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袁朗_分节阅读_10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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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光了分,下去了。

    第二个上来,袁朗跑跑跳跳的忽而左一拳,忽而右一拳,那个家伙懵懵懂懂的就被打了下去。下去以后还跟第一个挑战者嘀咕:我好像还没打就下来了。

    如果没有后来的事,大概被打下去的几个还不知道自己差距在哪里。袁朗连赢两场,就有人不服气,上来就是猛力攻击。看得出,这个比另几个要强的多。但这人气焰太盛,一拳勾在袁朗嘴角,立马青了一块儿。大家在旁边抱不平:怎么这样啊,有你这么玩儿的吗?

    袁朗活动一下嘴角,看来是有些生气了。那人看袁朗生气了,反而斗志昂扬,继续出拳挑逗。袁朗也不跳不跑了,站在当地,晃了晃脑袋,活动一下双肩。似乎是露出了一个空门,那人一拳打过来,袁朗一闪身,右拳迅速一勾,结结实实的砸在对方左颊上。那个家伙扑的一下就坐到了地上,明显脑袋晕乎了。

    我们一看,别是打出事了吧?袁朗蹲下来,数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好了,醒了。

    那家伙眼睛一下回过神来,看看自己在地上坐着,袁朗似笑非笑的蹲在他眼前,明白今天被高手ko了。

    散场回家的时候,有朋友说我老公要是当保镖绝对是一流的,拳头太厉害了。我腹诽真没见识,我老公要当保镖那也是中南海保镖,就是不准去保护漂亮的有钱女证人。

    大家尽兴而归,我问袁朗玩得累不累,袁朗说基本没有怎么活动,回家以后意犹未尽的帮我调试电脑程序。

    电脑主版好像出了问题,袁朗把台式机的机箱拖出来开盖检查,看他蹲在那儿的样子,我想起一个老笑话,就去拿了几支钢笔往他衣襟上别。

    “一支钢笔,初中生。”

    袁朗看看我,拧螺丝。

    “两支钢笔,高中生。”

    袁朗接过话说:“三支钢笔,大学生嘛。几十年前的笑话了。”

    我不理他,把手里的钢笔全别他衣襟上,宣布:“五支钢笔,修钢笔的!”

    袁朗笑着无奈的看看自己身上的琳琅满目。检查修理完毕,把机箱安上,显示屏重新工作。我很羡慕:“袁朗,你计算机过了几级呀?”

    袁朗仰头想想:“那年队里要求中队长以上计算机得过二级,考完以后,我们几个一合计,不定以后会出什么幺蛾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四级一块儿过了。”

    我惊叹:“那你是计算机四级呀?”

    袁朗纠正:“我现在是软件工程师。”

    我赞叹加疑问:“达令,你真厉害。有没有硬件工程师啊?”

    袁朗收拾完电脑,关机:“有啊,高城啊,高城就是硬件工程师。”

    电脑小白余某人看着身边的计算机高手平静的把钢笔一支一支取下来,极度仰慕。

    津波说过,你永远不了解的不是远方的世界,而是身边的人。就如同家里一个旧茶杯,拿到外面去,人人都惊叹:哎呀,这是官窑精品啊!

    这会儿,我家的官窑精品正在往自己肚子里灌咖啡,全然不知身后崇拜的目光。

    或许,他是假装不知道吧。

    (一个人一个世界,多了解一下身边的人吧。玩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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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三、欢迎光临(上)

    更新时间2010-1-30 0:21:58  字数:3143

    下午四点半,我开始想念袁朗。强烈的想念,从来没有过的强烈,强烈得撕心裂肺,有一刻钟我以为自己会因为这铺天盖地袭来的思念而死去。

    还不到下班时间,可我居然产生了抽身离去的念头。一个职业经理人,在到达新项目的第一天想到的竟然是离开。

    那么多事情在等着我,那么大的摊子摆在面前,我却无法集中精神。我应该做什么?我应该在开完会后整理所有的资料,构思所有的要点,理顺所有的流程,按部就班的安排下属各部门人员开始新的工作。我们的时间已经很紧了。

    “余蓓蓓,沉住气。”我对自己说。下午开会的时候,由于前期遗留问题的交接,几方唇枪舌剑各不相让,我恼怒之下很想拍桌子。可我没拍,因为我忽然想到,袁朗在单位里会不会也有这样开完会拂袖而去的情形。袁朗生气,自顾自的往前走,后面别人一边追一边劝。想到袁朗也会有这样的时刻,我一下子就乐了。好吧,让我们平心静气的继续刚才的话题吧。我静下心,慢慢同对方分析起来。

    次日清晨,走出寝室,清冷的空气,尚未大亮的天色,似乎还有些微微的雨雾,浑身上下都感受到这山区的凉意。据说袁朗他们经常会在凌晨出发执行任务,那时的凌晨,会不会也这样清幽静寂呢?他带着自己的队友行进在途中,心里在想些什么?会不会同我一样,在带队出发的那一刻,努力掌控着未知的前路,冷静无语,只为给身后的人做出一个勇敢的表率。

    想多了。

    这是一个远离市区的度假村。规模很大,看得出设计它的人相当有经验。无论是楼宇间的布局,还是功能分区,起码有80%到位。余下的20%,靠经营者后期的补充。

    前期的管理公司留下一个无法述说的摊子。我翻看着前任留下的资料,我不能说他们不认真,但是搞到今天这种局面,我只能说,管理是一种很复杂的工作,不是仅凭一点管理流程就能完成的。

    第二天,我把前任留下的员工召集了一部分过来。根据留下的资料显示,他们受过严格的训练,但资料同时也显示,他们的工作很大一部分是白费力气,因为他们的管理脱离了地域民俗和人性化。

    袁朗在新队员面前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他说要在战场上生存首先要打掉无谓的自尊。他没错,但我却不能这样,我要做的,是树立员工们的自尊,他们大多数还是孩子,刚刚成年。

    商场如战场一样的残酷。这样的残酷,让我们去承担就行了,小孩子们,让他们工作得快乐一些吧。

    开始工作的第二天,有眼尖的发现了我电脑旁的照片,压抑着兴奋的心情到处传说,余总把自己老公的照片摆在桌子上。我看见她们神秘的神情,一笑,把袁朗的照片擦了擦,端端正正的立在视线内。不大的照片上,是身着作战服正在工作的袁朗。

    我欣赏工作中的男性,我欣赏工作中的袁朗,专注而认真,眼神凛冽身形伟岸,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强烈的气场。

    几天后,总公司派出的驻店总经理到了。这次是盛老大接的活,要我来带。那天我坐在他办公桌旁抓着头皮说:“老大,我不懂温泉,搞这个咱不专业。”老盛明白我不是个谦虚的人,我说不懂那就是真的不懂,于是我们的新项目有了一个外聘的总经理,而我做他的副手。我乐意,我热爱学习。

    人的成长很奇怪,刚刚长大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却不知道自己不懂,等有了很多经历以后,其实已经懂了很多,却又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

    项目的装修已经到了扫尾阶段,这天我跟着工程部去验收。我一直做的是后期管理,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工程,这次正好去学习一下。

    颜总是个头发全白的老爷子,他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指点,一会儿用小铁球敲敲墙面地面,一会儿掏个小镜子出来查看门头,要不然就是拉根线看线条是不是横平竖直。施工方跟在他旁边逐项记下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群人,包括我,恭恭敬敬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一栋建筑验完,颜总在门外交代注意事项,我很诚恳的说:“颜总,您真厉害,收我做徒弟吧,我跟您学工程。”我真的是真心话呀,可老爷子被搞得措手不及,居然有些脸红,周围的人见状呵呵直乐。

    我不但打算学装修工程,我还打算继续进修财务。有时候朋友去我家,总是感叹我们家那个永远也不够用的大书架。那个书架,买的时候袁朗曾经问我是不是打算开书店,结果等他把自己的书摆进来,占了书架的一多半,我的书都没地儿放了。后来又买了一个书架,但是我们买家具的速度好像赶不上我们置办书籍的速度。袁朗跟我的习惯很相似,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宁愿呆在家里看各种专业书籍,各种!对,就是各种!我也曾经疑惑过,一个人怎么有时间学那么多东西,那么多那么杂,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直到我也养成这种习惯,我才发现,其实我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学了那么多。可我还是想学,有瘾,学得越多越有瘾,哪怕只是浅尝即止。哪怕,只是为了与他并肩而行。

    袁朗跟我不一样,他是个妖怪。这话不是我评论的,是长得看起来很可爱的马建说的。他说队长的记忆力是妖怪级的,齐桓背新南瓜的资料背两天,队长俩小时。我曾经忧虑过,他这么透支体力脑力,会不会出问题,后来事实证明,全世界的人出了问题他都不会。他是谁呀,他是袁朗啊,他是a大队的狼王啊,他用很直观的方法让我明白了他身心的无比健康。吭吭,很健康。

    新的驻店总经理到来,开会。第一次没有什么,说些工作安排人员部署之类。第二次开会,点名批评。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培训员工的一些小问题,培训以后一般不会再犯。要提也可以,但不是在会上说,而是应该先私下跟经理主管们沟通一下,如果再犯,那才公开批评奖惩,这是程序。过于急于求成了,这是接触几天以后我的一个大概感觉。

    我不懂温泉,于是这次我分管了餐饮。厨师长是个老广,一个蛮勤快的老头儿。老头儿手艺不错,也很好学,每天晚上回宿舍睡觉前要看书,这是他自己说的。副主厨是本地人,我算是厨帮里的小师妹,有时候会称呼他师叔。这俩人在一起,只要谈到工作就要掐架。那天为了厨房的管线安排又掐起来了。我觉得这样的掐架是好事,掐啊掐的就把工作完善了,我怕的是什么呢,大家什么也不说,就等着看别人笑话,看上级笑话,看你一个人在那里忙的焦头烂额。

    我不知道袁朗在队里有没有遇到过被人看笑话的时候,但我遇到过,不止一次,于是我愤怒,也不止一次。

    温泉部那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总监,我们这边已经按部就班的开始培训课程以后,才匆匆空降过来一个。三十岁,真年轻。

    这里太过偏远,员工不太好招,多数是附近村镇的孩子们出来打工,间或还有大嫂们出来挣点闲钱。行政人事那边为了招工,已经是海陆空立体出击了,网络、报纸、招聘会,人事总监带着文员疲于奔命。

    就我的意见吧,招来的这些小孩子们虽然文化不高,见识不多,但好在听话温顺。开业前物资陆续到来,这个地方连个搬运工都没处找,于是全体学员上,搬家具、搬设备,从大货车上搬下来,从场院里搬到室内。我带头领着小孩儿们干活。说实话,在搬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就有些顶不住了。可我还不能埋怨。有什么可埋怨的,此时最值得庆幸的是,我带了袁朗的迷彩服。本来是为了长夜漫漫摆在枕边抚慰孤独芳心的特种迷彩,倒发挥了它的实用价值。甲方的一个股东那天一见我,脱口而出:“哟呵,余副总今天英姿飒爽啊。”我心里真得意。袁朗,我把你穿在身上!……咳咳,说快了,是我把你的衣服穿在身上。

    天气湿冷,兼之我们在赶工期,这里离市区有十几公里,公司里车辆也紧张,所以我跟财务副总监俩人最大的娱乐消遣就是网购。

    那天我们趁着中午休息,用办公电脑假公济私,买了一堆化妆品银首饰什么的。她为她老公买了男士护肤品,我也买了一套,给袁朗,尽管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亲手交给他。

    晚上到食堂吃完饭,我回到寝室,一边看着工作计划,一边用夹子夹核桃。这是在当地买的铁核桃,很硬,好不容易剥出一块果仁,扔嘴里还不够塞牙缝。但很香,仿佛从前袁朗剥了喂我吃过的那种。

    袁朗,灯光,窝在沙发上的我,用手指捏开的核桃,递到我嘴边的桃仁,还有袁朗的手。

    我吃着自己剥的核桃,眼前的工作计划有些模糊。

    (本章未完,还有中和下,一有时间马上更新。玩20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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