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时中默默反省了一顿,最后实在扛不住了:“行了,我知道了万成哥,我真的没有熬夜打,我就早起了一点,反正也睡不回去了就想说再练个几场,好我知道我下次不会了。”
那边还在说,余时中自知理亏焦躁得在房间来回踱步,张泉突然冒出头,余时中一时没煞住,迎面撞个正著。
“呦,你没事吧?撞到那儿了吗我看看?讲个电话也可以这么激动,你小心点儿,要是哪里碰著了倒楣的是我啊,有人磨刀霍霍等著鞭子藤条问候我。你看我一介文弱的高知分子,细皮嫩肉的哪里经得起动刀动武的。”
“我没事……”
耳边也是近在咫尺的关问:“你摔著了?没事吗?怎么回事?”
“没,我真没怎么样,你们不要同时讲话,我会不知道要回谁。”
张泉摆摆手,表示电话有事先讲。
万成也说:“你先跟你朋友讲完,我等你。”
余时中又沉默了,这两个人默契还真不一般,看来真得带他们出来碰碰面。
“时中你要吃什么,我看冰箱还有一些吐司,我简单帮你准备一下。还是要叫外卖?麦当劳?肯德基?”
“……你想吃的都好。”
张泉发出一阵低吼:“太好了,我去找麦当劳的电话,你都吃对吧。”
余时中点点头,突然叫住闪身出去的张泉:“张泉先生,我不要油炸的,我……我不能吃。”
张泉苦丧著脸道:“我说时中,我做了你的主治医生那么久,你该不会不记得是谁拼了老命挖掘我这一生所学在调控你的饮食吧!我对天发誓,我鞠躬尽瘁,我死而后已,我去打电话了……”
“张泉?你旁边的是张泉?”电话那端突然低喊出声,余时中被震了一下,奇怪道:“万成哥?”
“万成?”张泉也停下脚步,回过头蹙眉道:“你在跟万成讲电话?是那个万成吗,万家的小少?”
余时中抬起眼看看张泉,低下头看看电话,重重点了点头:“是。你们认识?”
张泉耸耸肩:“算认识吧。这解释起来有点复杂,简单来说就是朋友的朋友。”
万成则说:“我有个挺要好的朋友,他跟张泉是朋友。”
余时中表示理解,张泉嘻皮笑脸得溜出去叫外送,而余时中又回到电话上:“万成哥,越洋电话挺贵的,要不你回来再说,我们可以去吃个饭。”
“Clock,你跟张泉挺熟的?”
“嗯?还可以。”
“是吗?”万成的声音隔著电子传播听起来有些模糊,像是盖上一层漆:“你没有其他要跟我说的吗?”
余时中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跟万成现在的关系其实有点像在高空走钢绳,只是周遭的景物被粉饰成平地的模样。他不晓得万成知道多少,也不晓得他是怎么看待他的。
万成是高秀明的朋友中,余时中最熟悉也是最敬佩的一位,万成家世好学问高,谈吐斯文幽默,性格温柔体贴,仪表绅士大方,他以前就时常跟他和高秀明处在一起,万成对他态度友好,像亲哥哥一般照顾他,有时候余时中觉得他太好了,好到他都看不出他真正在想什么,万成哥给然的感觉像是电视机里的人物,太完美,以至于余时中有时候觉得很不真实。
他想,能维持撕破一半的脸面一天是一天吧。
“万成,你回来吧,我们去吃炒粉条。我好久没吃了。”
万成懵得结结实实,好一会才相信他听到的话是真的:“好。我带你去,我们好久没到那一带了,吃完炒粉条再去买一碗豆花冰,等我回国我们就去。”
“恩。”
余时中维持阖上电话的姿势良久,他想到以前大学旁的热炒店,高秀明跟万成有时候会来接他下课,学校旁的巷口窄学生又多,不好停车,高秀明上百万的名车往街口一放,饶是再低调的银灰色还是处处招惹惊呼连连,这还不算闹,等高秀明从车门站出来,那人声鼎沸还不炸了锅,简直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豪门贵公子,彷佛导演不喊卡众人不会善罢干休。
高秀明来了几次后被堵怕了,也觉得不是办法,他后来学乖,把车停在校区外围的停车场,徒步走到校门口去接他。
余时中怕高秀明走在频频侧目之中不习惯,他叫高秀明坐上他的脚踏车,载他到周围的小饭馆吃饭,如果累的话就换高秀明骑,他坐后座,应该说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
万成知道后,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台脚踏车,他们下班要是没事就会骑著车到周围绕绕,开发新餐馆,余时中最喜欢的就是在离校区大约三条街以外的一家巷尾的热炒店,开店的老板是第三代,他记得他跟老板娘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他最喜欢的炒粉条就是她掌杓的。
余时中为什么会印象深刻,是因为那个老板娘很青睐高秀明,每次看到他们光顾都会亲自跑来点菜,她老公挺受不了她的花痴行径,总是对高秀明和她抱歉得笑笑。
有一次万成也跟来,老板娘就郁闷了,余时中点了两次菜她都不回应,于是好奇得问她,她就重重得叹了一口气,对他说:“小朋友,你还早了十年,不然我会更困扰的。唉,我最近是运太旺还是太衰,怎么优质好帅哥接踵而来,恨不相逢未嫁时啊!”
怎么说呢,余时中心想,大饭店有大饭店的气氛,小餐馆有小餐馆的情调,每道菜都有不一样的味道在,当换了一个人生境遇的时候,很多菜就只能在回忆中品尝。
☆、五十五
“给。”
余时中噢了一声,伸手接过别人给他的东西,眼睛一瞬也不眨得直视前方。
“……喔喔、烫!”
站在他旁边的人嗤笑出声,好心拎起余时中手上刚出炉的速食热狗,并弯曲累赘的长腿坐到他隔壁。
“谢谢。”余时中拿回自己的热狗,又把眼睛黏回赛场。
“现在看懂了?”洛谦才低声问道,习惯性又把帽沿压得更低。
“刚刚那个是好球吗?就是……啊、出去了!”余时中有些惊奇得指著消失在巨墙外的球。
“是,两分全垒打。”洛谦才有些尴尬的挡住他的手,小声道:“但是我们现在是守备方。”
“喔……”
藉著连假,洛谦才问他要不要去看球赛,余时中没有别的事,待在家里都快长草了,也不管球是用抛的还是踢的就兴忡忡得跟著据说还在国外拍戏的大明星来到球场。
他也没在管人家偶像有包袱有公众压力,一个劲儿找号码入座,把带著墨镜试图降低存在感得洛谦才抛得老远。
其实洛谦才也没真的在在意群众的眼光,他的外在形象一向很坦荡,但真的被抓到翘班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他还是本著低调为上的原则,穿上普通的棒球衣和帆布鞋,错落在一群疯狂的球迷中倒也不显眼。
但他错算了一件事。
“嗨,找不到座位吗,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余时中刚拔起埋首找路的视线,手上的票根就被抽走。
那男人看也没看一眼,露出一口灿烂的白牙:“E三排,好位置,刚好在我的座位附近,我带你去?”
“那谢谢……”
那男人还不只一个人,他的朋友也走到余时中背后,亲腻得揽住他的肩膀:“别客气,你第一次来看球?叫什么名?看你的模样还是学生吧,高中,还大学?”
余时中愣愣得看著肩膀上的手,莫名其妙被拖著走。
“小心点儿这里人挤人的,你靠我近点,我帮你开路。”
“等、等一下,我朋友……”
“来迟了。”
余时中手腕一紧,猛然往后踉跄一大下,他抬起头,看到洛谦才黑著一张帅脸,可能因为戴上墨镜就更黑了,总之乌云密布得铺盖刚刚那两个扯著余时中的陌生男子,以濒临临界的威势阴沉道:“你是谁?”
他说完甩身就走,完全不管周围的反应,留下一个俐落的背影。
“明明就是D八排,他怎么看的?”
“他脑子有病。”洛谦才扯著他,到定点就把人往座位里推:“别看了,就这边。”
余时中没看过现场的球赛,觉得挺新鲜,本来以为都是动弹不得几个小时,球赛居然比电影还要有趣。
而且洛谦才挑的是摇滚区的座位,也没在怕别人认出来,就他那黄金比例的身材,即使憋屈得龟缩在塑胶板做的小座位,也亮眼得像是在拍杂志海报。
看完球赛,洛谦才跟他一起去吃饭,这次他换了一部车,银色的凌志比起上次那台保时捷低调许多。
余时中没想到洛谦才说的餐厅会是一间类似酒吧的会所,如果他没看错路,这家店开在红宝街的某一条巷口。
洛谦才看起来像是熟客,这里没有服务生会来接待,他熟门熟路来到一张隐密的圆桌,随便招了一个在各桌间穿梭的员工念了几道菜名。
这一个月来,杜孝之找他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似乎不常留在北都,尔偶半夜回到家,不是搂著他直奔主题,就是乾脆掀开他的棉被倒头就睡,然后隔天早上就不见人影。
余时中自然乐得不用揣著胆子应付他,他也没多想,除了不用每天早起去工作,他的生活又恢复平常。
自从之前住的那栋公寓被撬开后,他没有再遇到任何麻烦,虽然万成屡次要替他找房子,余时中都没有答应,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太敢擅自提出要搬出去杜孝之的套房。
其实他连擅自离开杜孝之替他规划好的范围都不大敢,今天答应洛谦才的邀约,他其实也犹豫不少。
余时中没有什么朋友,可以说得上话的除了夏仁韵以外,就属刚认识不久的洛谦才。
“你好像很忙。”
余时中一愣,笑道:“这是我要说的话吧。”
洛谦才不以为然:“月初的时候,丁香开了一个私人聚会,游游还说怎么没看到你。”
“游游?”余时中费心想了一下,才恍然,他直视洛谦才的眼睛道:“啊……你刚刚是叫她游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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