊仙看呆了。 因为两人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倏来倏往,快似疾风,迅如闪电,连面目都看不清楚。 她要不是刚刚才同他们一起吃过饭,还以为他们都是阴间之鬼呢。 两人练了一个时辰,小豆子累得气喘吁吁,“师兄,你也太厉害了,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这样?” “不急,再有二十年,你大概就能跟交上一手了。”项南想了想笑道。 再过二十年,如果小豆子有幸能成为五绝级别的高手,那跟他还有交手的机会。否则,差一点就差得没边了。 “啊?!还要那么久啊。师兄不愧是师兄!”小豆子一听,无限感慨道。 “好了,天色不早了,早点休息吧。”项南点点头,“菊仙,你也回屋休息吧。” “少爷,我还要伺候您呢。”菊仙却道。 她在花满楼就负责伺候那里的红牌姑娘,要伺候她们卸妆、洗漱、洗脚、捏肩、捶腿,甚至还要拿马桶。 “不必,去睡吧。”项南摆摆手道。 菊仙一见,心中顿时无限感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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