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丹砚方才站在厉秋风身边,将寿王和哲别说的话听得清清楚楚,只是她压根没有多想,以为阴差阳错之下,寿王所写的书信没有送到哲别手中,使得哲别一伙与池田家混战起来。此时听叶逢春仔细讲述缘由,慕容丹砚大惊失色,暗想原来哲别和寿王各怀鬼胎,我却压根没有发觉。厉大哥看出这两个坏蛋各有图谋,只是其中有一些事情他也琢磨不透,这才向叶逢春请教。叶逢春冷眼旁观,将这两个坏蛋的心思猜得八九不离十,着实厉害。确实如厉大哥所说,姓叶的虽然手无缚鸡之力,胆子又小,但是以心术而论,世间及得上这个家伙的只怕不多。我须得多留意此人的言行,万万不可像先前那般动辄对此人冷嘲热讽,否则必定会惹祸上身,贻患无穷。 慕容丹砚思忖之际,只听叶逢春接着说道:“寿王这个老家伙绝对不是寻常人物,哲别虽然也是一个狡诈之徒,可是与这个老家伙相比,却是颇有不如。咱们须得想法子尽早离开此地,免得这个老家伙对咱们心生歹意,要对咱们下毒手。” 厉秋风听叶逢春说完之后,点了点头,口中说道:“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叶先生高见,在下佩服。” 厉秋风说到这里,见叶逢春一脸谄媚,似乎又要出言吹捧自己,急忙抢着说道:“叶先生说得不错,寿王要比哲别更加难缠,若是他要对付咱们,有哲别一伙和池田家做帮手,咱们想要离开此地,势比登天还难。好在寿王眼下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灭掉茅家一族,将白莲山庄据为已有,一时之间无暇对咱们下毒手。所幸这个老家伙不晓得白莲山庄生了剧变,茅家一族已经全军覆没,仍然视茅书生为大敌。咱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与寿王周旋,伺机逃离此地。叶先生聪明机智,足以与寿王匹敌,是以与寿王、哲别和池田家周旋的大事,须得由叶先生主持。我和穆姑娘从旁襄助,只须叶先生吩咐一声,咱们必定依计行事。” 厉秋风话音方落,慕容丹砚抢着说道:“厉大哥,寿王身边那两个黑衣人甚是了得,不晓得是什么来路。” 厉秋风点了点头,口中说道:“穆姑娘说得不错。我看那两人走路的模样,似乎没有练过高深内功,但是全身上下竟然没有丝毫破绽,想要出手攻击这两个家伙,竟然无处可以下手,着实令人惊叹。中土武林之中,确实也有一些内功平平,只凭剑术刀法取胜的门派,如青云剑派、无敌刀门等。只是这些门派中的高手再厉害,没有内功作为根基,多少都有一些破绽可寻。可是方才那两名黑衣人走起路来犹如虎踞龙盘,仓猝之间看不出有什么破绽,而且出手既快又狠,绝对不可小觑。怪不得寿王只带着两名黑衣人便敢前来见哲别,有这两名黑衣人护卫,胜过几百名池田家的军士与寿王同行。” 叶逢春没有练过武艺,不过见识不凡,方才看到那名黑衣人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一名黄金寨的武士头目打得飞出数丈,自然知道黑衣人绝非庸手。待到厉秋风说完之后,叶逢春陪着笑脸说道:“厉大爷说得极是,那两个穿黑衣的王八蛋确实厉害,咱们万万不可马虎。只是厉大爷和穆姑娘神功盖世,这两个家伙再厉害,也绝对不是两位的对手。厉大爷想要将这两个家伙除掉,想来并非难事。” 厉秋风见叶逢春说话之时,脸上的神情颇为古怪,心中一怔,随即明白了叶逢春的用意,不由微微一笑,口中说道:“寿王奸诈狡猾,不会轻易弄险。他之所以只带着两名护卫来见哲别,那是因为他知道哲别不敢与寿王府为难,而且哲别想要在黄金寨中获得更大的权柄,须得借重寿王府之力,对寿王只会巴结逢迎,绝对不会心生歹意,这才只带着两名护卫来到这里。寿王如此行事,除了要让哲别安心,不必怀疑他与池田家沆瀣一气之外,还要向哲别卖好,示意他对哲别绝对放心,以此收买哲别,再利用哲别控制黄金寨,最后将黄金寨掌控在自己手中。我知道叶先生的用意,想要让我出手除掉两名黑衣人,将寿王生擒活捉,当作人质,不过寿王既然敢大摇大摆地来见哲别,必定有了万全之策,一旦咱们动手袭击,只怕捉不到寿王,反倒会遭受寿王的反击。到了那时,我和穆姑娘须得全力与寿王一伙周旋,想要护得叶先生周全,殊非易事。” 叶逢春是何等人物,听厉秋风如此说话,立时猜到了他的心思,知道厉秋风暗示寿王狡诈多计,绝对不会弄险,想要将他生擒活捉,势比登天还难。一旦厉秋风出手袭击寿王,他手下那两名黑衣人自然不会坐视,哲别一伙也必定会出手帮助寿王。如此一来,厉秋风和慕容丹砚要与两名黑衣人和黄金寨武士厮杀,无暇护卫叶逢春,叶逢春只能靠着数十名松鹤楼的伙计护卫,想要逃过一二百名黄金寨武士的围攻,无异于痴人说梦。念及此处,叶逢春急忙陪着笑脸说道:“是,是,厉大爷说得极是。在下思虑不周,胡乱说话,还请厉大爷不要怪罪。” 叶逢春一边说话,一边向着厉秋风躬身施礼。厉秋风急忙将他拦住,口中说道:“叶先生言重了。其实叶先生想要将寿王擒住作为人质,确实是一条妙计,只是须得等待混乱之时,咱们才有下手的机会。眼下寿王亲自为哲别一伙和池田家说和,这两伙人虽然生了龌龊,彼此并不服气,但是受到寿王的压制,一时之间不会公然内讧。不过黄金寨已经与池田家结了仇怨,彼此不能相容。咱们居中周旋,挑拨离间,即便双方不会大打出手,也不会齐心合力对付咱们。如此一来,咱们便可以伺机逃走,或是暗中下手捉住寿王,将他当作人质,逃出龙潭虎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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