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拟,在永恒事物中容易找到这类譬喻,在世俗事物中也不难寻取。
经过我们这样的一番检查之后,有些人为了使数成为自然之种种原因,因而赋予可赞美特性,以及它们的诸对成和数学的一般关系,似乎已悉归消散;照前所说明第一原理的任何一个命意,数均不能成立为事物之原因。可是,有一涵义他们也辩明了,善之属于数者,与奇、直、正方和某些数的潜能一同序次在美这一对成行列中。季节与某些数〈如四〉符合;他们在数学论理上收集起具有相似作用的类例。
这些,实际上就是一些”相符”。它们既原有所偶合,而事物之相符者固可相适应,也可相比拟。在实是的每一范畴,比拟词项总是可以找到的,——如直之于线者,其可拟于面,也许奇之于数,白之于色亦然。
再者,音乐现象等的原因不在意式数(意式数虽相等者亦为类不同;意式单位亦然);所以,单凭这一理由我们就无须重视意式这些就是数论的诸后果,当然这还可汇集更多的刺谬。他们在制数时遭遇到很多麻烦,始终未能完成一个数论体系,这似乎就显示了数学对象,并不如有些人所说,可分离于感觉事物之外,它们也不能是第一原理。
附录一纲目(章节分析)
卷(a)一 哲学大义。概述诸先哲之哲学思想
章一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980a22-980a27
理知发展之顺序——由感觉、记忆、经验以造就技术。-981a13
技术优于经验,技术家知道事物之所以然。-981b13
学术之成长导向理论知识——智慧(哲学)。-982a3
章二
哲人较常人所知为更普遍、深诣而精确。98a24-982a4
智慧为纯知识,优于其它知识。-982b7
知慧为明因达理之学,不切实用而却为高尚之学术。-983a23
章三
宇宙万物各具四因——物因、式因、动因、极因。983a24-983b7
早期哲学家专研物因。983b19
泰勒斯主于”水”为万物之因——其他诸家所主之物因。-984a17
或由物因进而推求动因——阿那克萨哥拉主于”理性”为动因。-984a23
章四
诸先哲涉及动因者,希箫特、巴门尼德等主于”情爱”。984b23-984b31
恩培多克勒主”善恶”与”爱憎”——恩氏并重四元素。-985b4
留某伯与德谟克利特原子学派之自然理论[旁涉]。-985b23
章五
毕达哥拉斯学派主于”数”,以数为元素,制作万物——数为式因,亦为物因。985b24-986a22
或以十类对成为万物原理(皆切近于物因)。-986b8
埃利亚学派中,巴门尼德主于”元一”而承认感性事物之”众多”.-987a2
综结第三、第四、第五章。-987a28
章六
柏拉图意式论之渊源:(甲)毕达哥拉斯之”数论”,(乙)赫拉克利特之”流逝”,(丙)苏格拉底之”定义”——柏拉图以”意式”凌越于感性事物。987a29-987b15
以数理对象置于意式与感性事物之间,又以”大与小”为数之物因,”元一”为式因,又或以”善与恶”为式因与物因——意式论者总亦只举两因。-988a18
章七
诸家立论均未能悉明四因。988a18-988b22
章八
对诸先哲的批评:一元论者——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哥拉——毕达哥拉斯学派。988b22-990a33
章九(续章八)——柏位图学派意式论:1。意式论倍增了事物的数目:990a33-990b82。意式或不足以说明事物,或超越了事物之真相;相关数与绝对数之或先或后,足证意式论常自相矛盾。-990b233。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991a84。意式无补于可感觉事物-991b95。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991b266。依意式论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见说明;-991b327:意式数中诸单位亦引起若干疑难;-992a108。线、面、体亦然——点的性质亦未明。-992a259。意式论未及动因与极因;-992b110。”大与小”作为物因,不能解释动变;-992b911。意式论主有元一而并未证明事物何以成一。-992b1812。假设一切现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谬的。993a10
章十各家所论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就旨有研究四因。993a11-993a28
卷(a)二 概论学术研究
章一学术研究——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识,然知识之积以渐,虽常人亦各有所贡献。993a29-993b33
章二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994a1-994b32
章三各种研究与教授须有各别的方法。994b33-995a21
卷(b)三 哲学的主题
章一怀疑而后能学问,审辩而后能解惑——列举哲学研究十三类主题。-995a22-996a18
章二1. 事物或全备四因或不全备,是否由一门学术统研四因?-996a18-996b252。研究本体的学术是否亦研究各门学术之通则?-997a143。哲学是否统研一切本体?——是否另有研究事物属性之学术?-997a255。哲学若不只研究本体,应否并涉事物之主要属性?-997a344。有无不可感觉本体(如通式或间体)?间体何在?有无间体之学?-998a19
章三6.事物之第一原理为科属抑为品种?倘从科属,则以最高科属为第一原理毋宁以最低品种为第一原理?998a20-999a23
章四7.是否有脱离个体而独立之抽象事物——通式可否与物质分离?999a24-999b248。第一原理于类为一,抑于数一?1000a49。一切事物若基本原理相同,何以有可灭坏与不灭坏之别?-1001a410。实是与元一为本体抑为属性?两者若非本体,一切普遍名词均非本体。若为本体,一切事物均将合一而成是。-1001b26
章五13.数理对象,如数与图形,是否本体?早期思想家以实物为本体;近代思想家以抽象为本体。1001b27-1002b12
章六14.应否假定通式之存在?1002b12-1003a112.第一原理为潜在抑为实现?-1003a611.第一原理为普遍性抑为特殊性?如为普遍则非本体,如为个别则不可得知。-1003a18
卷四 哲学研究之范围:本体与通则论矛盾律与排中律
章一哲学的实务在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1003a19-1003a32
章二研究实是即研究本体之原理与原因——哲学研究实是的一切品种。1003a33-1003b23”实是”与”元一”常相联而为事物之云谓。-1004a3哲学因本体之类别而分支。-1004a9哲学研究”对反”如”元一与众多”之诸品种。-1004a32哲学研究一切事物之本体及其相应诸属性——辩证家与诡辩派专攻属性。-1004b27一切事物出于对成,对成可简化为”是与非”或”单与众”两类基本对成。-1005a18
章三通则(公理)为各门学术所通用,哲学须研究通则。1005a19-1005b6一切原理中最确实的原理:相反(矛盾)律。-1005b34
章四一切事物不可能悉予实证;否定矛盾律,或要求证明,引致无益的困难。1005b35-1006b12矛盾律可由反面为之作证。-1006b28”是”与”非是”各有确定的命意——以人为喻,这不能”既是人又不是人”.-1007a21第一论证(”两可”之说使一切属性皆成偶然,一切偶然属性成为无尽系列)。-1007b19第二论证(若相反叙述均属真实,万物将归混淆)。-1008a3第三论证(否认矛盾律也须反对排中律)。-1008a8第四论证(假如部分的否定矛盾律,这就得承认”除外”条例)。-1008a34第五论证——第六论证(经验显示常人都有些判别能力)。-1008b31第七论证(否认矛盾律,万物将无差别)。-1009a5
章五否认矛盾律就得承认一切意见悉属真实。1009a5-1009a23对于矛盾律,从何引起怀疑?人们何由相信感觉现象为真实。-1010a15批驳现象论者(如普罗塔哥拉)以部分现象来总概宇宙真相,不合论理——我们必须言明世上确有不变实是存在。-1010b1错误在我们的印象,不在感觉。-1011a2
章六不可能一切事物悉予证明。1011a3-1011a17现象为”关系”语,若求证明一切关系,将追溯无尽已的关系。-1011b23
章七排中律的论证——”定义”为祛除诡辩与折衷论的基础。1011b23-1012a24
章八”一切皆真””一切尽伪”为一悖理。1012a24-1012b23”万物皆动””万物全静”亦为一悖理。-1012b33
卷五 词类集释
章一”原”之六义。1012b33-1013a23
章二”因”——四类:式因、物因、动因、板因。1013a23-1014a25
章三”元素”(要素)五解。1014a26-1014b15
章四”本性”六解。1014b16-1014a19
章五”必需”四解。1015b20-1015b16
章六”一”之各义:属性之一名义。1015b16-1015b36 本性之一各义。-1017a3 ”多”之名义。-1017a7
章七”是”(实是):属性之是与本性之是各要义。1017a8-1017b9
章八”本体”.1017b9-1017b26
章九”同”、”别”、”异”;”似”、”不似”.1017b27-1018a19
章十”相反”、”相对”;”品种有别”、”品种相同”.1018a20-1018b9
章十一”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26_26626/4200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