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我的腰还隐隐作痛,感觉不太舒服。”他转而扶着腰,就势滑到椅子里。他姿容绝世,轻蹙眉,微启唇,一举手一投足,既风姿卓绝,又有少年英姿勃发的气韵。
任杰眼里流露出欣赏,关怀地问,“雪公子,郎中来看过你的伤吗?”
“多谢垂询,他开了一张药方。”
小侯爷闲聊了几句,进入今日的重点议题,他取出食盒,颇为自得地献上,“小杰,我特别制作的京味三鲜,你尝尝?”
任杰性情侠义而好客,但是,目前有贵客暂住山庄,各派势力虎视眈眈,不断渗入扬州城作乱,对于来历不明的外乡人,他变得更加警惕,因此接过精美的木盒,并未揭开盖子,而是笑着端起茶杯,客套地谢了两句。
眼见对方端茶送客,精心准备的礼物,没有得到应有的热烈反响,小侯爷感觉挺不是滋味,他俊脸生寒,真想冲过去拽住小杰的两耳,用力地吼一嗓子,“小淫贼,你醒一醒,再这么怠慢小爷,我可要生气了!”
不过,他只是叹了口气,说了几句“天气不错”的场面话,淡定地行礼,一甩衣袍告辞而去。
他回到客栈,躺在床上,床板太硬,被单湿气太重,屋里昏暗又寂寞。
脑海中,不断闪过两人相依的画面,唉!讨厌的小杰。
经过打听,他已了解,此处为二年前的扬州。照道理,那时的他,正在北疆抗敌,一个人怎么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呢?
佛经曰,诸法皆空,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他会不会是处在一个幻境中?
那么,这个小杰是真,还是假?
两人的感情,换了一个时空,就消逝无踪了吗?
然而,他深爱小杰,可以不惜生命,冒死为小杰过毒续命,如何能说舍,就舍?
莫名的焦躁,煎熬着他,他无法在这枯等,决定立刻去找寻真相。
小侯爷匆匆地抓了一片烙饼,作为晚餐,借着夜色,潜入寒月山庄。他站在阁楼屋顶,向大厅望去。
厅中,主人正在用膳。任杰揭开他送的食盒,语气轻快地赞道,“看起来不错。”
小侯爷心里一甜,轻哼道,算你识货。
“你想不想尝一口?”任杰温和地转向身边的一位贵公子。
小侯爷定睛一看,那人相貌俊美风流,神采奕奕,竟然是觊觎小杰很久的惠王爷!他不由得沉下脸,一点儿也得意不起来了。
李翔一招手,小顺子取出小银勺,认真地翻动菜肴试毒。小侯爷蹙眉瞪着,那盆费心搭配的三色菜,被搅动得乱糟糟的,混成一团丑陋的杂食。
任杰倒是不嫌弃,夹起一筷子送入口中,慢慢地品尝,眉目间有一抹极淡的笑意,“挺特别的味道。”
李翔出于好奇,也尝了一口,脸色变得古怪,“这是什么怪味?”
他抢过那个食盒,往小顺子怀里一塞,“去,扔了它。”
任杰道,“我觉得还行……”
李翔奇怪地打量他,“这简直是毒药,那雪公子不知安什么心,为何荼毒你的胃?”
小侯爷觉得脸有点发烧,真的那么难吃?小杰以前都夸我。
这时,任杰忽然抬起头,向他所在的方向,极为犀利地瞥了一下,然后小声地与李翔交谈了几句。两人的头凑在一起,看起来颇为亲昵。
这场面让他不太舒服,心脏砰砰跳快了几拍,索性飞掠到大厅屋顶,朗声道,“小杰,雪某冒昧来访。”
任杰来到院中,身姿玉立,神色淡雅,“雪公子,请下来一叙。”
小侯爷跃到他面前,清冽冽地一笑,“小杰,那食盒是向客栈借的,请您用完后赐还。”
小顺子提着盒子,站在院门,不知该怎么做。
任杰想到对方一片拳拳之心,就这么浪费了,不禁汗颜,“雪公子,等清洗完毕,我亲自送回。”
李翔站在门后,微笑,“小杰,请雪公子与我们一起用餐,好不好?”
他眸光一闪,射向小侯爷,两人的视线在空中飞快相触,激起一串火花。
“多谢王爷,不必了,”小侯爷保持完美的笑容,对小杰道,“我住在清柳客栈地字七房。”
“好的,我会送过来。”小杰点头,嘴角上扬,不觉地露出一个微笑。
小侯爷深深地望了一眼,利索地转身离去。任杰默默地望了一会儿,夜幕中,那少年的背影英挺,透着一丝难以言传的孤寂,不知怎的,让他有些不放心。
“小杰,饭菜都凉了。”李翔展臂,把部分体重压在他肩上。
他立刻抛开杂念,扶着对方,相依相偎地缓步回房。
小侯爷回头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他心爱的小杰,亲昵的拥着李翔,月光与烛光照在他们身上,双影合为一体,无比协调,无比刺目。
他忽然觉得有点鼻酸。
他的头有些昏沉,夜风从窗缝里吹进来,凉飕飕的,他将客房内的油灯都点起来,青色的火焰,在风中晃动。
记得他和小杰相遇不久,同下江南,曾投宿在郊外一家客栈,小杰与阿飞同宿一室,他令白一和丁二在院中,吹奏一曲《忆江南》,悠悠扬扬。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能不忆江南?
乐声一直在客栈回响,扰人清梦,小杰受激,索性在他的窗外打起鼓来,月光照出小杰修长的身影,银辉中,他的笑容如春花。
此刻,窗外一片寂静,只有切切虫鸣,真有点怀念那两位贴心的属下。
这一次,小杰没有出现,小侯爷独自坐在窗前,看了一夜星星。
宫廷喋血 唯心而已
清晨时分,小侯爷被一阵敲门声唤醒。他活动了几下僵冷的肩背,起身开门。
任杰穿一件镶银丝浅灰锦袍,站在的金色阳光下, 露出灿烂的笑脸,让人生不起气来,“雪公子,早!”
小侯爷昨夜愁思悠悠,心里堵了一团火,熬了一晚到天明,火焰已燃成灰烬,他控制住情绪,只是淡淡一笑,默默然退开,请对方入内。
任杰神情愉快,浑然不知眼前人的心事,“雪公子,我在路边捡到一个小玩意。”
他放下食盒,从怀里取出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小心地捧到小侯爷面前,“你看,很可爱吧?”
那是一只黄毛虎纹小猫,有气无力地趴在他手掌上,半闭的眼睛瞄向小侯爷,似乎也被对方的绝色容光所摄,讨好地晃了晃尾巴,“喵……”
小侯爷道,“这小猫,倒是乖巧。”
小黄猫察言观色,自觉得到美人的夸奖,怯生生地举爪,抹了抹脸,叫得大声了一些,“喵……”
小侯爷轻握那小爪握,只觉软软暖暖,十分精巧柔弱,垂眸细看,“如果给它清洗一下,毛色更佳。”
小猫似识人语,小脑袋不住往他的手指凑去,叫声更欢更响亮了。
任杰倚在窗前,视线转了一圈,又回到正在逗猫的小侯爷身上,他留意到对方脸色苍白,身上衣服皱巴巴的,床铺上的被子平整,尚未摊开,看来他昨夜并未上床安枕。
任杰感到一丝讶异,这少年看起来清冷而高贵,神色淡定,好像世间没有事可以困扰他,是什么原因令他难以入眠?
任杰不觉起了关怀之意,问,“我可能来早了,雪公子昨夜好梦?”
“嗯,挺好。”小侯爷表情仍是淡淡的,
“雪公子若得闲,我请你去瘦西湖用早餐,如何?”
“多谢小杰,你稍坐片刻。”
小侯爷心情开朗起来,笑了笑,吩咐店小二取来清水,落落大方地洗脸漱口,每个琐碎的小动作,他做起来都赏心悦目,
扬州的民风比较开放,但是一般大户人家的少爷,并不会在客人面前梳洗,除非两人已成莫逆之交。
任杰见对方神态自若,毫不避嫌,若不是心思单纯不解世事,便是气度非凡不拘俗礼,令人不知不觉间,生出一丝莫名的好感。
这时,小黄猫从窗台一跃上了桌子,再一蹦,直接跳进了小侯爷的洗脸盆,溅起无数水花,将他的前襟和面孔喷湿了一片,而那罪魁祸首却逍遥地在水盆里扑腾,腆着肚皮等待主人为它沐浴。
小侯爷猝不及防,抹了一下脸上的水珠,转头望着任杰,漫无机心地笑起来,“小杰,你哪里找来这么顽皮的小家伙?”
他的容貌,粉雕玉琢般精致,一笑之下,恍若画中仙子降临人间,顿时蓬荜生辉,小小的客栈房中,霞光闪闪,仙乐飘飘。
他羽扇般的长睫,在金色的阳光里闪了闪,任杰的眼花了,心也禁不住砰砰响了几下,举起衣袖为他擦拭额头和脸颊,动作娴熟自然,好像做过无数遍。
小侯爷眼眸盈盈如水,粉红唇瓣微翘,吹出兰香之气,颤声问,“小杰,你想起我了?”
任杰一楞,从失神中清醒过来,觉得又惊讶,又尴尬,原来,不知何时,自己竟跑到对方跟前,轻抚他光洁的肌肤,一副神魂颠倒的模样。
他虽洒脱,却恭敬守礼,这么暧昧的举止,还是头一遭,尤其这少年是来历可疑的陌生人。
他无暇细想对方的提问,错开两步,自顾自找个台阶,“呵呵,雪公子,你的衣袍沾了水,我赔你一件吧。”
小侯爷略感失望,心知不可操之过急,今日外出正可慢慢培养默契,他暗叹一声,“不必了,你赠的银两,还剩下不少。”
“别客气,那是我们自家的衣铺,不用花钱。”任杰爽朗地一摆手,捉起小黄毛,清洗擦干,放在桌下。
二人相携出门, 挑了衣服,便荡舟瘦西湖,享用当地特色早餐。
小侯爷已换上新衣,这件月白蹙金孔雀绫袍,乃店中之宝,原是今年的贡品之一,以极细丝线织成,经过碾砑处理,其薄如纸,致密而轻盈,如诗所言:“地铺白烟花簇雪”,更衬出他肌肤如玉,俊美无暇。
任杰眸子里充满赞赏,真心诚意地说,“这等精丽之物,只有你才配穿,其他人便是糟蹋了。”
“小杰真会说笑。”
小侯爷嘴里谦虚,心中却不断为自己打气欢呼,当初他一身百鸟朝凤衣,飘然而至,惹得仁杰那小淫贼魂不守舍,于荷花池边结下孽缘。而今天的丝袍,也同样漂亮富丽,下摆以金丝绣成孔雀宝相花纹,衣袖上的缕金花鸟,细如丝发,雏鸟仅如米粒大小,形神俱备,与那件朝服有异曲同工之妙,实在是个好预兆,说不定,此次游湖能与小杰重温旧梦。
他心中绮想不断,目光灼灼地锁定对方,一边神秘兮兮地傻笑,与其光茫四射的美少年形象相去甚远。
任杰被盯得有点发毛,停下筷子,试探地问,“雪公子,为何不动筷,是小菜不合口味吗?”
小侯爷脸色一红,赶紧举箸掩饰,“没有,我方才想起了一些往事,对了,小杰,我还未请教你的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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