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我的手,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没有下咽含在嘴里,然后主动搂住他的脖子靠近他。就在相差一寸的时候,我迟疑了。他看着我,没有动,只是在等待我上前,享受此刻。
我杀了这禽兽,就可以安心见我地下的亲人了。
终于下定决心。
突然一阵光打来,强烈的震动分开了我和石湖。石湖又推了我一把,我倒在了一根柱子下,咳出一口血。
“妖伏?你怎么会……会有这把剑?”石湖看上去极为慌张。
“现在不是关心这个的时候吧?马上你就会失去所有知觉,入十八地狱罗生门!”李成蹊恢复了往日装束,手中握一把青光粼粼的剑,脸色似乎比以往更苍白了。
两人以超快的速度打斗,青光与黑光撞裂爆发阵阵鸣声。
“快停下!”石湖有些支撑不住,“你自己也是妖,使用它会让你耗尽最后一丝元气灰飞烟灭!”
李成蹊没有说话,只是不断进攻。或许,他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你为了我,动用妖伏剑,不值得!不仅修仙之路毁于一旦,甚者难保性命,李成蹊,我不准你这么做!
凭我之力,无力阻止。我恨自己的无能。
当一切安静下来后,石湖已烧为灰烬,没了踪影。李成蹊倒在地上,毫无生气,手里仍紧握着妖伏。我用尽全力爬过去,掰开他的手指将那剑扔到一边。
“李成蹊!给我起来!”我抱着他的头,无措地喊,“我命令你不许死!”
“阿芊,大仇已报……好好活下去……我们……我们也许来世还能……”话没说完,他在我怀中,没了气息。
原以为我的泪已干涸,现在失控滑落的又是什么?
是血。……血?
血!我的血!
我的母亲,曾是巫族族长的继承人,被巫神选中的最具神力的的巫女,因为与我父王相恋破忌,被废除了所有能力赶出巫族。她临死前给了我一本她亲手写的《巫族细录》。我没有遗传我母亲的神力,却继承了她的血液。
上古巫神记:被选中之巫女,及其后人,处子之血,可聚妖元,后复彼性命,或为己所用。
我割破了手臂,将血滴入他口中。我不知放了多少血,只要他没醒,就继续。
***
三年后。
热闹的大街上熙熙攘攘一片繁华,小贩们乐呵呵地叫卖着,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夫君夫君,快来看这两个小面人!”我从摊子上拔起两根签子,异常兴奋。
“嗯……倒有几分像……”李成蹊细细地看了几下。
“二位好眼光!这两个面人,正是我按照国君和国母的画像制作的。这么一看,您二位也有点像王宫里住着的那两位。如此有缘,我就把这两个小面人送给你们了!”我国的小贩真是淳朴得可爱。
“太好啦!那就谢谢你啦!”我笑悠悠地拿着小面人继续晃。
“你还贪这种小便宜,要是被传出去,可要被百姓笑话。”李成蹊抚了抚额角。
“高兴嘛,你看大家都过得多开心啊!”
还记得三年前,这里一片荒凉之景。李成蹊喝了我的血,终是复活了,但失去了法力,如平常人一般。我以余国公主的名义重建了国家,改国号为百兴。百兴的子民,均是从其他大国流亡的百姓,或忍受不了国家的苛政而逃亡,或只是犯了一点小罪而被严刑流放,也有看不下朝廷的腐败而想隐退的大臣,有忍受不了饥寒来寻求帮助的难民。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百兴拥有了一个小国的人口规模。我任李成蹊为百兴国君,自然而然地,我成了他的王后。但我始终觉得,我们两个只是一种象征。与其说百兴是一个国家,倒不如说它更像一个大家庭,没有纷争,与世无争。
突然肚子“咕”了一下,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看他,小声道:“这才刚出来玩呢,怎么又饿了……”
李成蹊搂住我,勾唇道:“你现在可是两个人的饭量了,我们先去吃饭,可不要饿着你们俩了。”
嗯,不是我的问题,我肚子里这个小家伙,一定是个吃货!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的每一篇故事,虽然简短,却是我费了心思构想的,希望能给读者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我的新浪微博名字也是安梦玄汐,如果你也有奇特的想法,欢迎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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