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老爷子穿着一身崭新的黑色缎面皮袄,里子全是小羔羊皮,红色狐狸毛领子。 就这一条火红狐狸毛领子,也值个百十块银元。 老头满脸红光,满脸皱纹都笑开了花,右手里盘着两个琥珀色核桃。 核桃显然已经养了好长时间了,通体泛着玉石般光泽。 “老爷子!恭喜恭喜!大侄子周岁,我必须得来!” 一个中年汉子拎着一对大公鸡进来了。 “五叔,侄媳妇给您道喜了!” 一个中年妇女抱着一块被面进来了。 “五爷,我来看看俺兄弟!” 一个小伙子提着两瓶酒进来了。 “五哥,我来瞧瞧咱这大孙子!” 一个颤颤巍巍的小脚老太太,一手牵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一手提着两包点心。 …… 来的都是附近十里八村的,大部分都是原来山东迁移过来的。 平时有个大点的事情,大家都会互相走动走动,该帮忙帮忙,该捧场捧场。 老爷子家快一亩的大院子里,搭建了棚子,摆上了几十桌酒桌。 十多个伙夫,锅碗瓢盆乱响,炉子火光熊熊,热气腾腾。 一道道菜流水般端出来,不停地上到各个桌子上。 这是流水席,来了就吃,吃完就走。 带不带礼物,带什么礼物都没关系。 就算大街上一个路人,说几句吉祥话,空着手也可以进来吃一顿。 这可不像后世的白城子,办个酒席就是为了挣钱,来的人不封个几百几千的都不好意思进门。 孟老爷子今天就是财主的作派,你来捧场就行,就是给我面子。 老头现在不缺钱,就是要个脸,喜欢听几句奉承话。 孟会发今天在关东大酒楼这边。 这可不是流水席,而是正儿八经的酒宴。 连着三天的晚上,关东大酒楼不对外营业,专门招待孟家的客人。 孟家发的请柬,名单上可都是靖安城各界有头有脸的人物。 门口的小汽车都停满了,路两边都停不下了。 这里本来就是靖安城最繁华的地带,停车位少,路窄人多。 这下子,路都开始堵了。 酒楼老板关向东专门派了两个人,在门口代客人停车,尽量把车停到远一点的地方。 警察局都惊动了,过来两个警察维持秩序。 孟会发一身西装,打着领带,头发都打上了发蜡,整整齐齐,一丝不乱。 旁边站着他的亲王府的格格媳妇儿,也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发髻,也是梳得整整齐齐,穿着一身红色旗袍,身体略略有点发福。 这身旗袍,脚上的高跟鞋,身上喷的香水都是靖安产的私人订制级别的高档货。 靖安现在是整个华夏最发达的城市,也引领着全国的时尚。 服装、腕表、怀表、鞋子、香水、皮包等,专门有高档的奢侈品。 姚雯雯和托娅的两间公司都生产一些私人订制产品,以满足巨商富贾的需求。biqubao.com 孟会发的媳妇儿这一枝,现在改成汉姓艾,她的名字就叫艾琦儿。 人长的瓜子脸,皮肤白,削肩细腰,眉弯带笑,典型的旗人长相。 来的客人一个接一个,络绎不绝。 “恭喜!” “恭喜!” 一声声恭贺声,一份份礼物也放下了。 旁边有个桌子,上面放着几张大红纸,三个人负责登记客人的礼物。 金手镯、金脚链、玉坠、现金等都一一登记好。 能接到孟家请東的,都倍感有面子。 在靖安,刘大双家大小事情从来不办酒席,就算是偶尔过个节什么的,都是自家人一起,不邀请外人。 这些人除了公事,根本见不到刘大双,就连刘家的人也很难见到。 刘玉龙天天在军中训练新兵,忙得脚打后脑勺。 刘玉豹带着一帮工程队,四处修建,谁也不知道修建的什么,在哪里修建。 刘玉虎瘸着个腿,每天去几个工厂转转,身边几个保镖,外人根本不见。 就算有人说请刘玉虎喝酒,刘玉虎都是憨憨一笑说,老婆出门有交待,必须回家吃饭,要不跪洗衣板。 孟家的几兄弟,老大孟会忠当厅长,老二孟会才、老三孟会友都在汉唐公司任职,也是忙的见不到人,基本上不接受宴请。 只有这个老四孟会发,在京城待了几年,学会了京城人的作派。 早餐不在家吃,必须去茶楼,一帮子朋友聚在一起侃大山,顺便吃早餐。 午餐、晚餐也都是天天出现在各家酒楼,一帮朋友,不是你请我,就是我请你。 别看他在靖安、京城两头跑,孟家属他名声最大,认识的人也最多。 唯一的能接近刘家、孟家的途径,就是这个孟会发。 只可惜,除了做点买卖,吃吃喝喝,别的事儿,孟会发还真办不成。 这是刘大双打了招呼,对于他这个四舅,刘家、孟家的人都不许他参与政事,对他的买卖也不准照顾。 郑亲王族人嫁给了你,凭啥?大家心里都明白。 孟会发连包了三天酒店,他准备第一天招待靖安城里的大小官员和方方面面的人。第二天招待附近几个盟约蒙古上层人士。第三天招待远道而来的一些朋友、熟人。 今晚,在关东大酒楼最大最豪华的包房中,是专门安排靖安几个大巨头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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