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掌柜随后开了四万八的银票。 在场的姑娘、丫头无不看直了眼。 四万八千大洋,那可不是个小数目。 她们十辈子都未必赚得到这么多钱。 “段爷您收好。”孙掌柜将银票交给项南道。 项南点点头,随手揣好,似乎对这四万八千大洋,丝毫不在意,继续吃菜喝酒。 “我再??这杯子。”孙掌柜却已无心喝酒、吃菜,小心翼翼的拿着哥窑八方杯,翻来覆去的看个不停,越看越美。 这等物件儿,当真是天下罕见。如果不是机缘凑巧,他别说拥有一件,就算是见都轻易见不到。 吃饱喝足,酒酣耳热,项南、孙掌柜相约离开花满楼。 “哟,段爷,您怎么又急着走啊,莫非是我们姑娘怠慢了您?”老鸨连忙上前挽留道。 她可刚听说了,项南跟孙掌柜完成一笔交易。一个拳头大的小杯子,就卖了四万八千大洋。这么一個有钱的主儿,她可不能轻易放出去。 “没怠慢,都挺好。”项南摆手笑道,“不过,我想求您一件事。” “哟,段爷,您太客气了,有事您尽管吩咐,还什么求不求得呀?”老鸨一听,立刻笑道。 “是,那丫头我瞧上了,您把她赏给我吧。”项南一指菊仙说道。 菊仙顿时一愣。 老鸨也是一愣。 没想到项南来花满楼那么多趟,没一次相中哪位姑娘,而第一次挑姑娘,居然就挑了个刚收进来的。 “段爷,您要她?她就一个乡下土丫头,刚收进来几天,规矩都还没学全呢。”老鸨笑道。 “我看人,要得就是个眼缘儿。”项南笑道,“怎么样啊,您肯赏我这面子吗?” “哎哟,您段爷都张口了,我能驳了您的面子么?这样吧,您看着给点就行了。”老鸨笑道。 做他们这种生意的,最怕得罪大客户。项南虽然没在花满楼歇过宿,但三不五时也会来这里谈生意。 每次都点一桌上等酒菜,再加上姑娘们作陪,起码也得掏四五十块大洋,细水长流,一年也得花个千八百块钱。 若是驳了面子,人家以后不来了,这笔钱就赚不到了。关键菊仙这丫头,刚买来没几天,总共也没花几个钱。 虽然模样长得秀丽,往后有成红牌的可能,但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所以倒不如趁现在卖了。 刚好项南看上她了,她趁机敲个竹杠,不信项南不肯出钱。 项南笑了笑,随后取出一张五百大洋的银票,递到了老鸨的手里,“无多有少的,就这么些吧。” 老鸨一见,笑着点点头,命人取来菊仙的卖身契,交给项南道,“行,今天就卖段爷您一个面子。您看中她也是她的福分,我将她交给您也是积德。” 其实她买下菊仙,不过花了二十块大洋,一转手就赚了五百块,当真是狠赚了一笔。 “谢您成全。”项南笑道,就知道她赚了一大笔。不过这也无所谓,区区五百块,对他来说,都不过是九牛一毛。 “丫头,你今儿遇到贵人了,还不快来见过老爷。”老鸨将菊仙拉到项南跟前道。 菊仙呆呆地看着项南,根本就不知道行礼。 因为她实在是太震惊了,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哎哟,这个笨劲儿的。”老鸨强摁着她的头,给项南福了个万福。 “行了,我带回家去,慢慢调校吧。”项南点头道,随后一拉菊仙的手,走出了花满楼,朝外面的车夫招招手,立刻就有黄包车跑了来,“爷,您要坐车?” 项南点点头,拉着菊仙上了车,一路回到了李铁拐胡同的家,随后打开家门带菊仙走了进去。 “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项南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二妮儿。”菊仙小声说道。 “这个名字不太好听,以后你就叫‘菊仙’吧。”项南摆手道,“你是哪里人啊?” “直隶河间府的。”菊仙又道。 “河间府的?那么巧,我都是河间府的。”项南一听,立刻用上了乡音。他继承了鹧鸪哨的口技,能学世间万种声音,对各地方言也是了如指掌。 菊仙一听,顿时松了口气。 所谓人不亲土亲,河不亲水亲,遇到老乡有几分乡土情,总归是好事。 “怎么去得花满楼啊?”项南又问道。 “家里遭了蝗灾又遭了大水,俺们一家五口逃难到了京城。”菊仙小声解释道,“实在没活路了,就把我给卖了。” 项南一听,忍不住长叹一声。 这种现象在旧社会真的是屡见不鲜。那些军阀、官员、土豪、劣绅只顾自己的利益,搜干刮净,哪管百姓的死活。 “你要是想伱家人,我就送给你点钱,你回去找他们吧。”项南说着,取出一把大洋道,足有二三十块钱,够一家人活半年了。 菊仙一见,却是跪了下来,“少爷,您是好人,您别撵我走,我愿意留下来伺候您。” 她虽是乡下丫头,却也有几分见识。 项南是有钱人,而且心地良善,在这样的人家,哪怕是做丫鬟,也不会吃苦的。 可要是回去找爹娘,等这些钱花完之后,她肯定还会再被卖一次。 这次把她卖入花满楼,侥幸遇到项南这位贵人,把她从火坑里救了出来。下次再把她卖入窑子,她想再遇贵人都很难。 到时候,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客尝,早晨张风流,晚些李浪子,前门进老子,后门进儿子,想想都要恶心死了。 因此与其那样生不如死,她倒不如留在这儿。 菊仙是个很有主意的人。 这从她跟段小楼亦真亦假的喝过定亲酒之后,就毅然决然的为自己赎身,甚至当着大伙儿的面向段小楼逼婚,逼得他不得不娶自己,就能看得出来。 因此她决定的事,就这么定了。 “行吧,既然你愿意留下,那就留下吧。”项南点点头道,“我跟你说一下,这院里原先就住俩人。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师弟。他现在还在上小学,你晚上就能看到他了。” “是,少爷。”菊仙点了点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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